埋伏筆難不難?
不難,真的不難。這東西最簡單的做法就是開個頭寫個會讓讀者注意到,但跟現在主線劇情推動無關的場景描述。然後後面再找機會炸出來,讓讀者有「原來你前面故意寫這個是因為這樣啊」的感覺。
但,伏筆要埋得好就很難了。
伏筆埋得太明顯,讀者一下就猜到,少了緊張刺激感。
伏筆埋得太隱晦,讀者沒猜到後面會發生甚麼,等到伏筆爆了反而覺得莫名其妙,還需要作者解釋。
伏筆埋得太多,嚴重影響故事閱讀的節奏,增加閱讀難度也不是好事。
伏筆埋得太少,故事閱讀的節奏變流暢了,但整個劇情變得沒甚麼迂迴,平順過頭反而無法吸引人繼續看下去。
如果是寫偵探類型小說,可能不用在意伏筆數量,伏筆越多越好啊,線索越多讀者看得越開心,真真假假混在一起,大家一起來猜謎。
但其他類型小說不是,我甚至覺得小說的主流閱讀市場已經不在那些很喜歡花腦力去猜東猜西的人身上了。
意思是,把埋伏筆當成主要吸引注意力的手段,其實會破壞現代人的閱讀樂趣。
基本的做法是這樣,有因必有果。
伏筆的設置基本單位就是該成對的,你在下伏筆前就該想好這個伏筆會帶來甚麼後果。每個決定埋伏筆的人一定會設想到這一層。
再進階一點,連環的因果,一個伏筆帶出另一個伏筆,另一個伏筆再帶出另一個,直到最終的結果出現。(這很類似鋪墊,但其實不一樣。鋪墊是整個劇情的展開,是需要解釋的。伏筆通常不解是。)
再更進階一點,因果的網路,A伏筆帶出B伏筆,但同時也帶出C伏筆,而C伏筆又呼應A伏筆引發D伏筆,然後B伏筆已經跟C伏筆和D伏筆…
呃…有點亂了,抱歉。
理論上,只要把所有的劇情線釐清寫好,再複雜的玩法都玩得出來。我的問題是,這樣做能增加閱讀樂趣,拉住讀者嗎?
這要看你要哪一種讀者,但我可以肯定,閱讀難度越高,能吸引的讀者群越小。因為智商跟數量是成反比的,智商在平均值的族群絕對是最多的,而高於平均值太多或低於平均值太多的族群都很稀少。
聰明人看這種伏筆玩得很厲害,後期各種爆伏筆不斷高潮的寫法會看得很開心,但那是能夠見微知著的聰明人,把預測劇情當成樂趣,為了驗證劇情是否如自己預測那般而繼續看下去。
不夠聰明的話,那些看不懂的事一直發生就很難受了。如果看個小說還得畫出劇情線整理伏筆才能看懂是怎麼回事,這是很傷腦力的。
要像是我這種看小說只想要治癒,看萌萌小羅莉耍萌的還要我去猜小羅莉下一步打算搞出甚麼驚天動地的陰謀,那我真的沒辦法。
而我相信多數人在把小說閱讀當娛樂作品的時候,並不喜歡產生一種得花腦力去解讀的作業解題感。
這是娛樂啊,不是工作也不是學業,我花錢花時間就是想看我想看的東西,不是來猜心的。
所以雖然我是設定狂,我也很喜歡到處埋伏筆,但我不覺得這樣寫能夠吸引到人來看我寫的小說。
我喜歡的東西不代表大家都喜歡。
考慮到這點,其實伏筆本來是沒甚麼標準的,應該說創作本身就不需要考慮標準,做自己想做的東西就對了。
但如果要出書,希望讓更多人看自己寫的東西,這標準就出現了。能夠輕鬆閱讀的娛樂小說絕對比文學價值高的那些文學小說,或者聰明人才能感受到大部分樂趣的偵探懸疑小說受歡迎多了。
所以我的意見是這樣:
1. 伏筆埋設後,盡量不要拖超過一本書才爆出來。
對,盡量不要,在第一卷埋的伏筆就在第一卷解決。甚至於能在同一章節中處理掉就處理掉,讓讀者可以很快就知道這個伏筆是幹嘛用的。只要稍微勾起讀者的好奇心並立刻滿足就好,那種要拖十幾本才能處理的伏筆盡量不要。
甚麼情況下才會拖好幾本才爆出來?就是你伏筆埋太多了,多到技術債累積過多處理不完,所以有些伏筆找不到爆炸的機會。等到該處理的伏筆都處理完,才發現已經過了好幾卷。
一些輕小說這部分就處理的不錯,一卷內能解釋的大多會解釋,絕對不會拖到第二卷才解釋。
要是像那種寫了好幾本的網路小說,大家看了後面都已經忘了前面才把伏筆炸出來,那這跟一開始就沒埋伏筆有啥差別?
