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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GP

《這份心情總有一天會遺忘 》讀後

作者:八千子│2021-10-19 21:07:29│巴幣:1,202│人氣:2974


我喜歡可以只為自己存在的那段時間。我真正的世界就在那裡。」

對無聊的日常感到絕望的高中生,
有一天突然遇見耀眼的光芒。
那是與異世界少女奇妙的相逢──

★與日本樂團THE BACK HORN共鳴而誕生,小說 × 音樂的跨界合作!
著作暢銷突破500萬冊,《我想吃掉你的胰臟》作者 住野夜 首部戀愛長篇!
★日本達?文西雜誌、ORICON NEWS好評推薦!

「一直保有純真並不總是美麗的,我想寫下這樣的故事。」──作者/住野夜

【故事簡介】
我們為什麼會相逢? 高中生鈴木香彌對於平凡的日常感到厭倦。當他剛過完十六歲生日時,在深夜的公車站遇見只顯現指甲和眼睛的異世界少女「琪卡」。他們一次又一次地在深夜會面,發覺到彼此的世界存在著奇妙的同步現象,因此兩人便開始實驗──



《我想吃掉你的胰臟》作者 住野夜 首部戀愛長篇小說!




  那我之前看得是什麼??




  住野夜,上次提及他已經是《又青又色又痛》時的事了。

  那時出版社安排他和乙一對談,聽到兩人有相仿的創作觀時其實覺得滿怪的。

  畢竟乙一的敘事總是很明快,讓他在短篇作品裡總是能在兼顧情感飽滿的前題下維持高速的故事節奏。

  相對的,住野夜的情緒描寫更為細膩,卻也多了乙一沒有的饒舌話癆感。

  風格不同,很難說誰比較好,但饒舌的一方注定會成為吃電波的類型。至少,單看文字,那時我覺得除了愛用第一人稱外,他跟乙一相似的點實在不多。


  不過,在補了幾本書之後,也漸漸明白讓那兩個人投緣的原因。不是因為出版社安排

  兩個人都很擅長描寫「失去」的故事。

  印象中以前乙一在後記說過,別人告訴他:「乙一先生,聽說你很擅長寫讓人痛心的故事呢。」

  乙一自己則似乎完全不這麼認為,表示他並沒有意圖讓人心痛,只是單純把故事寫完而已。

  住野夜也是這樣。

  雖然過程中他繞去寫了一些不同口吻敘事的作品,但轉了一圈,最後還是回來寫他最習慣的彆扭男主角。

  從他的第一本書《胰臟》到現在這本《總有一天會忘》,每一次他筆下的第一人稱「我」都有著絲毫不輸給女主角的強烈性格,而每一次這些性格明顯有缺陷的主角,往往都會因為與女主角的相遇而得到某種救贖。


  我認為這個人到現在依然做著哪天會被美少女拯救的夢。


  不過這次很不一樣,這次的美少女甚至連長相都看不見。美少女是我擅自加的。


  如故事簡介。主角鈴木香彌是個長相帥氣,但內心腐朽的混帳,他將同班同學當作行走的肉塊,甚至連記住對方的名字都懶。

  「哦,真難得呀。妳是那個、那個……山田同學嘛!」
  「嗚嗚……」
  (大概是這種感覺)


  在這樣好死不如賴活著地度過一天又一天後,他在無人的公車站遇見了異世界的少女琪卡。儘管連對方的長相都看不見,他還是對琪卡以及對方的世界產生濃厚興趣。漸漸地,香彌發現自己那腐爛透頂的性格開始有了改變,原本一成不變的心情也因為琪卡而起了漣漪……



  (附帶一提,這本書是和樂團合作的企劃,但我很膚淺,只知道vtuber唱過的歌)



