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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 達人專欄

【交響J驚悚短篇】愛

交響J | 2020-06-30 09:52:08 | 巴幣 2 | 人氣 109


警局偵訊室裡,牆上的單面鏡,映出一位身形單薄的女子,她擁有一頭烏黑亮麗的自然捲髮,紅色絲綢睡衣美豔的令人窒息,肩披半透明薄紗,蒼白的肌膚讓櫻唇更顯的鮮紅……

女子,微靠在木椅背上,鐵製的手銬,在燈光下發出亮光,室內的溫度並不低,但女子嬌弱的身軀,仍止不住地抖動。

偵訊室外,張偉祥站在單面鏡的另一面,手拿著保麗龍杯裝的熱拿鐵,微微輕啜一口。

「我見猶憐。」是張偉祥對女子的第一印象,但誰會想到,如此柔弱的女子,竟然是連續殺人案的兇手?

「可惜了……這麼美的一個女孩……」張偉祥喃喃地說道。

他很難不記得,逮捕女子的時候,內心的錯愕。

「阿祥,還看,作口供啊。」在長廊的另一頭,林榮一看著發愣的張偉祥,不禁喊道。

張偉祥轉頭看林榮一眼,對他招招手,林榮一好奇地走向他。

他雙手抱胸,眼神就彷彿被釘在單面鏡上,無法移動,歪著頭,在林榮一耳邊說道:「你覺得……她像殺人犯嗎?」

林榮一貼近單面鏡,認真地仔細端倪,他輕笑一聲,指著女子不停顫抖的雙肩,笑道:「殺人犯……呵,我看是比較像吸毒的。」

張偉祥沒趣地,賞他一記白眼。

「對了,你有沒有看到阿杰。」張偉祥說道。

看到林榮一,他突然想起,好幾天沒看到他搭檔──林世杰,逮捕連續殺人犯的時候,林世杰也不在……

「沒有,啊他不是請七天假。」林榮一聳聳肩,說道。

張偉祥擺擺手,示意明白。

他抿唇,搖搖頭,請假七天?!八成又是泡到新馬子,不知道窩去哪個溫柔鄉裡了!

※ ※ ※

張偉祥端著只剩微塭的咖杯,走進偵訊室,女子並沒有抬頭看張偉祥,他緩緩地拉開桌子另一端的木椅,好似深怕驚動到什麼一般,慢慢地坐下。

兩個人面對面坐著,周圍的空氣猶如凝聚、凍結,一片死寂的沉默,烘托出氣氛的僵硬。

「要喝點什麼嗎?」張偉祥輕柔地說道。

這是他思索許久後,認為最完美的開場白。

女子頭部的高度,略略往上一些,但仍看不清她的面貌。

「可不可以……給我一支煙?」女子幽幽地說道,虛弱的嗓音,在密閉的空間裡,旋繞……

張偉祥感到胸口刺刺麻麻,眼前的女子,彷彿隨時都會破碎,他從胸前的口袋,掏出一包藍色寶馬,遞給女子一支,細心地替她點火。

點火的同時,張偉祥接著說道:「請問……貴姓大名?」

「陳雨霏……」女子深吸一口,伴隨著白煙,緩緩吐出這幾個字。

張偉祥拉過木椅,坐在女子身側,弓著上半身,雙臂放在大腿上,「第一個受害者是……」

他刻意壓低的聲音,就好似害怕,音量太大,將女子給震碎。

不等張偉祥說完,女子就開口道:「林良哲。」

這三個字,女子說得俐落。

「妳跟被害人的關係是男女朋友嗎?」張維祥接著問道。

「什麼也不是……」女子的頭,又壓的更低……

什麼也不是,那又為何要殺人?張偉祥不解地坐直身軀。

他說道:「那……麻煩妳,簡述一下事情發生的原由、經過。」

女子吸了吸鼻子,好像……在哭泣……

她又深吸一口香菸,將煙頭彈到地面,張偉祥調整一下錄音麥克風,坐直身體。

女子才娓娓道來:「我們是在網路上認識的……」



「第一次見面,我就被良哲,那深邃清亮的雙眸,深深吸引,他一出現,我就無法不注視他,還記得那時,他笑容裡稚氣的小虎牙,在月光下閃閃發亮,我的嘴角總是受他牽引,不自覺上揚。

