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法學緒論,可說是接觸法律的基礎。其書寫內容指涉當前法律的源流、概念,法條更明定組織和各會部門的明細,造成今日我們所能見的政治、行政現況。
交代一下為何我會接觸法學緒論,事實上兔某人剛進大學一個學期,待在名為行政管理的科系進行攻讀。約略談一下大一,大一是個基礎課程的培養時期,許多學問基礎之原理和經典例子都會在大一授業完畢,剩下隨著年級增長逐漸細分特化出的專業科目,充其量也是以細部比較其學科內的經典學說為目的,到了大四有機會學到該學科的『方法論』,算是對該學科至今的源流做個總整理,並且從【現況】轉為針對【為何如此】進行探討。
話說回來,方法論本來就是哲學上的字眼,跟形而上學有些類似,但本質卻是不同之事物就是了。
做個最生動的比喻,若把學習當作料理。到了大學開始將屏棄過往按著既定菜單照本宣料的作菜模式,而是丟出某種主題或風格,要求廚師依此發揮。大一開始將講授各式各樣的料理風格,和其代表性料理和幾種經典烹調方法或其頂尖廚師。大二到大三細部比較料理間的風格。大四則開始概論這種料理技術和選食材方式是怎麼來的,若有興趣則請銜接到研究所研究。以上是我所認知的大學學程之各階段目的與程序。
不廢話了,六個小時後還要上班,把今天對法學緒論的整理結果筆記上來。
法學緒論一共12章,每章談論的事物不同,或許會為了說明上的方便而重複內容,但原則上各章節各自為一脈絡。目前兔子結束第一學期,理論上應該學到第六章,但由於教學上進度不一定能如願以償,所以學期結束前,期末考考到的第五章而已。
學期結束前,算準了圖書館延長借書的便宜行事,抱了一堆書回家。其中不乏法律領域的書,發現閱讀吃力後決定還是先解決法學緒論,不讀還好,一讀便汗顏--法學緒論難度高的都在第六章後,也就是下學期的授課階段...
1.法學緒論與法學 *
對法律內的法學、法學緒論之涵意,作最原則且明確的定義。難度一顆星。
2.法系 **
強調跟法律之體系為不同的東西,法系乃每個國家形成的法律文化。提到了英美法和大陸法的由來和差異,是本章最重要的地方。因此難度上升為兩顆星。
3.法律的概念 ***
從抽象法學跳到了法律之定義,簡單介紹了各種法律一詞之解釋的源流乃至於法律的目的。並闡述了【憲法、法律和命令】母體內的子歸類之名稱和其差別、凱爾森定律、效力等,至今仍為常考且易混淆之處,評價拉到三顆星。
4.法律與其他社會現象 *
本章雖然對許多社會現象(譬如道德政治經濟等等)做了分類比較,看似複雜卻因舉例生活化而容易理解,難度一般。比較值得注意的是法跟禮的比較,我的法緒教授作了非常精闢的講解--同樣是法律,中國人講禮,但西方人卻講理。所以在中國只要不禮貌就是錯,可以將此人打落到近乎於犯法程度的貶責。難度一顆星。
5.法律之淵源 **
提到法源及其由來,提到了成文法和不成文的重要概念,延伸出『判例』之概述。雖然講述許多重要的事物,但不至於難以理解,難度兩顆星。
6.法律的分類 *****
看到這章節時,差點沒罵出髒話來,除了頁數暴增外,諸如國際法和國內法、公法私法、強制法任意法等等比較,其各自定義繁複,導致其名目難以望文生義,更加入了非常大量了法條引述,沒有六法全書在手翻閱容易混淆,難以描繪輪廓。因此難度給予五顆星,除了需要工具書輔助外,凌亂更是這章的特色。
7.法律之制定、公佈、施行、修正與廢止 ******
難度變本加厲,開始談論到實際的立法流程和後備機制。複雜和一般與例外原則性叢生,提案>審查>決議>覆議的流程加入非常多根據的相關法條,實體資料量暴增。甚至談到『議決』時,會有覆議附議複議三詞同音卻不同義還算簡單...個屁。
接著【條列出】該明確訂在法律的事物和內容。接著談到公佈法律的原則甚至方法...最後再來個節尾--嘿嘿,法律上的修正跟廢止是完全不同的觀念,除此之外,有些狀況甚至令法律形同廢止,讚!讀到這,我已經知道許多法律系的同學叫苦連天的苦衷了。
