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看起來不錯,不過後面的總結有點火大。
但後來想想,資本主義講求分工交易,獲取最大利益。
那麼,有人擅長發現問題,我應該去想如何解決問題,至於誰來解決問題?呃...
雖說這的確是很久以後的事情了,不過再怎樣,能做的事情還是先做吧。
全能古蹟燒毀王當然,要說我的方法,自然是要先從我火大的地方說起。
前面對於屋主的房產被標為準古蹟面臨的麻煩寫得非常清楚。
但,後面就冒出「私有財產權大於其它權利」、「文資保存的風氣」
我是覺得,你明明知道屋子被定為古蹟後,屋主除了跑公文跑到死外,還要按規定自行修繕,費用還是花自己的錢。
就算今天它和其它權相等,我肯定多數屋主都想和你拼命。
明明是自己的房子,卻住得不像是自己的房子,還是喊句燒毀比較好。
話說上次說遊覽車,講到觀光。而說到觀光就想到用古蹟來發展。
既然是觀光,肯定有錢可以賺,何不把房子買下?
當然,一棟房子很貴,說到這個就想到我還要多少個十年才能買房子。
錢不夠不能完全保存,我想還是可以使用虛擬保存,文化,本來就是很抽像的東西。
比如說你可以研究一下這建築的工法,寫起來。
或又著你可以每年裡裡外外都拍一遍,記錄屋主應應時代的變化而做出的改變。
極端一點想,即使是前一秒的事情,也已成為歷史,這不就是一座活古蹟嗎?
再不然,你可以3D建模,讓初音來跳舞
、美江來唱歌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