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子佼駁當年劈腿 翻供金鐘壓垮戀情
更新日期:2009/09/03 02:51 王雨晴/臺北報導
中國時報【王雨晴/臺北報導】
黃子佼與小S分手9年,他將出版新書《那一夜的人生申論題》,提及與小S分手經過,並澄清曾寶儀非
第三者,「我的版本也許跟你們印象中的不一樣,不想看就跳過吧!但別只有一種聲音存在於世界。」
黃子佼針對「為何與小S分手」及「劈腿說」一一翻供,反駁小S《牙套日記》中,說他在她與姊妹淘遊英國時,他「異常殘忍地」以一通電話結束兩人感情,他說,當年他提出希望小S陪他出席金鐘獎,當她做出與姊妹淘去英國決定後,兩人感情已到了臨界點,得獎開心的夜,反而讓他冷靜地做出決定。
黃子佼坦承,與曾寶儀長期相處產生好感,但兩人交往是在與小S分手之後,「情感上的出走,我是錯了,但若要說我腳踏兩條船,當時的我真沒有那能耐。」出版社將安排他上《康熙來了》,小S昨淡淡回應:「真的喔!那祝他銷售長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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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原配分手後 再和曖昧對象立刻交往
這不也是構成分手的原因之一嗎? 這不也是劈腿的一種
劈腿太傷 所以先分手再以閃電般的速度交下一個
真的看不出來和劈腿有什麼差別 只差在微妙的認知
有過交往期不短的感情的人 都知道
即使彼此沒有激情了
只要彼此關係都維持在微溫的狀態下
那麼彼此的在乎與感情都還是存在的
此時差別只在於狀態是有沒有心再突破維持
或是持續讓它食之無味棄之可惜
讓多年感情一瞬間由單方面選擇先結束
除非有強力後盾當支援 不然不會輕易單方面結束
曖昧的第三者算不算呢 ?
有種的話 靠自己結束那段自認為不優的感情
對於感情 想不造成對方受傷害的主要方式
就是全部靠自己
不要跟別人先搞曖昧(有備胎了) 再來分手
這跟劈腿的差別在那裡 ? 精神與肉體 ?
就這新聞
來看黃子佼的說法
除了瘋子 我想不出第二句形容詞
現在說感情當時到了一種關卡 一個臨界點
那當時還求婚 準備結婚是怎樣? 瘋了?
藉口有數百種 這藉口仍然是不及格的
漏洞太多了
不如大方承認是 " 曖昧 " 讓他有勇氣分手
聽起來還比較實在 還比較痛快
但別以為 " 曖昧 " 就不是 " 劈腿或是出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