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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據(jù)

作者:白羊│2021-02-08 11:59:03│巴幣:374│人氣:3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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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標籤作品搜尋:漫畫|黑白|證據(jù)|性騷擾|受害者|跟蹤器

留言共 29 篇留言

阿霞
這雙標很可以

02-08 12:01

荷月晴(星詠者模式
有多少證據(jù)說多少話

02-08 12:03

HJ悠良
感受拿不出證據(jù)(說你是就是),性騷擾本來就是”主觀”感受,斷案也是法官自由心證,這不具體的描述根本不應該當法律

02-08 12:12

白羊
如果我沒搞錯的話,其實性騷擾的本質也只是騷擾。

所謂的主觀感受,很多時候的問題是
當事人感到被騷擾,但不代表客觀意義上就是騷擾。
例如我說了打炮嗎,聽的人覺得是做愛,但我也可能是在說玩FPS炮擊遊戲

因此當中,感受如何被解釋,就是主觀感受帶來的含糊地帶
也是最容易鑚的漏洞。

所以一般上法庭,會考慮很多非主觀的因素,例如環(huán)境,身份,動機,客觀證據(jù)等等
但一般網(wǎng)絡風向很愛說到【性騷擾只需要主觀感受就能成立】

實際不是,主觀感受只能說明自己感到不舒服
但不能用自己感到不舒服做為理由定罪。

==
當然,如果性騷擾真的可以以感受去定罪
那麼肯定是離譜的。

02-08 12:17
異常的普通
當事人的公信力

02-08 12:13

HJ悠良
回復性騷擾這部分,沒錯,最終判定是有客觀因素摻入,但如同你都發(fā)文所述官司過程中,家庭、工作、交際都會有巨大的衝擊(工作沒了,女性的感性導致離婚、客戶、上司的、同事,部分朋友的尤其女性不信任與輿論發(fā)酵),而只要感覺性騷擾提就可以造成一個人的絕對損失,這與相同為誣告過失殺人、偷竊等嚴重非常多.

02-08 12:25

七月既望
就像白羊說的性騷擾畢竟屬於主觀感受的「騷擾」
因為是主觀感受,所以最重要的是當下感受到後
馬上(或及時)和對方反應自己感覺被騷擾

拖到事後一段時間才反應這種「越想越不對勁」的模式
如果不是其他外在因素導致不敢/不能反應的話
其實也可以解讀成「當下不覺得自己被騷擾」

既然不是第一時間的直接感受,那代表這個「被騷擾」的成分
很可能已經(jīng)額外添加了其當事人不自覺(或自己才知道)的元素了

02-08 13:11

白羊
其實還有另一個話題可以說(但感覺有點離題)

那就是人需要為自己的選擇負責。

是的,這和你說的東西契合
其實當下問題發(fā)生的瞬間,如果自己選擇了【不追究】
就算事後如何【越想越不對勁】

那麼自己是需要為自己當初的選擇,即【不追究】而負責的。

故意忽略這點,把人類說成【當時害怕極了,失去了做選擇的能力】
所以決定【事後追究】

其實就是等同在說自己是巨嬰,沒有做抉擇的能力,腦袋容易斷檔,常常腦袋一片空白無法思考
所以無法為自己的選擇承擔責任。

---
但這個是很題外話的東西,同時說出來像是辱罵別人無腦似的
所以看看就好。02-08 20:04
白羊
所以這個角度下

其實很容易有兩個極端,例如一個是主張自己腦袋一片空白
所以不用為自己腦袋空白做出來的選擇負責

而另一邊認為人就算害怕極了,腦袋一片空白也需要為自己的選擇負責。

(所以前者容易延伸出不要檢討受害者,盲目保護受害者的情況
後者就常常變成連受害者都會檢討,常常主張受害者自己要學會保護自己,預防問題的狀況)

