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蔓延的這幾個月,忽然大家都有了情緒宣洩的出口?
「公審」;我們有時太看重自己,
有時卻又看不到自己:
今天當你在YOUTUBE上傳、發佈一支影片時
-無論是支持羅或同情周-就不是「公審」了嗎?
當你質疑普羅大眾人人都想當「法官」時,
你有沒有想過:你這樣的批判,其實也是一種「法官」心態?
而且,你有沒有想過:YOUTUBE的「公眾影響力」
比起一般社會大眾會影響到更多人?
更可怕?
其實,你今天支持A,潛在地就是在批評B,不是嗎?
私設刑堂?
誰可以當法官?
誰該當法官?
在「法官」這個詞逐漸失去光輝的年代;
誰的私生活該被攤在陽光下?
又誰的言論自由該被保護?
有時我們是否舉著名為「自由」的劍
在行刺殺他人的「自由」之實?
「自由」的界線在哪裡?
我們-一般普羅大眾-對「公眾人物」的要求
是什麼?
當你指責「你們不了解內情時」,
你又了解多少?
而「了解內情」的事實該由誰來提供?
提供者拿出來的,是否就是「真相」?
你所「看到的」就是全部?
你肯定?
或許有時候我們都認為:「自己【絕對】是對的!!!」
也許只有那樣才能讓自己壯膽、大聲,
那,你有沒有想過:如果事情的終結證明
「你是錯的」的時候,那又如何?
也許我們都站在無損、旁觀的角度才能那樣大聲,
而內心的自己有真正在乎過「正義」與否嗎?
更遑論「你的正義」也許和「我的正義」截然不同,
也許有時我們看似正直,其實只是急著想辯護;
「保皇黨」(黨衛軍/紅衛兵)更多時候其實跟「酸民」一樣可怕。
我想不要在「激情」過後才開始冷靜、反省,
「激情」之前,也許我們都該先問自己更多。
後記:
「不作死就不會死。」
「怕熱就不要進廚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