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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年金(971001開辦)
作者:語戀│2008-07-15 01:23:26│巴幣:0│人氣:391
國民年金,於971001即將要上路嚕
一些的相關規(guī)定,供參考
一、投保對象
1.年滿25歲、65歲以下(但領取過軍、公教人員退休者除外)
2.或國民年金開辦後領取勞保老年給付年資未達15年,未滿65歲
3. 農民國民年金開辦時,年滿15歲、未滿65歲的農保被保險人,應改參加國民年金
(農保自97年9月30日逕予退保)。<===這條已更改為不納入
二、老年年金之給付金額?
1. 年滿65歲之被保險人或曾參加本保險者,得就下列A、B兩種公式計算,擇優(yōu)請領:
A式=(月投保金額×保險年資×0.65%)+3,000元
B式=月投保金額×保險年資×1.3%
2. 惟如有下列各項情形者,不得選擇上述A式發(fā)給,僅得以B式計給:
(1) 有欠繳保險費期間不計入保險年資情事(指被保險人應繳納之保險費及利息,未依規(guī)
定期限繳納者,不予計入保險年資;其逾十年之部分,被保險人亦不得請求補繳)。
(2) 發(fā)生保險事故前一年期間(指64歲至65歲期間),有保險費未繳納情形。
(3) 領取相關社會福利津貼(指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身心障礙
者生活補助及榮民就養(yǎng)給付。)
(4) 已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指公教人員保險養(yǎng)老給付、勞工保險老年給付及軍人
保險退伍給付)。但國民年金法施行前已領取勞保老年給付;或施行後15年內,領取
勞保老年給付年資未滿15年者,不在此限。
引用網址:http://www.jamesdambrosio.com/TrackBack.php?sn=528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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