當然這些手法探討下去就不是對錯的問題(雖然網(wǎng)絡現(xiàn)在風向常常把問題燒到族群對立吵對錯)
而是這些角度下有他們的有點和缺點。
而前者是可能因為過度保護而侵犯了法律的中立性和無罪推定原則
甚至因為過度保護而讓沒犯罪的人承擔罪名。

所以才會有人跳出來說罷了02-08 20:12
閃靈肉醬
你是不是搞不清楚兩種案件的差別

跟蹤器有或沒有難道是薛丁格的追蹤器嗎?你說有表示發(fā)現(xiàn)有裝,那拿出來阿

性騷擾通常不會有什麼證據(jù)

都是由相關人的陳述去判定成立與否

先不論行為人跟其經(jīng)紀公司後續(xù)的行為(就我看是扣分,但先不論)

任何人對行為人或被行為人做出先入為主的判斷都是不公的

但是畫出後面的圖而不去「檢討那些嘲笑被行為人的人」

我只能說建議性平教育要重修

02-08 13:13

白羊
看你如何看待吧。

我先說一個我常見的問題
就是有一種人不懂是不是不清和何謂類比
(即拿兩種客觀不同的東西,基於同一個角度切入看待這兩者)

所以常常會說出一些類似:【這兩件事不一樣,不可以比較】的話
反而不會理性去看看【到底在這個角度下,這兩件事是否有共同點】

嘛,反正我不會說義務教育需要再來。


02-08 19:24
ライト
兩個概念不太一樣
不適合擺在一起比較

02-08 13:43

白羊
其實是因為你用了和我不一樣的角度看待

在證據(jù)的角度,擺在一起是合理的。
至少性質一樣。02-08 19:20
T113
現(xiàn)代的科技不用裝跟蹤器也能跟蹤了吧,

而性騷擾就算有證據(jù)也會隨當事人心理狀態(tài)變化,

比如我有次在便利商店排隊結帳時,前面有個女的,有人拍了下她屁股她小驚叫了聲,不知道有沒有誤會是我,當然不是我也沒啥誤會,就是她旁邊有個應該是男友的人,當下也沒啥事,如果當下店裡有錄影到,那這個證據(jù)才是薛丁格的性騷擾勒,

假如把這個錄影紀錄拿給那女的,如果她們還在交往男的就沒事,和平分手她也可能收下影片把貓盒子延後打開,如果她們非和平分手男的就社會死亡

上面的那個性平教什麼就信什麼被洗腦的人,別故意用表面解釋曲解,白羊大大這張圖要表現(xiàn)的意義是啥很明顯好吧

02-08 14:07

賽普魯斯
https://assets.matters.news/embed/b3542a01-bf64-4903-9de1-8e604a63701d.jpeg

02-08 15:01

阿梓
所以追蹤器的醬料呢?沒有醬料的追蹤器沒有試吃的必要

02-08 15:07

總共五個字
顏色對了 提出指控是對方要拿出證據(jù)反證
顏色不對 就算拿出證據(jù)來指控也是假證據(jù)

歡迎來到超級政治正確國

02-08 15:57

Poi Knight
如前幾樓所述,我也認為這兩件事具體上是不同的事情,追蹤器是一個物品,有沒有追蹤器是很清楚的;性騷擾是抽象的概念,詳細不必說明了。

但兩件事情相同地方,我是這樣認為的(以下是猜想),都只是發(fā)發(fā)抱怨而已,沒有真的要指控誰。

某人說被裝追蹤器,真正想表達的意思是,自己的一言一行都被檢視,就有如被裝了追蹤器;而另一方的性騷擾指控,應該就是女性常有的處理方式,事發(fā)當下隱忍,事後越想越不對勁忍不住發(fā)個抱怨文,也沒有要控告的意思(因為不可能有證據(jù)),只是沒想到事情燒得這麼誇張,自己騎虎難下了。

02-08 16:11

白羊
讚同。

主要是這類的類比圖,其實很看我們到底以什麼角度切入。

(所以有些人強調兩者是不同的事
如果以比較兩者差異的角度,是合理的

但如你所說,兩者也有相同的地方
因此在我標題所提及的角度,即證據(jù)的角度切入看到兩者相同的地方,是可以成立的)

