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錢應該視為達成目的的工具,而不該把金錢視為目標本身。那些希冀自己中頭獎,存款簿裡面有好幾千萬的人,無一不是因為存款簿裡面多了好幾個零而高興,而是因為有了能夠花費這幾千萬的錢的能力而高興。想像一下,如果今天你擁有一個帳戶裡面有兩千萬元的存簿,但是你卻完全不能對這筆錢做任何的運用(提領、轉帳、轉賣帳號等等),那麼你依然還會高興嗎?無法換取其他事物的金錢並沒有任何意義存在,因為金錢的目的就是為了交換其他事物而存在的。
金錢在被運用的那一瞬間才有價值存在。像是用錢購買高價位的名牌衣服,穿在身上換取他人的尊敬與稱羨;像是用錢買更好的電腦與繪圖板,讓自己的繪圖作品變得更好、花費時間更少而得到利益;像是用錢買更舒適健康的床,讓自己的睡眠品質更好、身體更健康等等。要是金錢不被運用,那麼你持有與沒有持有其實並沒有差別多少。
存錢不隨意花錢的目的只會有一個,即是犧牲花錢帶來的小利益,而為了往後更大的利益而做準備。為了那個更大的利益而願意犧牲其他較小的利益。如果沒有具體的目的而只是為了心安而存錢(雖然有安全感也算是一種利益),那麼除了無法享用到這筆錢帶來的利益之外,你所持有的金錢還有可能因為突發狀況而虧損減少。像是:原本為了買房子而存了十年,這段期間縮衣節食,結果十年之後的房價漲得更高了。你等於是犧牲了這十年之間的金錢運用,又沒能達成你的預定目標(無法買房),那麼就很有可能越存卻窮,蒙受看不見卻巨大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