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裡的「很」字是個讓我小學學英文時相當痛恨(?)的字,為什麼呢?
原因是出在英文老師要我們做中翻英的題目時,常常會有類似以下的句子:
1. 他很高。
2. 這個看起來很棒。
我翻譯時會將這兩句翻譯成:
1. He is tall.
2. This looks great.
然後就被英文老師扣兩分,原因是我沒加"very"
WTF(爆粗口不好意思) 這兩句中文的「很」根本沒有 very 的意思啊,為什麼要加?
但老師只會說請「逐字」翻譯,所以之後看到這種句子只能摸摸鼻子加上 very。
話說回來,那這個「很」字到底有什麼用呢?為什麼要加一個「很」在那裏?
我找到一個日本教中文的網站(本文第一行),形容詞敘述句的章節裡面寫著:
肯定形は基本的に“很”“非常”などの程度副詞で修飾しなければならない。
(肯定句基本上必須有「很」,「非常」之類的程度副詞來修飾。)
程度副詞が“很”の場合は、「とても」という意味を持たず、軽く発聲される。この“很”は程度副詞を付けなければいけないという制約を回避するための飾りと理解すれば良い。なお、“很”に本來の「とても」という意味を持たせる場合は、“很”にアクセントつけて強く発音する。
(程度副詞為「很」時,並不具有「非常、相當」的意思,只會輕輕地發音。我們可以將這個「很」理解成一種裝飾品就好,是為了不違反「必須添加程度副詞」的規則。另外,若要使「很」具有本來「非常、相當」的意思時,「很」要唸得用力一點。)
例句:
她很漂亮。 She is beautiful.
她很漂亮。 She is very beautiful.
程度副詞を付けない場合、文は比較対照のニュアンスを帯びる。
(不具程度副詞時,句子帶有比較、對比的細微含意。)
例句:
老王聰明(,但小明笨)。
臺南好(,但臺北也不差啊)。
你認為陳偉殷厲害,還是王建民厲害?
由上面的說法來看,中文形容詞敘述句中的「很」可以看成裝飾品,只是為了使句子說起來順一點,基本上沒有「非常、相當」的意思了。
所以說,以前老師到底是在扣啥意思的啦 (╯°Д°)╯ ┴━┴(還在記恨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