但當然如何看待就是大家自己的自由了02-08 20:55
純喫茶
兩件事情接近但本質上還是有不同的地方,不多做贅述

看到留言順道提一個個人經(jīng)驗,先說一下我是男性,我曾經(jīng)有在公廁上廁所被人從下面偷窺且伸手撫摸小腿的經(jīng)驗,大概也是過了兩三天才有「越想越不對勁」的感覺、也才認定自己被性騷擾了

我認為我的反應能力並不低於平均民眾的水平,但我認為這種狀況真的是你沒遭遇過無法反映也沒有辦法靠經(jīng)驗比對

02-08 16:46

白羊
因為要比較的不是兩件事的本質

而是證據(jù)這個角度切入。(證據(jù),舉證,是否相信自稱受害的人等等)

你忽略這個我標題就寫明的東西
把問題變成兩者的本質,就自然會變成不同的問題,也自然會有不同的答案。

----
p.s我自己試過被搶劫,當然腦袋當下是驚訝的
我自己的右手被砍了一刀,我只能盡量搞清楚當下自己需要做的是什麼。(例如當下我選擇的是止血)
某程度上我是理解驚訝會導致反應不過來的(當然在你的角度也許就只會認為哎呀你沒試過所以不懂)


有一個問題是,你容易腦袋一片空白,意味你缺乏應對危機的能力,情緒化,不冷靜等等。
這不是社會的錯,而是你自己的責任(當然我們可以把錯推給犯人,但腦袋空白依然是自己的問題)

所以為什麼要學會保護自己?
因為要學會提高反應速度,不讓自己在腦袋空白的時候承受更多損失
我們會因為預先做好了準備,因此發(fā)生問題可以更糟反應,同時可以提早進入對抗,反抗的路線(例如搜證,警告等等)

但現(xiàn)在的網(wǎng)絡風向就於此背道而馳,把【腦袋一片空白】視作理所當然,不該違背。
然後強調感受,忽略證據(jù)。

好像只要自稱受害,啥證據(jù)都不需要似的,然後把提出異議的一律都用你這種說法,即【哎呀你沒遇過當然只能說這種沒同理心的話】

你他媽我被搶劫右手縫了27(家人說32針,我數(shù)了只有27針)
手都差點被砍到殘廢了

如果我學你這種放任自己腦袋一片空白,放任情緒感受不控制自己的方式,我看我會死得很早。02-08 19:35
白羊
但無論如何,大家有權作出屬於自己的選擇。

02-08 19:36
呆貓777
首先性騷擾防治的法條是好的法律,這點無庸置疑
但不管再好的法律都會有"人"濫用的問題,因為利益
我並不是說某炸烤食物妹就是濫用(這點我要先說不然等等又有人說偏袒等等)
而是這個法條本身就有很強的主觀性加上法律給予的延時性就有機會會出現(xiàn)
一個簡單的例子,今天假如有某女因為去夜店喝得爛醉
其友人好心攙扶他並叫計程車送她回家當下該女可能還會感謝這友人
但隔一陣子該女的跟這友人有金錢糾紛或是一些爭取獎金或是機會的糾紛
該女能不能告該友人性騷擾? 答案是可以!也會因此讓該友人有極大的機會失去機會!
但反過來看,有些人可能當下嚇傻或是沒反應過來,事後才反應過來並提告
這兩個案例最直觀的都是,提告了性騷擾,但背後的理由有可能是正確使用法條的案例二
為自己爭取權益不被欺負
但也有可能是案例一 只是利用這法條來為自己爭取利益,畢竟這個法條的自由心證程度很高
所以這法條寬鬆就能提告跟認定方面很容易!!是優(yōu)點也是缺點
因此就繼續(xù)看下去,假如再來就是某炸烤妹瘋狂的開始利用這個來
轉型政治人物拉或是用一些手段來瘋狂炒作越來越逼迫人,但卻死不提告!!
那是哪種方式用這法條就看別人的自由心證了