難度姑且給予六顆星,因為我覺得難度還不止這麼低。整部緒論讀完後,或許會重新評議。
8.法律之效力 *****
比起前一章,難度約略降低,但也沒降低多少。談到屬人屬地主義的原則和一些現況比較。屬人主義的原則,屬地主義上地的界定和定義.....並且討論到治外法權的例外狀況之內涵。
接著談到法律時效問題,並且談到某些法律即使廢止,但一堆惱人的例外狀況仍然能令其姑且復活...嗯,因為只談到原則,如何在法庭等實務上應用,完全看個人智慧(嘴砲能力)。
9.法律之適用 暫定***
頁數大幅減少的一章,約略瀏覽後難度不該,談的原則諸如『推定』、『視為』,引用的法條量也大幅減少。姑且下個結論--不難理解且脈絡清晰,但其概念應用上不易的關係,仍然給予三顆星的評價。
10 11 12等下次再閱讀完畢聊吧。
後記:
法律真的不是容易的東西,但也不至於難到哪,花時間是事實。
可仔細思考,任何一學問要登峰造極所費時間皆不貲,所以沒必要對法律做過高的抬舉甚至貶低。
可進來觀察到一個現象,國考開始盛行後,開口閉口法律、手中動不動抱著法律書籍的人變多了。似乎懂法律就是個平步青雲的絕對,沒有其他干涉因素或原則,只要我讀、去補習,就肯定能考上公職且坐擁人人稱羨的地位甚至思考能力。我抱持保留態度。
不否認考試有一定難度,能過的人有一定過人之處。但這就跟正規學校考試或是證照考試一樣,考核出的結果不一定涵蓋所有能力,但這部分沒什麼好著墨,身為國考科目之一的行政學,都在表這種為考試而考試的偏頗現象,儘管其也是偏頗起因之一就是了。
所以沒什麼好抬高法律人或貶低法律人,從我上篇文章一直想陳述的--任何學問甚至思想系統,不過是工具,好壞全看使用人的使用目標和方式(姑且不討論動機)。只能說法律是個很難入門且容易走火入魔之細密工具,學成的人的確需要某種卓越能力(但哪門技術或學們不是如此?)。
這篇文章做個小小學習整理,且做個感想抒發。
希望我能早點進展到法理學......比起考上調查局幹員甚至檢察官還是觀護人或者任一公職,這是我最有興趣的方法論部分。
大家夜安。
法學緒論,可說是接觸法律的基礎。其書寫內容指涉當前法律的源流、概念,法條更明定組織和各會部門的明細,造成今日我們所能見的政治、行政現況。
交代一下為何我會接觸法學緒論,事實上兔某人剛進大學一個學期,待在名為行政管理的科系進行攻讀。約略談一下大一,大一是個基礎課程的培養時期,許多學問基礎之原理和經典例子都會在大一授業完畢,剩下隨著年級增長逐漸細分特化出的專業科目,充其量也是以細部比較其學科內的經典學說為目的,到了大四有機會學到該學科的『方法論』,算是對該學科至今的源流做個總整理,並且從【現況】轉為針對【為何如此】進行探討。
話說回來,方法論本來就是哲學上的字眼,跟形而上學有些類似,但本質卻是不同之事物就是了。
做個最生動的比喻,若把學習當作料理。到了大學開始將屏棄過往按著既定菜單照本宣料的作菜模式,而是丟出某種主題或風格,要求廚師依此發揮。大一開始將講授各式各樣的料理風格,和其代表性料理和幾種經典烹調方法或其頂尖廚師。大二到大三細部比較料理間的風格。大四則開始概論這種料理技術和選食材方式是怎麼來的,若有興趣則請銜接到研究所研究。以上是我所認知的大學學程之各階段目的與程序。
不廢話了,六個小時後還要上班,把今天對法學緒論的整理結果筆記上來。
- 法學緒論目錄及其難度比評
法學緒論一共12章,每章談論的事物不同,或許會為了說明上的方便而重複內容,但原則上各章節各自為一脈絡。目前兔子結束第一學期,理論上應該學到第六章,但由於教學上進度不一定能如願以償,所以學期結束前,期末考考到的第五章而已。
學期結束前,算準了圖書館延長借書的便宜行事,抱了一堆書回家。其中不乏法律領域的書,發現閱讀吃力後決定還是先解決法學緒論,不讀還好,一讀便汗顏--法學緒論難度高的都在第六章後,也就是下學期的授課階段...