跟他在一起的時光,是快樂的。

他很少打電話給我,見面也是偶爾,我們一起逛街、吃館子、最後在汽車旅館裡,一夜春宵……即使是現在,我依然可以感覺到,他身體的餘溫……

每天,我都盼望著電話鈴響。

那一夜,在柔軟的床鋪上,我被高潮的餘韻席上雲端,滿足慵懶地趴在他的胸膛,情不自禁地說道:『我愛你。』

良哲的身體,微微一震,過了許久,他才開口:『我不想交女朋友。』

隨即,良哲便推開我,翻身熟睡……

我先是一愣,隨後無情的疼痛就如同潮水般將我淹沒,身體裡彷彿長滿了許多小蟲,不停的鑽動、啃食我的五臟六腑,我難過的無法呼吸……

也許,在那個時候,我就死去,會比較好,但……我並沒有死,明明悲傷,卻流不出半滴淚水。

不想要交女朋友,那為什麼要吻我?為什麼要佔有我?

良哲,熟睡著,我注視著那張完美的臉龐,輕輕撫過那優雅的稜線,他佔據了我的身體、我的靈魂,但我得到了什麼?

高潮嗎?醒醒吧男人,我要高潮,並不一定得找他。

到頭來,我只不過是個『妓女』,而且,還是不用錢的那一種,在良哲面前,原來我是如此的低微……

根據平等互惠原則,良哲奪走了我的心、我的靈魂、我的愛情,那我也一定要帶點什麼走,這樣才公平。

於是,我拿起良哲的西裝褲,把它撕成四片,拿去浴室浸水,直到完全溼透。

良哲,只要一睡,通常不到天亮不會醒,我拿著溼透的西裝褲碎片,將他的手腳,綁在床舖的四個角落。

我爬上良哲的身體,指尖滑過那雙令我著迷的眼,輕輕推開眼瞼。

『啊……美麗的瞳。』

我拿起歡愛前,用來喝麥當勞玉米濃湯的塑膠湯匙,對準哲良的眼窩,用盡我所有的力氣,插入,連帶眼皮一起挖取!這雙眼睛,是我的!

但畢竟是塑膠製品,只在眼瞼上,留下一條紅色絲線。

『啊!妳在幹嘛!啊!』良哲被疼痛驚醒,想要出手制止我,但卻發現他的手腳都被綁住了,他奮力的掙扎,拳頭、腳踝都泛起不自然的暗紅。

我暗暗地偷笑,沾溼的布,有這麼容易掙脫嗎?

塑膠湯匙顯得不夠力,我又拿起良哲的瑞士刀,一起幫忙,先把良哲的眼皮割開,帶著濕滑觸感黏膜的皮屑,佈滿枕邊,水漾般清澈的紅汁,沿著眼角,滑落,彷彿睜著眼睛在哭泣……

接著,再用塑膠湯匙,沿著眼球的表面弧度,使勁掏挖,紅泉不斷湧出,枕巾沾濕一片……

良哲疼痛得扭動身軀,哀號響徹雲霄,我一點都不擔心被聽見,因為這裡是男人最愛的汽車旅館。

良哲身體激烈的震動,我一個重心不穩就往旁邊倒去,塑膠湯匙太頓,神經還沒挖乾淨,良哲的眼球就在臉頰上,晃阿晃的。

他的眼窩,就像積水的凹洞,激烈的扭動,讓香濃溫潤的液體,潑灑在面頰,形成一朵嬌豔的紅花。

我伸手抓住那顆晃動的眼球,使勁一拔,「啵」的一聲,眼球就在我手中了,我親吻它,將它安置在喝空的玉米濃湯杯。

接著,我拿起毛巾,把它割成兩塊,取其一揉成一團,塞近良哲的嘴裡,亮出可愛迷人的小虎牙,這顆牙齒,只有我能看見!

