其實是剛剛才發生的事情。
有一位大約十三、四歲的小女孩來到我家門口,說是為XX動物園的保護極危動物來要捐錢的,還給我們一張能回收的傳單。然而當我老媽半認真地說保護狐貍的話就不捐(沒法,前陣子家裡的雞全部都被狐貍殺掉了),那女孩竟然回:「那是要殺的有害動物吧!」
…………這女生是來做生意還是真想保護生態的啊?我心裡立即有這個想法。
不過,我看她在雨中一家一戶來要捐款,就覺得可以給她一點吧……
於是我就說:「我去拿點錢過來。」
「啊,我是不會在這裡收錢的,但會請妳填一些資料……」女孩這樣說時,我的心裡有不好的預感。「只要每日捐$1.40元就可以了!妳家只有兩個人,一定沒問題的!」
「……不,我不能這樣長期捐……」
「一個月才四十元而已!」
……保護動物什麼時候都以月份(日份)給錢來計算了?
「真的不可以每月都捐。」我只能這樣說。「不過要是一次過的話就沒有問題。」
一次性我基本可以拿出五十至一百元(一次性而且是喜歡的慈善我算是很爽手的)。但叫我每月四十塊,一年都要四百八十了。
「這樣會馬上被當午飯錢的喔!」
我和老媽一瞬間都傻了(其實我是被她的話嚇到當機了),就在我自己都還未回復過來之前,老媽先發火。
「我們不會捐!」
「真的不能每月出錢。」我馬上接道。「說到底我已經有每月捐的慈善,再多受不起……」
看老媽好像很兇,而且我也一直說“不”,女孩只好逃走了。
之後,老媽還在生氣,說那些所謂的慈善,行政費都收光光別人的善款!現在絕對不捐!
「而且,怎麼可以將善款當午飯錢!?她以為一餐要多少錢啊?」
「……媽,那是公款私用啦。」我只能為她降溫……
不過話又說來,現在想想有點後悔,那時應該痛罵她捐款是不能被這樣用的。雖然她當時可能不是這樣意思也說不一定(苦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