- 開始評比
- 畫線為尚未閱讀到之處
- *之數目為難度評比
- 法學緒論與法學 *
- 法系 **
- 法律之概念 ***
- 法律與其他社會現象 *
- 法律之淵源 **
- 法律的分類 *****
- 法律之制定公佈施行修正與廢止 ******
- 法律之效力 *****
法律之適用(閱讀中)法律之解釋法律之制裁法律關係
1.法學緒論與法學 *
對法律內的法學、法學緒論之涵意,作最原則且明確的定義。難度一顆星。
2.法系 **
強調跟法律之體系為不同的東西,法系乃每個國家形成的法律文化。提到了英美法和大陸法的由來和差異,是本章最重要的地方。因此難度上升為兩顆星。
3.法律的概念 ***
從抽象法學跳到了法律之定義,簡單介紹了各種法律一詞之解釋的源流乃至於法律的目的。並闡述了【憲法、法律和命令】母體內的子歸類之名稱和其差別、凱爾森定律、效力等,至今仍為常考且易混淆之處,評價拉到三顆星。
4.法律與其他社會現象 *
本章雖然對許多社會現象(譬如道德政治經濟等等)做了分類比較,看似複雜卻因舉例生活化而容易理解,難度一般。比較值得注意的是法跟禮的比較,我的法緒教授作了非常精闢的講解--同樣是法律,中國人講禮,但西方人卻講理。所以在中國只要不禮貌就是錯,可以將此人打落到近乎於犯法程度的貶責。難度一顆星。
5.法律之淵源 **
提到法源及其由來,提到了成文法和不成文的重要概念,延伸出『判例』之概述。雖然講述許多重要的事物,但不至於難以理解,難度兩顆星。
6.法律的分類 *****
看到這章節時,差點沒罵出髒話來,除了頁數暴增外,諸如國際法和國內法、公法私法、強制法任意法等等比較,其各自定義繁複,導致其名目難以望文生義,更加入了非常大量了法條引述,沒有六法全書在手翻閱容易混淆,難以描繪輪廓。因此難度給予五顆星,除了需要工具書輔助外,凌亂更是這章的特色。
7.法律之制定、公佈、施行、修正與廢止 ******
難度變本加厲,開始談論到實際的立法流程和後備機制。複雜和一般與例外原則性叢生,提案>審查>決議>覆議的流程加入非常多根據的相關法條,實體資料量暴增。甚至談到『議決』時,會有覆議附議複議三詞同音卻不同義還算簡單...個屁。
接著【條列出】該明確訂在法律的事物和內容。接著談到公佈法律的原則甚至方法...最後再來個節尾--嘿嘿,法律上的修正跟廢止是完全不同的觀念,除此之外,有些狀況甚至令法律形同廢止,讚!讀到這,我已經知道許多法律系的同學叫苦連天的苦衷了。
難度姑且給予六顆星,因為我覺得難度還不止這麼低。整部緒論讀完後,或許會重新評議。
8.法律之效力 *****
比起前一章,難度約略降低,但也沒降低多少。談到屬人屬地主義的原則和一些現況比較。屬人主義的原則,屬地主義上地的界定和定義.....並且討論到治外法權的例外狀況之內涵。
接著談到法律時效問題,並且談到某些法律即使廢止,但一堆惱人的例外狀況仍然能令其姑且復活...嗯,因為只談到原則,如何在法庭等實務上應用,完全看個人智慧(
9.法律之適用 暫定***
頁數大幅減少的一章,約略瀏覽後難度不該,談的原則諸如『推定』、『視為』,引用的法條量也大幅減少。姑且下個結論--不難理解且脈絡清晰,但其概念應用上不易的關係,仍然給予三顆星的評價。
10 11 12等下次再閱讀完畢聊吧。
後記:
法律真的不是容易的東西,但也不至於難到哪,花時間是事實。
可仔細思考,任何一學問要登峰造極所費時間皆不貲,所以沒必要對法律做過高的抬舉甚至貶低。
可進來觀察到一個現象,國考開始盛行後,開口閉口法律、手中動不動抱著法律書籍的人變多了。似乎懂法律就是個平步青雲的絕對,沒有其他干涉因素或原則,只要我讀、去補習,就肯定能考上公職且坐擁人人稱羨的地位甚至思考能力。我抱持保留態度。
不否認考試有一定難度,能過的人有一定過人之處。但這就跟正規學校考試或是證照考試一樣,考核出的結果不一定涵蓋所有能力,但這部分沒什麼好著墨,身為國考科目之一的行政學,都在表這種為考試而考試的偏頗現象,儘管其也是偏頗起因之一就是了。
所以沒什麼好抬高法律人或貶低法律人,從我上篇文章一直想陳述的--任何學問甚至思想系統,不過是工具,好壞全看使用人的使用目標和方式(姑且不討論動機)。只能說法律是個很難入門且容易走火入魔之細密工具,學成的人的確需要某種卓越能力(但哪門技術或學們不是如此?)。
這篇文章做個小小學習整理,且做個感想抒發。
希望我能早點進展到法理學......比起考上調查局幹員甚至檢察官還是觀護人或者任一公職,這是我最有興趣的方法論部分。
大家夜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