2. 伏筆要讓人看得出是伏筆
不用埋得太隱晦,像是把伏筆埋在大量場景描述中,搞得像尋物遊戲。這樣做很容易被當成贅文或閒筆來看。
等到伏筆爆出來了,讀者真的得玩個尋物遊戲,沒作者提醒還真不知道要去哪找,問題是誰會認真去看贅文跟閒筆的?弄到草木皆兵每看一句都要懷疑作者有沒有埋伏筆,累不累啊?
3. 伏筆的發展最好不要是在主線劇情內
對,伏筆通常不是劇情主軸的一部分,比起主線任務,伏筆更像是會影響主線任務的支線任務開頭。
主線任務是靠鋪墊在推進,不需要伏筆。伏筆就是為了引發意料之外的劇情用的,當然如果埋得太明顯讀者都猜得到,那伏筆帶來的樂趣就降低了。
畢竟看不清楚的最美,看得到卻猜不到的吸引力更大。如果說伏筆的推進發展就在主線劇情中,會受到很多限制,因為主線劇情是「讀者應該要猜得到發展」的劇情。
讀者的視角是跟著主角,跟著主線劇情跑,如果主線劇情安插伏筆,很容易破壞劇情節奏,閱讀體驗會打折扣。
要是還得在主線劇情裡解釋伏筆,劇情就容易變得冗長,因為讀者為了推進劇情得強迫去看伏筆發展,看到最後會發生甚麼事也都猜得到了,伏筆也就不像伏筆了。
4. 伏筆終究是配角
主次不能搞混,伏筆從來不是主角,喧賓奪主這種事盡量不要做。為了設伏筆而破壞整個劇情架構的設計,甚至會有為了埋伏筆而吃書的情況都該避免。
故事劇情發展要有合理性,要在情理之中。伏筆本身就像個叛逆的青少年,他是專門搞事的。
搞事的伏筆越多,劇情的編排就越混亂。為了埋伏筆而破壞劇情節奏,弄到拖戲甚至為了解釋伏筆,字多到可以另外出番外篇了。
是很誇張沒錯,但當你伏筆多到爆炸開始亂的時候,不是不可能的。
所以主次不能搞混,重點依然是在主線劇情的推進。如果有些伏筆真的沒辦法牽涉到太多主線劇情,那就乾脆轉正。不要當伏筆處理,該說明的就說明,不要讓讀者去猜。
差不多就這些,我是覺得伏筆要埋得好,劇情節奏掌握要很夠力。不能讓讀者覺得你在拖戲是很重要的,現在人閱讀時間都不多,輕鬆閱讀才是王道。
如果真的想考慮推廣自己的作品,不管是要出書,還是要出電子書,或者是網路連載,寫的時候都要注重輕鬆閱讀這個原則。把閱讀弄得像修行,把自己的作品弄得只有自己能欣賞的話也不是不行,但就要有乏人問津的心理準備。
像我,就從不覺得設定狂的自己寫的理想中的作品有多少人想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