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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不處理,小心名下不動產被「假扣押」
作者:闇月舞│2009-01-01 05:17:26│巴幣:0│人氣:2843
債務不處理,小心名下不動產被「假扣押」
債務不處理,小心名下不動產被「假扣押」
關於房屋貸款未繳衍生問題如下:
1.房屋拍賣現值不夠還銀行貸款.後續帳務如無收入如何清償.
2.保證人房屋被假扣押本身房屋有貸款.保證人房屋為兩人共同持份.貸款人為保證人1人.如拍賣只夠還第一順位貸款銀行.第二順位查封保證銀行並無法清償.如何處理對保證人比較有利.
3.債信不良後.後續信用卡帳款如何處理比較好?
ans:
1.拍賣後如有不夠清償的差額,銀行仍可向借錢的債務人及當初的保證人求償(任選其一,也可同時求償),求償方式通常為進一步查封(拍賣)債務人或保證人其他的不動產或動產(如汽車、薪資、股票、銀行存款等),如屆時查無上述財產,銀行會等待以後的時間再觀察慢慢追償。
2.房屋被法院假扣押後,就無法再過戶或作任何抵押設定,而假扣押謹能進行到查封的程序(沒有拍賣),銀行將來如要拍賣假扣押房屋還須取得法院核發之執行名義(如:支付命令確定)。
因此,保證人如認為替借款人還款之內容有爭議,切記如有收到法院支付命令之類的公文,須於收文後二十日(包括星期例假日)向法院提出聲明異議,以免讓支付命令確定。否則一旦銀行取得執行名義,銀行隨時想查封保證人任何的財產都可以(如果保證人名下除了那間被假扣押的房屋以外,已無任何財產,銀行恐也難以對保證人進行查封)。
3.債信不良後,原已使用的信用卡仍可繼續使用,除非信用卡繳款不正常,被發卡銀行終止使用,又債信不良後欲申請新的信用卡或任何貸款都會受影響,甚至於在各金融機構帳戶內的存款,都得小心被銀行扣押,須留意!
引用網址:http://www.jamesdambrosio.com/TrackBack.php?sn=448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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