02-08 18:50

白羊
法律寬鬆的好處是容易入罪

但看著我自己想到的事情是,會把這個條例變得寬鬆,本身就是因為【他們認定性騷擾的人必然為真的受害者】
但是【受害者很難搜證】
所以【為了幫助這些受害者在難以搜證的狀況下入罪】
【因此降低提高和成罪的門檻】

=========
這個角度不可以說有錯
就太單向了,因為他們沒考慮過被濫用的狀況
導致條例是偏幫自稱受害者的人,而不公平。(法律其實人人平等,不該偏幫任何人,在審判之前,受害者和加害者也是平等的)02-08 19:39

這次事件我聯(lián)想到三個話題
1.日本電車無辜男子被誣賴癡漢不逃的話會變成直接社會性死亡
2.強尼戴普和他太太PVP事情,數(shù)年媒體完全單方面聽信女方,這兩年才開始平反(比如男打到骨折
3.國外的me too事情(幾乎變成女性說你有就是有)

在法律上被性騷到有罪可判應該是很嚴格的,而最近事件好像...不小心碰到也算?
後面當作仇人一樣追殺,而且沒有證據(jù)的指控(地圖砲),這就等於
-若無法證明自己無罪,那就是有罪- 的概念

這話題大概會在網(wǎng)路上延燒,但是雙方都不告
目前風向也很玄妙
不幫女方說話的人常常看到直接變筆戰(zhàn),說的好像大眾居然在護航性騷擾行為
然後無視證據(jù)力薄弱就要大家接受他的指控,女方說的話當聖旨,有這樣的喔?

性騷擾每個人都痛恨,也痛恨變態(tài),大家都會抓
但令人反感的是誣賴(越想越不對勁之類),沒證據(jù)的指控

只要覺得不對就可以指控,這話說得也沒錯,當場就要指控,但是如今好像變成帝王條款
事後指控不用舉證,用講的當證據(jù),對方直接賠上名聲

02-08 18:53

白羊
其實不說其他地方,只看這裡的留言
也可以發(fā)現(xiàn)你說的這點。

有些人根本不打算以證據(jù)的角度切入(我標題都大大的字寫著證據(jù))
反而愛強調性騷擾性質不同,可以不講證據(jù)等等02-08 19:41
白羊
而且因為現(xiàn)在的狀況是,法規(guī)模糊到可以擴大解釋。

從【你要確認對方有性意味,而且有冒犯性的舉動】
到了網(wǎng)絡風向說的那種【只要主觀感到不舒服,就是性騷擾】

因此按照後者,碰一碰都是性騷擾。

---
而網(wǎng)絡有群人覺得這種可以隨心所欲審判他人罪名的情況沒問題....02-08 20:01
白血肥羊
雞排妹哦? 哀...呵

02-08 19:31

把那件胖次脫出去展了
遇到女人先離她一個手臂的距離
就算她自己白目沒在看路撞上來也能告你
推開她 她奶晃了能不能告你?

02-08 19:46

白羊
之前不是有個電車上的事件?
有個女人好像是阻礙到別人還是怎樣,然後有個男的拍肩膀,想提醒這個女的

結果這個女的大怒(不懂惱羞還是什麼)
揚言要提告男子性騷擾
(有段時間這段影片很火)

02-08 19:58
白羊
其實也可以考慮整形,讓自己長得帥

撞上了就不會告你性騷擾了(x02-08 19:59
閃靈肉醬
用證據(jù)的角度看,那就只能代表你看的方式有問題

你下次也可以盜版某樣產(chǎn)品,然後取個不一樣的名字

然後去跟法官跳針名字不一樣就不是同樣產(chǎn)品,沒錯,這就是你的邏輯

02-08 20:17

白羊
然後就可以發(fā)現(xiàn)你不會針對我的說法提出任何合理的反駁

要嘛就是盲目否定我的角度(例如,我看的方式有問題,但有什麼問題?你啥也沒表達,啥也沒舉證,當方面否認)

