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到前幾年才開始覺得生活上以及社會上的各種議題與事情,在表達個人意見時往往只需要用到「鼓勵」跟「不鼓勵」,根本用不到「可以」跟「不可以」。
尤其人一但情緒一起來,往往會忘了「鼓勵」與「不鼓勵」。 結果事後想想才覺得事情根本沒必要反應地那麼極端,不少事情在實際理解過後甚至連發言都沒必要。 「不鼓勵」指的是那些即使你覺得不妥或你不喜歡,但事實上對方做了其實也不會嚴重影響他人的事。 要做還是不要做屬於在他的自由範圍內,這時候就會用到「不鼓勵」。「鼓勵」則是一種你覺得正確的事,但這件事可能並不是所有人都能做到。 是一種不勉強、但心裡希望他能做到的事,這時就會用到「鼓勵」。
像是食衣住行等等,除非真的對他人有非常嚴重之影響。 不然若單純只是因為自己個人喜好與習慣而「過度否定」他人,反而會顯得過於自我為中心。 不過更複雜的是人們對於每一件事情所認為的嚴重程度總會有所不同。 它可以單純是因為當下的那一股氣而讓標準產生了改變,也可以是發自內心地覺得事情嚴重。 雖然這部分是比較難處理的,但個人覺得表態時先審視一下自己的批評是否單純只是因為個人的生活喜好與習慣與他人不同,這點是可以先試著去努力看看的。
當然,有些時候嘴巴說是講鼓勵跟建議,但心裡還是會希望對方能夠同意跟採納。 畢竟人都希望自己的觀點與喜好被認同,被認為想法是對的。 然而個人堅持的程度若是沒拿捏好,「鼓勵」與「建議」往往容易變成是一種話術。 因此還是要學習適時地給自己踩煞車、適可而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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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算是我自己在個人修養上的期許吧。 到現在還在努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