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zu:
這位朋友你好。
我是這篇燈水文以及另一篇燈水文的作者。
我在個人BLOG以及鮮網專欄(http://ww2.myfreshnet.com/BIG5/literature/indextext.asp?free=100113183)都曾經註明可以自由轉載,但是也有強調轉載必須註明是轉載以及附上我個人的BLOG網址,不過可能是有點誤會?我並沒有在這裡看到您註名轉載以及附上我的BLOG網址(http://kazu0903.ycool.com/),也沒有看到您對讀者們說明這篇文的作者並不是自己。
如果您願意的話,希望您編輯一下這篇跟另外一篇,將轉載註明並附上網址,並且希望能發表一篇關於這兩篇文作者的說明,我已經把現在的留言以及您的發表內容、以及您回應讀者的留言全部截圖作證,如果您沒有對應的動作的話,不排除往巴哈的管理階層稟報或者採取法律途徑,因為您的行為已經違反智慧財產權了。
ps.禁止食用肉類乳製品是我個人在蒐集各種歷史資料後得到的結果,並非唬人,您的回應讓我十分不滿。
02-03 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