要嘛就是偷換概念。
在無法明確說明【我的邏輯到底是怎麼樣的邏輯,如何構成,脈絡是如何】的情況下

自話自說捉了一個比喻當成我的邏輯。

這種就是常見的偷換概念了。(就故意把我說的話忽略,然後替換到你為我製造的錯誤脈絡當中)02-08 20:22
白羊
雖然我不知道你會不會試著證實你自己說的內(nèi)容

反正我網(wǎng)絡逛多了
打稻草人,偷換概念,自話自說為對方製造罪名的人真的很長看到(而且這類人通常自認很理智,聰明,講道理,但每次遇上這些問題,就只會單方面否定對方,不講根據(jù),不去證實自己的指控)

你是怎樣的人我不懂,但我認為你接下來的舉動會決定你是怎樣的人。02-08 20:24
金蛋
有多少人站錯邊 發(fā)現(xiàn)自己錯的時候馬上裝死
有多少人從感性的角度去看待事情 忘記從理性角度去思考
當男性是被誣賴造成社會性死亡時 又有誰會同情?

02-08 20:22

白羊
其實現(xiàn)在自稱性平的人,常常是認定【女性才是受害者】
所以也認定【因為女性是受害者,所以女性為了保護自己而傷害到男人這些既得利益者也是合理的】

即使傷害的對象是無辜的男人02-08 20:29
白羊
所以一般來說,我是認為持有這類想法的人並不是平權
而是女性權益優(yōu)先,眼中只有女性的性別團體(現(xiàn)在的女權份子常常符合這點就是了,雖然他們自稱平權)

只能說這類做法導致她們只是女版沙豬
02-08 20:30
小小青椒
社會上走跳久了,所謂的證據(jù)到底是甚麼呢?非法取證的證據(jù)算證據(jù)嗎?拿出來會讓社會動亂的證據(jù)可以拿出來嗎?國家不承認的證據(jù)都不算證據(jù)的證據(jù)算是有效證據(jù)嗎?

到最後還是憑關係憑金錢說話的...唉

02-08 20:23

白羊
可以把證據(jù)理解為【證實問題是存在的】任何東西。

非法取證可能要看(例如做愛的時候偷錄影,但只要沒非法散播,只當成保護性的舉動,就可以被當證據(jù),但也有地方,案例不認同非法證據(jù)。)

如果不看證據(jù),一切只看感受
最後我們還是會跪舔那些有地位有權利的人,然後配合他,配合他們的感受做事
因此最後還是會變成你說的,憑關係和金錢說話。

想要脫離這點,才需要證據(jù)等客觀,不受情感因素影響的事物做標準....02-08 20:27
閃靈肉醬
舉車上拍肩被告性騷擾跟你用證據(jù)角度看事情一樣

用這種偷換概念的方式想要帶風向只會暴露出自己的本質

你說我沒反駁,我的舉例就是類比你的概念

實際上你只是不想承認自認為抽換概念的就是你

你也不用在那邊說什麼製造罪名先把自己打成受害者

這種講不贏就先放話別人不尊重你或是攻擊你的長輩多的是

還是你也是?wwww

02-08 20:29

白羊
嘛反正從你的言論可以看得出你很會扣罪名
但不會為你扣的罪名提出合理讓人信服的說法和其脈絡。

只會扣罪名抹糞的話,倒是隨便找一個鍵盤俠都做得到就是了。02-08 20:32
閃靈肉醬
簡單作結,被安裝追蹤器、竊聽器,可以有證據(jù)

性騷擾,「兩方」都不需要證據(jù),有證據(jù)最好,沒有就是依照雙方陳述事實說的算

所以前兩張圖沒錯,後兩張圖也沒錯,因為兩個是不同形式的案件

02-08 20:33

白羊
是你自己認為不需要證據(jù)

而不是性騷擾不需要證據(jù)吧。02-08 20:47
白羊
判斷問題是否存在的證據(jù)是需要的

但同時你也可以選擇主觀感受認定追蹤器,性騷擾是否存在。02-08 20:47
閃靈肉醬
很好,你說我扣你罪名,不如說說我扣了你什麼罪名?(笑死)

02-08 20:34

白羊
你原句
【實際上你只是不想承認自認為抽換概念的就是你】
所以如何抽換概念?過程?

