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 我研究失業問題很久了,到現在才發現一個核心問題 租屋
以前我一直想解決失業問題 以前我一直圍繞在由政府提供工作 因為穩定但我最近才發現另一個最大的問題 一個使人不去找工作或找不到的問題 住宿,不是每個工作都有員工宿舍給你住
你必須自己去找
問個問題 是要先找房子再找工作 還是先找工作再找房子 不論選哪一個都沒有對與錯
回到租屋問題 找不找的到,就算找的到 租金呢 薪水扣掉租金後你還有多少可以存可以用的
還有一個就是簽約問題 一簽就要簽好幾個月的,你怎麼知道你會做多久 會不會提前離職,提前離職租金還是照付。
解決問題方法
一醫院 長照機構必須提供登記床位的十分之一的員工宿舍給員工 多的無條件進入
例如A醫院登記500床那他就必須提供50名員工的員工宿舍。
二工廠必須提供員工數20分之一個員工宿舍 多的無條件進入
例如a工廠員工數50人 那就必須提供3人的員工宿舍。
三保全 不論是哪種類型的保全都必須提供員工宿舍。
四規定房東租金不得超過該地區的最低月薪3分之一,而第一個月的租金與保證金由政府全權負責讓工作者的負擔減輕,為避免有詐欺行為發生該員工必須提供工作證明也避免房東找人頭。
註:有些沒切換全形是因為沒辦法切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