  雖然宣傳標語上寫著「首部戀愛長篇小說!」但這玩意就跟底下的好評推薦一樣,只要文案還有空位編輯就會自己把它填滿。

  除了男主角是個從十六歲一路廚到三十一歲的中二病外,本質上他然是一本很住野夜的故事。


  主角香彌把那些能夠改變自己生活的事物稱做「疾風」,疾風同時也意味著心情受到觸動時所產生的強烈情感。無論是工作升遷、戀愛、生子,這些能夠帶來變化的事件都會將人擾至疾風的核心。對香彌而言,他人生只有一次體驗過「疾風」,那就是十六歲時與琪卡相處的那段日子。


  他將這視作自己的初戀,是他有生以來第一次體會到愛情,而在往後的十五年,這份心情都再也沒有出現過。凡是沒有琪卡在身邊的日子,不論何時何地,他的內心就像被掏空了一樣,不會產生任何情緒。(就像村上說的甜甜圈化)


  他認為,活著的意義就是與琪卡相遇,當十六歲的秋天一過,往後的日子他也將回復如過去那十六年般無風雨也無晴的日子。對他而言,只有那一年的回憶是他說什麼也不肯遺忘的。


  不過真的是如此嗎?


  這份心情總有一天會遺忘。當我們身處疾風中心時,總是認為世界就是為了此時此刻的我們而存在的,無論是戀愛或是工作也好,那時的自己總是認為無所不能,打從心底感謝自己誕生在這世界上。看不清世界的全貌、無視在疾風以外的萬事萬物,所以當風暴散去時,帶來的惆悵感才會更為巨大。


  很遺憾,我十六歲時並沒有在公車站遇到隱形美少女。那時的我每天都只在想著要怎麼讓我的英文成績及格。

  不過,我也曾有過「說什麼都不想忘記這份心情」的時期,那時的我確實認為自己找到了能夠一輩子賴以依存的事物,並天真的以為能夠憑藉著這份熱情延續生存下去的藉口。

  因為很害臊,我不想在這裡明說。

  不過,如今回顧以前留下來的文字,無論是作品也好、書信也罷,往往心裡萌生的是困惑。想不透那時為什麼有勇氣抱持著如此天真的想法,也憎恨著當時那個自我意識過剩的自己。

  過去的每個字句,似乎都在提醒未來的自己「別忘了那時的心情」。

  但實際上,不需要十年、十五年的時光消磨,光是兩年、三年,我就已經無法回憶當時到底是用怎樣的心情在面對這一切的。

  那份心情我已經忘記了。


  儘管如此,我並不想否定已經忘記的自己。

  也許那時的我很幸福,但現在的我倒也沒有淪落到有資格說不幸的程度。

  我認為我只是離開了「疾風」。

  香彌的疾風,是能觸動心弦的風。

  但在漫漫一生裡,人的心緒不可能永遠都處在被撥弄的狀態。

  即便是再甜蜜的夢境也有被迫醒覺的一天,否則美夢也終會淪為無味的噩夢。


  過去住野夜的故事不停在剝奪主角的某些東西。

  可能是戀人也有可能是身處的環境,生活總是因為一些難以抵抗的原因而被改變。

  但在失去的同時,他也賦予主角過去不曾擁有過的事物。

  唯獨這次,得到的是心情(感情),被奪走的也是感情(心情)

  從一無所有到獲得,再經歷失去;從靜水無波的日子被拽入疾風圈,再從疾風圈狠狠帶離。

  看似失去了曾握在掌心的幸福,但也不過是回到過去一無所有的日子。

  而即便只是重新回到過去一無所有的日子,有些事情或許已經悄悄改變。


  即便忘了這份心情也無所謂,因為過去的自己,也不曾有過心情,願意迎接風平浪靜的明天


  推薦給自以為健忘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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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共 2 篇留言

九方思想貓
人的記憶其實很不牢靠
但健忘其實不要緊,只要記得那些好就好
敬那些不斷昇華的美好

10-20 10:49

八千子
只要活著就會有好事發生......雖然我不相信這句話,不過不這麼想不行,不這麼想人生也不會變得更好R10-20 13:18
里散
《我想吃掉你的胰臟》作者 住野夜 首部戀愛長篇小說!
這句也太瞎XD 光我有印象的就兩、三本了

10-20 15:39

八千子
現充:年輕人小打小鬧不算戀愛10-20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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