【舉車上拍肩被告性騷擾跟你用證據(jù)角度看事情一樣
用這種偷換概念的方式想要帶風向只會暴露出自己的本質】
請問如何偷換概念?過程?

【用證據(jù)的角度看,那就只能代表你看的方式有問題】
請問有什麼問題?詳細過程?

【你下次也可以盜版某樣產(chǎn)品,然後取個不一樣的名字
然後去跟法官跳針名字不一樣就不是同樣產(chǎn)品,沒錯,這就是你的邏輯】
這不是我的原文,請問這段和我說的內(nèi)容到底那一部分有什麼直接的關係?
如何構成這個邏輯?詳細過程?

---
沒有任何詳細
只會弄個詞當成罪名扣在別人身上,又缺乏合理的解釋。
這就是你,這也是我所說的你愛扣罪名。02-08 20:42
白羊
我說你偷換概念
我還需要說明你如何犯上

例如【然後就可以發(fā)現(xiàn)你不會針對我的說法提出任何合理的反駁

要嘛就是盲目否定我的角度(例如,我看的方式有問題,但有什麼問題?你啥也沒表達,啥也沒舉證,當方面否認)

要嘛就是偷換概念。
在無法明確說明【我的邏輯到底是怎麼樣的邏輯,如何構成,脈絡是如何】的情況下

自話自說捉了一個比喻當成我的邏輯。

這種就是常見的偷換概念了。(就故意把我說的話忽略,然後替換到你為我製造的錯誤脈絡當中)】

而你呢?
啥也沒說明(沒有根據(jù)我的舉動提出相關的說法,說明我的舉動符合你扣的罪名)
只有自話自說製造了一些只有你自己看得懂的比喻來入罪。

這應該就是你和我的差異
同時也是我為了不想變成和你這種類型的人
而盡力做的舉動,即說明自己的根究。
(而你是不是那些只會扣罪名嘴炮,不講根據(jù)只顧抹糞的鍵盤俠,我真的不知道。
有可能你會對號入座認為你就是這種人,但這不是我的事
我只能說,你的回應會決定你是不是這種人,因此做決定的是你自己。)02-08 20:46
白羊
啊,簡單說

只要你能明確列出你的根據(jù),你的詳細說法
那麼我指責你扣罪名,那麼就會失效。
(因為扣罪名就是只會丟個罪名給人,而無法解釋錯在什麼地方,同時也沒證據(jù)等等)

而這些抹糞扣罪名的手法,真的網(wǎng)絡隨便捉一個鍵盤俠也能做得到
所以,我只能尊重你的選擇權,看你到底會講證據(jù),證實你說的都是事實
還是選擇扣罪名嘴炮到底而不講證據(jù)了。

這也是我自己說的,你自己的回應會決定你是怎樣的人。02-09 04:39
閃靈肉醬
倒是您先說了鍵盤俠、扣罪名、抹糞wwww

02-08 20:36

白羊
所以你要對號入座,自認你就是我所說的鍵盤俠嗎?(眨眼)

02-08 20:38
Mr.Pisces
題外話,很多事情一旦扯到政治就沒了是非,如果今天你的例子不是政治相關的,相信煙硝味會少很多,雙標這件事已經(jīng)是不爭的事實,但某些支持者是不會承認自己雙標的

