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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協商機制vs債務協商毀諾的後果
作者:闇月舞│2008-12-31 02:34:08│巴幣:0│人氣:484
債務協商機制vs債務協商毀諾的後果
1、債務協商機制
銀行的呆帳一在的催討不回來,最後用的手段是以2~3折的低價賣給資產管理公司,也就是說10萬的債務2~3萬即可;為何不能把這樣的差價回饋給消費者呢?
就算逼死債務人也不願意給較優惠的還款條件,這就是現在的銀行債務協商機制。所以,針對債務高的人,用債務委任的方式會是較好的,較聰明的規劃債務方式,聰明的人選擇用最輕鬆的方式來解決債務,您也可以
2、債務協商毀諾的後果
一但進入協商機制,你就被銀行牽著鼻子走;若是你簽下了協商協議書,漫長的還款期數及不算低的循環利息將緊緊跟隨著你;如果你違反協商協議規定,那麼你將被打回原形,重新陷入20%的高額循環利息裡。
之前所繳的錢,不管繳了幾期全部皆是白費,一毛也不減。你的債務沒有減少,反而會增加。而你敢保證將來不會有更優惠的協商條件嗎?一個人一輩子就只有一次協商成功的機會!你還要協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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