『不要!啊!』良哲驚恐地用那唯一的眼,看著我。

我的食指跟姆指夾住良哲的虎牙,用力的扳動,但是不管怎扳,牙齒就是不掉下來,不得以,我只好拿起瑞士刀,先將牙齦給一塊塊割開,淡淡的紅水紛流,按照牙縫的路徑,緩緩灌進喉頭,良哲嗆得猛咳嗽,噴的我滿臉碎花。

我用手背微微拭去,黏乎乎的觸感,再用瑞士刀鋒一舉插進牙齒,奮力鑽動,才把牙齒取下。

最後,我爬到良哲的胯下,望著黑得發亮的睪丸,我用食指彈它一下,良哲就尖叫一聲,於是,我舉起雙手,狂敲猛彈,良哲的哀號聲,連綿不絕,就好似一首交響曲,宏偉壯麗。

直到,我累了。

我看著睪丸,我想男人的睪丸裡,一定裝著一袋壞水,才會讓男人這麼忝不知恥的,妄想女人的軀體,不則手段……

於是,我拿著良哲的瑞士刀,「咻、咻」兩下,劃破良哲的睪丸,「嘩」的一聲,血水伴隨著黏液、組織液一起傾洩而出,床單上紅紅黃黃,一個扇形。

只要壞水流出來,那就沒事了。

良哲的哀號聲,變小了……

雖然,已經拿到我想要的東西,但還是不甘心,為什麼良哲可以這麼惡劣呢?

他都不會良心不安嗎?亦或者是,他根本沒有心!

我再度跨坐在良哲身上,雙手舉高緊握瑞士刀,迅速刺進良哲的胸膛,用盡全身的力氣,才劃出一道裂縫,頓時,滿江紅朝,向我席捲而來!

潔白的絲綢睡衣,變成鮮美的紅,我將小手伸進裂縫裡,翻攪許久,才找到──我要的心。

我想看看,良哲的心,長的是什麼樣子,於是,我緊抓著那團肉,用力將它由裂縫抽出。

『撲通、撲通』,它仍然跳動著,我注視著這紅肉,良哲明明就有一顆心,為什麼卻可以做出這麼沒良心的事情?

所以,其實良哲根本不配擁有這顆『心』!

我倏地將手中的紅肉,甩到地板,下床穿起高跟鞋,雙腳離地,用力踩扁它!

良哲,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就再也沒有聲音……

之後,收拾好我的東西,就開車離開了。」

聽到這裡,張偉祥不自覺地吞口水,他拿起桌上的咖啡杯,往嘴裡倒,卻發現咖啡早已見底。

他放下杯子,說道:「那為什麼我們驗屍的時候林良哲沒有頭?」

「因為……最捨不得的,還是那張臉……所以,我把眼睛裝回去……」女子囁嚅地說道。

「然後把頭割下來。」張偉祥接著說道。

一把瑞士刀,割一整顆人頭,天知道她花的多少時間去割?

「那陽具呢?為什麼要割陽具?」張偉祥又說道。

「那是……他唯一愛我的地方……」



女子撥開散亂的髮絲,白皙的肌膚看起來吹彈可破,帶著血絲的明眸,流露出嬌媚的波動,殷紅的唇,是那樣的甜美誘人,張偉祥別過頭,咬緊牙,才能壓制住,想擁抱女子的衝動……

他不自在的清清喉嚨,說道:「我們來談談第二位受害者,你們之間也不是男女朋友嗎?」

「不,他真的是我男朋友。」女子煽動著長長的睫毛,柔柔說道。

「喔?那為什麼……」

「他是個稱職的男友,體貼、溫柔又風趣,我真的很喜歡他,所以,我不貪心,只帶走他想愛我的地方。」

張偉祥呼出深沉的一口氣,道:「之後,妳就被我們逮捕了?」

女子笑了,「不,我交了第三個男朋友,他……也是警察,你應該認識。」



筆者坐在海吧酒館的吧檯前,認真地記錄著重點。

當時筆者正愁不知道下部作品該寫些什麼,來酒館尋找靈感,沒想到一進門,就聽到這個令人省思的故事,好題材。

筆者振筆疾馳,說道:「張警官,那最後那名女子就被判刑了嗎?」

「沒有,她交了第四個男朋友。」

「啊?」那有故事這樣結尾的?!

筆者抬頭,旁邊的座位,卻已空空蕩蕩。



「警官,你喜歡我嗎?」

「為什麼這麼問?」

「因為……你看我的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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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的話:

男女對性與愛的觀點,彼此的訴求,差距很大。

男人覺得無所謂的事情,常常對女人來說很重要。

說清楚,講明白,故意不說,那就是欺騙囉。

男歡女愛的觀點是沒問題的。

只不過,此文是發洩文,就別想太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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