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1
我在車廂裡睡。
意識到我的哥哥並不是很需要一個用他的錢、睡他的床、佔用他聚會時間的小鬼,衣服可以自己慢慢洗,房間可以半年整理一次。
當夕陽撒進對著床鋪的玻璃窗時,坐在床上有一種怨婦的既視感,讓我覺得很滑稽,咯咯的笑著。
他現在不需要我,這個事實令我沮喪,不是心碎,只是有點不滿,大家都知道的,即使是臨時演員,也會渴望得到觀眾的全部注意,即使那不是真的。
最好他和那個高佻的女人能彼此滿意,我祝福他們,不出於愛或善意。我同時也希望他們彼此折磨著對方,沒有惡意。
最好他們都能有自己的生活,在郊區有一間房子和一輛車,星期天兩個小孩又在廁所地板上廁所,燙了捲髮的女人吼叫著用瑜伽球丟他們,他獨自坐在沙發上,看著足球比賽轉播,頭腦僵的像塊水泥。
在車站,我向他揮手後他跟我說再見,我對他比了一個手勢,意思是說,如果你下個月去旅行時死在途中,葬禮致詞時別妄想我會說好聽的話,我會說絕對不會原諒你,你的死法毫無創意,除非你立刻從棺材裡爬出來,然後把芬尼根的守靈夜背誦出來,我才會改口。
每次旅行都會有些教訓,我是自尋煩惱。
※
回去後,我的朋友找我出去,我本該拒絕的,這幾天我過的跟動物一樣,沒有看書也沒有學習,只有一袋又一袋雜亂的念頭。
我是一頭羚羊,我吃草曬太陽又睡覺,我是一頭該死的羚羊。
她們拿我悄悄出門的事開玩笑,我裝作沒聽到。
她們聊到一個剛剛出國的同學,
在住下的第一天,他的背包就被扒走了,有趣的是當天下午,他又在街上巧遇那位扒手,就跟夥伴將扒手按在地上扭打,最後拿回贓物。
「多有趣的冒險!」
這個旅行故事傷了我,讓我告訴你傷的有多痛,我坐的椅子都變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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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家裡我開燈,爸爸和母親出了遠門。
我不會告訴他們我去了哪裡,他們最好不知道。
他們也不會問我,因為我已經是個幽靈。
電腦壞了,等修好後再也不要用手機發文。
還有寫點輕鬆愉快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