02-08 21:01

金蛋
其實大部分的人主觀意識非常強烈
很多時候不是真的在討論
而是強灌自己的想法給別人
但沒有人會承認就是了
說穿了 會認同就是會認同
不認同的講再多 依舊是平行線

02-08 21:56

白羊
嘛,就我的角度。

長氣的意義已經(jīng)不是為了說服對方

而是為了在網(wǎng)絡留下文字記錄,讓路人看清楚問題(或者提供說法給路人參考。)

路認為必要認定我說的是正確,但只要他們能客觀接觸不同的說法,而不是只有某些單方面的說法,我認為就ok。

---
如果剛巧遇上能溝通討論的人,才是bonus

不然真的要在網(wǎng)絡尋找網(wǎng)民討論,怕是早就氣死了02-08 23:48
ライト
兩個概念不太一樣
不適合擺在一起比較

白羊:
其實是因為你用了和我不一樣的角度看待

在證據(jù)的角度,擺在一起是合理的。
至少性質一樣。
————————————————————————————————————————————————————————————————————————
好,建立在"證據(jù)"上,
那麼標題的話中話是"需要證據(jù)"還是"不需要證據(jù)",又或是"需不需要證據(jù)",
我想確定你說看事情的切入角度。

如果兩個比較的情境是"同等形象的人物"那麼這比較可採用度應該蠻高的,
可是第一個例子出子某個光頭唬爛王,老實說體感幾乎就是=沒信用的人提出質疑,
並不是"同等印象的人物"。

02-09 00:41

白羊
其實證據(jù)這個詞應該就廣義包含了 需要or不需要的意味。
而不需要特定再區(qū)分。

然後我自己覺得你還是陷入了必定要區(qū)分兩者的差異(所以才執(zhí)著要同等形象的人物)
而且還自己預設了【光頭唬爛王】

怕不是你已經(jīng)預設了他一定說謊,雞肉妹就一定不會說謊之類的刻板印象和預設條件等等

02-09 04:19
白羊
你都預設了某人一定說謊,某人一定不會說謊
然後用他們會不會說謊作為你的前提條件來比較問題
(故你得出她們的條件不一樣,所以不能比較)

實際上你依然沒有以證據(jù)的角度看待她們的行為(或者看待這四格。)
因為無論他麼是真是假,他們都沒有在這些事件中提呈合理的證據(jù)證明自己的問題,同時也沒有承擔舉證責任。

難道其中一方是光頭唬爛王,所以就不可信
另一方賣肉網(wǎng)紅,看起來比較可信,就可以不講證據(jù)了嗎?(對,然後就可以發(fā)現(xiàn),你這種行為某程度就是本漫畫所提及的對象)02-09 04:22
白羊
用你的主觀感受,即他們給你的信用印象決定他們的對錯,看待他們的行為

而不是他們的客觀行為,即有沒有承擔舉證責任,有沒有舉證,來看待他們的行為。

大概就這樣。
如果你的選擇就是用主觀印象決定對錯,我也阻止不了你。02-09 04:24
白羊
反正你最後也只是把問題從【證據(jù)】,拉去【他們給你的印象】...

02-09 04:25
白羊
或者這樣說
上圖下圖的行為,其實的共同點是,都沒在和你講證據(jù)。
在講求證據(jù)的角度,兩者都沒在承擔舉證責任。
(所以在這個角度下,兩者的人格,態(tài)度,信用等差異,都不會改變這個沒承擔舉證責任的共同點)

大概就這樣,因為有一些讀者倒是一看就理解,但同時也有另一群讀者,會覺得不一樣,所以不能比較。

也因此,我從前面就說,如你會認為不能擺在一起比較,是因為你用了本圖不一樣的角度切入。(例如我標題為了減少這類誤會,所以就大啦啦寫明了證據(jù)這個詞作為標題。
但依然有讀者完全不用這點切入,當然我也不想怪責什麼,就理解差異。)
02-09 13:42
瞇眼喵太郎
想到相隔十年的那兩則完全不同結果的判例

02-11 0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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