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愛情,我曾經一直在思索這個問題,到底什麼時候人可以產生戀愛的經驗,可是當感覺自己有戀愛經驗的當下真的有在談戀愛嗎,什麼是愛的感覺,筆者覺得愛是喜歡得更進一步,那麼什麼是喜歡呢,喜歡就是和另一個人相處的時候可以感到自在,我就稱為喜歡。
當人和人第一次見面的時候當然是用外表在看的,即便那個人在漂亮在帥氣,實在令你欽慕不已,但第一次相見的你們是可以感受到所謂的距離感,一種隔離的牆壁,一個彼此之間的相對關係,像是路人、師生、同學等這類可以簡單定義的關係,至於家人、愛人、朋友,這類的關係會納入感情我就將之分為較為複雜的關係,當然我不是說師生沒有師生之情,而是說沒有師生之情也可以是師生。
沒有親情的家人;沒有愛情的戀人;沒有友情的朋友,這樣的關係感覺起來就岌岌可危了,所以是富含感情的人際關係。
那麼在一開始見面的時候只有簡單的關係,單是隨著時間的增長,彼此接觸的機會多了那麼瞭解彼此的個性喜好,漸漸地就會發覺其實這個人和我還蠻合的,特別是在彼此的頻率同步的時候就會覺得是一種美好的感覺。
至於為什麼頻率會同步呢,那是天曉得的事情,我們這種凡人只要能感覺到美好就好了。
假如頻率同步的那個人是同性,那就會成為朋友,如果是異性的話——不會這麼快變成戀人,但你也不會把它當成普通的朋友,心裡雖然很想把它當普通朋友,但是他就是那麼的不普通。
如果你的人際關係好的話這樣的人不會只有一個,但也絕對不會有太多個,原因很簡單,那就是彼此之間相處的時間是決定性的要點,會花比其他人平時多一點時間的人就只會有那一兩個。
同步的頻率一直保持下去那麼成為戀人的機會就很高了,可是破壞也相當的容易,感情很脆弱這一句話一點也不假,對外來的衝擊家人反對社會反對等,都可以像鑽石一般堅強的意志力、感情走過,可是對於內部的衝擊,猜忌、背叛等(多到懶得舉),就會向思樂冰一樣鬆散不堪一擊。
人們都說過愛情最重要的能力就是包容,有愛就能包容,能包容就能繼續愛,愛鮮還是包容再先呢?
答案是,不喜歡在先。
為什麼是不喜歡呢,以下是我個人胡亂推敲的,腦袋裡面的東西不用太認真地去看待分析。
愛,既使會讓他不喜歡你,你還願意愛他,願意為他犧牲,很多人會有這樣的情緒出現吧。
這樣的情緒,自我滿足的成分居高,你願意為他犧牲,難道他會願意看到你為他犧牲嗎?
沒關係那是我自願的,好一個壯志列情,不過幾乎這樣的人都會體驗一次什麼是熱臉貼冷屁股,對方完全不領教你的犧牲依舊作著自己要做的事情,你會覺得他根本沒有在在乎你而有心灰意冷的感受。
而那個人心理好受嗎?
鐵定也是不好受的,因為不希望他去做那樣的事情,一定懇求過,不一定是用說的或者其他方式來表達,而對方忽視了那樣的表達,堅持了去做了,最先心冷的是這方。
哪方有錯,我不知道,不是我不是到哪個對哪個錯,而是我不知道這有沒有對錯,感情不是倫理不適社會規範,也不是法律,就算是有承諾的一段感情,也不會有人希望用承諾綁架彼此。
我覺得感情是來的很虛假,去的也可以很虛假的東西。
不過黑的說成白的,白地說成黑的,藉假修真,這世界神奇的事情很多,我相信只要能相處的˙夠久,相伴的時間足夠。
那麼我會說,感情的原料:是彼此相處的時間+好感。
(P.S.筆者是一隻單身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