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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強制險的用意
作者:闇月舞│2009-01-02 03:55:42│巴幣:0│人氣:458
故證明 ( 證明單上 , 要提到肇事者逃逸 ) , 再向自己的車產險公司申請即可。
因正式收據只有一份 , 強制險的理賠免正式收據 , 只要在影印本收據上有蓋上醫院章即可。
政府強制險包括 150 萬死殘理賠 , 和 20 萬的意外門診或住院理賠 , 而要申請肇事逃逸 20 萬的意外住院門診理賠。
請準備下列文件:
1.警察局交通事故證明(要有提到肇事者逃逸)。
2.醫院的收據 , 可用影印本 , 但要醫院蓋章。
3.向自己購買的強制險產險公司申請出險。
政府強制險的用意 , 就是為了萬一肇事者逃逸 , 受傷者不會求償無門 , 政府的用心 , 民眾要善用。
警察通常在車禍現場 , 只會丟下一句話 : "您較衰" ! 警察也不會主動提醒受傷者能自己申請理賠 , 只會說風涼話 , 唉 ! 希望警察都能更敬業。
強制責任險 , 若對方逃逸 , 我們的車體是不能申請理賠的 , 因政府強制險只負責"人"的理賠。
萬一出險時 , 收據要多印幾份(都要蓋醫院章) , 同一筆費用 , 可申請二份理賠。
第一份:
原始收據交給個人壽險或團體險的保險公司(實報實銷)。
第二份:
收據影印本 , 交給強制險的產險公司申請政府強制責任險理賠。
引用網址:http://www.jamesdambrosio.com/TrackBack.php?sn=448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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