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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委籲廢《紅會法》陳長文批小人之心

—— | 2016-02-23 12:16:07 | 巴幣 4 | 人氣 113

針對立委要求廢除《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法》,曾擔任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長的律師陳長文指出,廢除此法等於廢除整個中華民國紅十字會,他指出,該法訂定有其歷史背景,中華民國現雖已不是《日內瓦公約》的締約國,但在民國43年訂定時,中華民國的的確確是締約國,《紅十字會法》的訂定順理成章,而《日內瓦公約》演變至今已不再是國際公約,卻是象徵全人類對人權共同信仰的法律。


嗆蔡英文 一點也不謙卑

陳長文也批評,民進黨主席蔡英文在勝選感言中曾說要「謙卑、謙卑、再謙卑」,然而民進黨立委卻因為我國不是締約成員而說《日內瓦公約》與我國沒關係,要廢除《紅十字會法》,「這種說法一點也不謙卑。」

對於立委質疑《紅十字會法》中規定,政府能指派當然理監事,具高度政治色彩,充滿政治介入空間,並批評該法所賦予的特權,都是過去威權時代的遺緒。陳長文反駁,紅十字會共有31位理事,其中7位當然理事為政府指派,但其餘24位理事皆是由會員透過民主程序選舉出來,當時他擔任會長也是與前衛生署長施純仁競選產生,何來威權之有,這樣的說法是不了解紅十字會運作,根本是「小人之心」。

至於質疑一般公益團體募款都須依據《公益勸募條例》,但根據《紅十字會法》第29條規定,僅需經過內部理事會通過,即可向國內外募捐,監督機制嚴重不足。

缺監督?財務機制嚴謹

陳長文解釋,紅十字會有政府指派的7位理事、3位監事,這些理事是內政部、衛福部官員,監事則是監察院、審計部主計長,內部的財務監督機制非常嚴謹。《紅十字會法》第29條的確是紅十字會的優勢,但也因此才能在最短時間內對災害做出最即時的反應。

陳贊成修法 支會全合併

陳長文表示,《紅十字會法》不應廢除,但應修改。他坦言,由於各地紅十字會為獨立單位,造成有些分支因人謀不彰,導致管理出現問題,他在2012年便積極推動修法,具體建議將中華民國所有紅十字會的支會統統合併,變成總會的一部分,讓總會能一條鞭的調度、管理各地紅十字會的分支,才能解決各地紅十字會良莠不齊的狀況。

綠委籲廢《紅會法》陳長文批小人之心 - 中時電子報

不受規範成為「帝王條款」?內政部:宜修不宜廢 - 中時電子報

創作回應

寂寞獵人
現在就是不管怎樣都要泛政治化
製造一種政治恐怖的氛圍
2016-02-23 12:34:17
紫雲夜銃
一種風暴前夕的感覺
2016-02-23 12:36:35
參謀長官
看好戲!
2016-02-23 13: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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