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nture Time - 那件衣服
-瑪瑟琳,給妳!
(接過泡泡糖丟過來的不明物體並確認)……喔!漢寶!我的好朋友,是我啊!(轉頭看泡泡糖)妳是怎麼……
-……反正我搞定就是了,我們快走吧。
--參考《Adventure Time》第五季第二十九集 |
自從瑪瑟琳那一次跟著芬去處理那個什麼要樂團演奏出好曲子才能開的怪異門事件並解決她與泡泡糖的誤會後,兩人間的關係改善了許多。
雖然說還不到讓感情復合的程度,但是也恢復了交流,不至於一見面就吵架給對方臉色看,能夠心平氣和喝喝茶聊聊天,而且那一次聽泡泡糖說她很珍惜那件瑪瑟琳送給她的衣服時,瑪瑟琳還挺害羞的,基於小小的好奇她偷偷夜訪她幾次……
正如泡泡糖所言,她都把那件衣服當睡衣穿呢……
每次看到她穿那件的時候都挺新奇的,過了一陣子後瑪瑟琳就習慣了,沒看到她穿反而覺得很奇怪。
前陣子找到當初被那該死的艾許賣掉的寶貝漢寶下落,瑪瑟琳急急忙忙套了件袍子遮擋好身體後就馬上跑到城堡找泡泡糖強拉出門,後來證明找泡泡糖是正確的,在泡泡糖的幫助下瑪瑟琳很順利把漢寶找回來……
隔幾周之後,當瑪瑟琳再度夜訪泡泡糖的房間,她卻沒看到泡泡糖穿著那件熟悉的衣服,驚訝之餘她也沒有多問,畢竟衣服都送給泡泡糖了,她想怎麼處理都不甘她的事情,興許人家還穿膩之類的……
……好啦,她承認她感覺有點小失落。
直到後來那個女巫襲擊糖果王國,她才又看到那件睡衣。
也才知道邦妮貝爾是怎麼把她的漢寶給換回來。
那件衣服對於邦妮的重要性應該不亞於她對於漢寶,這對於瑪瑟琳來說有點困惑,因為她沒想到泡泡糖珍視她的衣服到這種程度,更沒想到她願意用那件衣服去換回她的漢寶。
根據那個女巫的行事作風,或許對於那個女巫來說泡泡糖的衣服的價值高於她的漢寶。
「這沒有什麼瑪西。」對於跑來詢問的瑪瑟琳,泡泡糖只是笑了笑,或許自從那天拿睡衣換漢寶的時候她就預設了瑪瑟琳會問的問題,以及她該如何回答。
畢竟她一直都很聰明,很愛動腦。
「可是那件衣服對妳不是很重要嗎?」
「幫助朋友是理所當然的事情,尤其是幫助我的好閨密,我的好朋友。」
「可是……」
「『漢寶對瑪瑟琳很重要,她想要找它回來』--我只要知道這點就夠了。」
「喔…PB妳……」
「用一件衣服換吸血鬼女王的好感度,算是不差的買賣吧?」泡泡糖露出一副我很聰明很有頭腦看穿未來表情。
興許是她不想看到瑪瑟琳愧疚的表情所表現出來就像是往常的她一樣的那副理性的態度。
「是,真是好計算啊~不過想要收買那個吸血鬼女王怎麼可能那麼簡單就達成呢?」
見狀,瑪瑟琳雙手環於胸前,也露出就像往常一樣玩世不恭、感覺很有趣的態度。
「哎呀,那我還得多多加油思考怎麼收買那個吸血鬼女王囉?」
也許是默契,泡泡糖說完就和瑪瑟琳相視而笑,對於她們兩人來說還是這樣會比較輕鬆自在。
「嘿,妳現在沒了那件睡衣是不是晚上不好睡啊?」
許是笑夠了,瑪瑟琳又提出她的疑問。
「不知道是誰晚上親自偷偷來看我睡覺,妳覺得那個人怎麼看呢?」
「嘿.PB這不公平!妳怎麼可以用問題回答問題?而且看來妳早就發現我的存在了?明明我都是隱身的狀態啊?」
瑪瑟琳停下看好戲的動作,雙手叉腰對著泡泡糖抱怨。
「誰叫妳在那邊偷笑然後還亂動東西?看東西莫名其妙飛起來或移動,正常來說都能猜到是妳隱形吧?」
「傑克和芬就猜不到,他們還以為我是鬼或是其他未知不明體巴拉巴啦。」
「……好吧,我收回並更正那句話--因為我很聰明,所以我能猜到是妳。」
看著瑪瑟琳舉出各種反例,泡泡糖思考一下後決定更正那句話。
「泡泡糖公主又在賣弄她的聰明囉~」
對此,瑪瑟琳用一副欠打的表情作為回應。
「……瑪瑟琳,妳是不是討打?」
泡泡糖公主對著瑪瑟琳的調戲又羞又氣,臉頰上的紅暈越來越明顯,讓瑪瑟琳不免有點想咬的衝動。
感覺有點好吃……
「妳幹嘛一直盯著我的臉?有什麼東西嗎?」
泡泡糖看著發呆的瑪瑟琳不由得奇怪摸著自己的臉。
「別摸了,妳臉上什麼都沒有,只是臉紅的那個模樣讓我有點想咬……泡泡糖,妳這邊還有什麼紅色的東西嗎?」
「有啊,妳是不是餓了?稍等我一下……」
「那妳快點,我確實有點餓了。」瑪瑟琳一邊回答,肚子也如同她所說一樣老實地發出聲聲,使得她有點臉紅。
「真是忠實於慾望的瑪瑟琳。」
翻找紅色物品的泡泡糖也聽到那個聲響,作為剛剛的反擊,泡泡糖也調戲回瑪瑟琳。
「真是不會捨得放過機會的泡泡糖公主殿下。」
瑪瑟琳對此只是翻個白眼給泡泡糖作為對於該公主的幼稚行為回應。
-END
在這篇中,我使用了各種Marcy(瑪西,Marceline的暱稱)還有泡泡糖的稱謂,對於Marceline來說泡泡糖的公主頭銜到沒有那麼重要,所以我就乾脆省略了,除了最後面的反諷之外。
雖然說我本來就是衝著MPB去看AT,但是卻對PB的各種行為還有心態而有點討厭這個第一女主角(後面幾集動畫似乎有讓她白回來顯得沒那麼討厭)打算寫MFB,也就是冷門配 對Marceline 和 Flame Princess(又名Phoeb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