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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心

底辺絵師カツラ | 2011-04-10 00:47:04 | 巴幣 14 | 人氣 687

對對不用懷疑,
這篇就是給你看的,
另一位取漫畫人物ID的你等下一篇。






是啊,
我知道這些事情真的很令人傷心:


「明明只是想上來分享大型機臺心得,又有錯了嗎?」
看你是什麼心得啊,
大型機臺卡錢你可一發一篇,
大型機臺遊樂場廁所漏水我要不要也一篇?
這種時候場外跟小屋是你的好碰友。
黃字為特別加注解釋,
因為有人回應原本那樣他會認不出是在指他的文章。


「爲什麼要戰我?」
如果你的文章足以引起討論或戰文交鋒,
則代表在某個層面上是具爭議可爭議的,
說真的你該爲這個問題引來了各方意見而感到高興才對。


「請尊重我的發言好嗎?」
尊重不代表就不能批評
尤其當你的內容根本無理可循,
被人整個翻過去還能怪誰?


「成熟的人是不會引戰的」
自我保護宣言,
一戰二戰越戰韓戰波灣戰是小孩在打的嗎?
槍桿換筆桿就不一樣了嗎?
真正不成熟的是動不動就惱恥躍針的人吧,
相信你也看過才是?


「你這擺明在挑釁」
如果你是秀色可食的JK,
歡迎挑性(ㄒㄧㄥˋ);
如果不是,
歡迎挑釁(ㄒㄧㄣˋ)。
我認為你的升格反諷講得差要回去重練,
有說你必須因此人生砍掉重練嗎?
好像沒有吧?


「要怎麼樣才能不犯這些錯誤?」
多想多戰你就會了,
另外千萬不要不懂裝懂,
拿自己的非專業作為武器只會引來:



這種程度的悲慘世界。

補充看起來好像跟「挑釁」有關的「尋釁滋事罪」-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
1. 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2. 追逐、攔截、辱罵他人,情節惡劣的;
3. 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4. 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相信是我眼睛比較差,
才會從頭到尾都沒看到有關「挑釁」的相關刑罰,
而只看到你犯的辱罵=人身攻擊,
對吧?

創作回應

神踩飛揚
中共刑法隨口講出來還不知道出處,
說維基找不到,會不會太可憐了wwwwwww
2011-04-10 09:09:31
底辺絵師カツラ
我辜狗第一個選項就看到了,
好可憐。
2011-04-10 12:57:41
稱暱
拿中共刑法講臺灣法律.........我快笑死了orz
2011-04-10 12:49:37
底辺絵師カツラ
想統一也不要急成這樣wwww
2011-04-10 13:04:43
平空
重點原來是挑性啊w
2011-04-10 22:47:04
底辺絵師カツラ
不對啦wwww!
2011-04-10 22:50:37
堀古
為什麼每次都有莫名其妙(又好玩)的事w
2011-04-11 20:06:24
底辺絵師カツラ
這問題難倒我了w
2011-04-11 22:28:34
拉米洛亞
http://www.jamesdambrosio.com/creationDetail.php?sn=940851

我就不多說了,你看我多久以前就幫你寫好了辯論用文章(?)
2011-04-12 00:37:55
底辺絵師カツラ
真?法律人
2011-04-12 00:4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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