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二:腎人棄於酒泉:
感謝阿河特別挪時間寫文解除我的疑惑。你的論述讓我想到,有時候寫小說,可能是更自私的某些理由---譬如讓「某個人」活著。有時候,想讓某個人活著,文字是一種模擬的途徑。可能在你的場合,可能是「溫遠理」。在我的場合,可能也有幾個「代號」,代表著幾個人物,甚至人格。讓她們活著是舒服的,能聊慰的。對此,我曾寫過的兩篇文章,有提到類似的事情。
不過,當時在寫這兩篇文時,我專注在:一、如何簡單治療人格分裂或精神解離;二、承上,透過創作,讓作者心中的某個人格(碎片)得以健全,從而達成療效;
《日記整理》(1)--關於多重人格或精神分裂
http://www.jamesdambrosio.com/creationDetail.php?sn=1305639
《日記整理》(2)--簡單方式治療多重人格
http://www.jamesdambrosio.com/creationDetail.php?sn=1308426
上述,是關於「作者為什麼要寫小說」,我的一些淺薄的看法和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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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小說在「建構情境,傳遞複雜訊息」的功能,我想我是贊同的。透過故事的完整情境,複雜的知識能夠簡單傳播。在這種狀況下,小說似乎有優勢,但麻煩點是,「說故事」這件事情並不是小說的專利,一般的部落格文,也可以虛構案例或引用真實的案件,從而有「說故事」的效果。因此,我心中存在一種疑惑,「說故事」一定要宣稱自己是「小說(fiction)」嗎?
我最近的答案是,小說(fiction)比起一般的部落格文,更允許虛構。甚至,我猜想讀者閱讀小說的動機,就是期待一種「虛構」而非「現實」的內容。
當然,部落格文也可以虛構,也不可能不虛構(縱使作者認為寫的都事實,但基本上都經過重新詮釋,包含事件的順序和因果)。儘管如此,我觀察上,讀者閱讀小說,更期待一種「虛構」。那麼,當作者擅長虛構的技巧時,他會比報導事實,更能揮灑想傳遞的觀念和知識。因此,我把這點稱作「容易催眠讀者(當然,部分讀者很堅持自己是理智的,被催眠似乎被小看,他們可能會拒絕「小說容易催眠自己」的觀點)」。
不過,當某些讀者一再提帶(代)入感,我不禁也想反問「你真的不想被催眠」?但類似的情境下,我若繼續問下去,恐怕有點冒犯,多半我不會問。
05-21 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