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黃子佼的相關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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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我原本是不想出來說的
畢竟現在也算是個風尖浪口上
不過看著越來越多人藉著混淆概念
然後開始隨意擴大攻擊範圍
我是覺得這樣似乎有點不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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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名詞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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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臺灣法律早就有明訂 兒童 未成年 青少年
黃子佼涉及的其實一直是「戀童」
但是現在整個擴大成「戀未成年」
感覺的確就像在獵巫行動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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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法律明定13歲以下皆是屬於兒童
另外還分6歲以下幼童,以及6歲以上學童,3歲以下也能稱嬰幼兒
「青少年」法律明定為13歲至18歲之間
國中階段又稱「青少年」,高中職階段又稱「少年」
而「未成年」泛指未滿18歲以下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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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臺灣現行改制為18歲屬於「成年」
負擔完全的刑事責任與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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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戀未成年」本身的確是在法律上屬於違法
但是以現在社會實際大半人國中生就脫處的情況來說
與其上床的所有人,是否也都是戀童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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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邏輯正常的人就會清楚
「戀童」跟「戀未成年」的明顯不同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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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歸正題「戀童」為何被人說是噁心,不是正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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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13歲以下的年紀,別說心思不成熟等精神問題
他們的身體甚至連都還沒有成長完成
根本就沒有完整的性器官,無法接受正常人標準的性動作
對他們硬上,實際只有自己爽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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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好比一個不懂SM的正常人,被SM狂熱者硬綁施刑一樣
有的只有被毆打施虐的疼痛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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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蘿莉控」又是另外一種情況
這個「控」的詞,源自日本就屬於一種偏好
這種偏好就好像對模型或汽車的相關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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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這跟未成年一樣包山包海
也不否認蘿莉控裡面也包含有特別戀童病的人存在
但是廣泛來說,一般蘿莉控就是單純特別偏好13歲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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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在日本現實其實還有另一層意思
就是想與未成年結婚的成人,大多也會被冠上「蘿莉控」
不過這裡的未成年大多指的是「少年」15~18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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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黃子佼罪大惡極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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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他是「戀童」,他不是戀未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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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他取得的影片是透過「實際交易」購買「犯罪影片」
等同直接資助犯罪集團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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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這個偷拍網站目前是被證實,有實際誘拐未成年拍片的犯罪事實
所謂的「犯罪影片」是實際脅迫未成年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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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人最常觀看的大多就是盜版下載
而這些大多是屬於日本及歐美的AV影片
雖然盜版下載,但這些都屬於「合法拍攝」的
以日本為例,AV女優一定都是成年人,不存在真正的幼童
一些拍片像學生的,實際都是成年人下去演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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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些偷拍盜錄就另外一談
我個人是幾乎沒在看這類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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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出來講主要還是認為現在獵巫過於誇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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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不說古代15~16歲原本就是正值婚姻年齡
現代醫學研究也是說明女性15歲發育成熟
更何況現實社會絕大多數人在國高中階段就已經破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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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在臺灣法律上,與未成年上床違法
但實際上,不管在情理或實務上
男性喜好年輕女性都是屬於正常人範疇
跟戀童真的沒有什麼關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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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認為裡,只要雙方出於自願,實在沒什麼好講的
當然成年人應該也要盡量避免與未成年有什麼牽扯
最該譴責的還是強制的犯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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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戀童就真的非正常人所會做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