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會說,大學的非法律系的法律課就像高中公民。但若仔細想想,在憲法、行政法、行政中立法上,至今仍反覆提到的條文,想當然耳有多重要。
況且,繼續講深下去,有必要嗎?無論,講了不在課堂考,或在國考上,該類科不考;或者講了也不報名國考。在課堂上面考,最後又答不出來,導致得當人或調成績,何必呢?還是醒醒面對自己吧!其實,沒這麼喜歡讀書,又沒這麼擅長考試,企圖心也是說出來唬唬人的,大學的地位,也只是一把保護傘,為了規避發展萎縮的臺灣社會罷了。
沒錯,大家都只是在乾枯的水中掙扎的魚,沒有誰比較高尚。在你上一秒窒息之際,下一秒又多了一群死魚魚貫而入。何必為了晚一秒死而沾沾自喜?晚這一秒,有這麼神聖、有價值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