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哪裡來?要到哪裡去?」人人都在追問,生的眷戀,死的恐懼,時刻縈繞心間。生與死,是人生的首要問題,也是任何一個宗教都必須解答的問題。一切宗教之所以能夠成為人們的信仰,被成千上萬的信仰者癡迷地尊奉,主要原因之一就在於他們都包含了對人類最深沉的,也是最原始的心理隱患――死亡的最終解決的承諾。但不同的宗教因其基本教義、教理之不同,對生與死的看法各異,也就形成了形形色色的生死觀。在中國,儒道釋三足鼎立,而儒者慎言生死,故生死之事多由佛道包攬。二者雖經千餘年衝突交融、異中求同,但差別仍是很大,表現在生死觀上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入世與出世
對現世的態度,將決定一個宗教生死觀的其他方面的許多問題。在這一點上,道教與佛教有很大差別。道教以生為人之樂事,天地之大德,以現世為樂土,講入世;佛教則以現世為苦海,主張脫離,講出世。
道教認為「人最善者莫若常欲樂生」,它追求長生,關懷個體生命,熱愛生命,關注人生價值,希望生命之無有止息。「道常生萬物,天地乃物中之大者,人為物中之靈者」[1]。人在宇宙中,地位最高,「一切萬物,人最為貴。」[2]故而認為天地萬物皆有可長生者,人應亦可,且把貪生者作萬物之共性,「天者,大貪壽,常生也,仙人亦貪壽,亦貪生,貪生者不敢為非,各為身計也。」[3]道教對人生價值、地位和長生合理性的肯定,不僅體現了其入世精神,也奠定了其入世基調。
老子《道德經》更是道教積極入世態度的充分體現。他用大量篇幅講治國、牧民之道,講養生、修心之要,追求長生久視之願求溢於言表。同時,莊子亦著書立說,大談神仙世界之美妙、富足,神仙生活之自在安樂。其後的道教經典對之繼承發展,既給人們勾勒了一個奇妙誘人的神仙世界為理想,又時時不忘向世人承諾:人的壽命並非完全由「天」決定,人可以在現世通過自行的煉養、修道而成仙,達到「長生不死」、「肉體飛升」、身登清虛三境之境地。他們把理想寄托於現世,進一步打上了入世印記,表現了道教既重來世、更重今世之思想,他啟發導人們去探索人生、人體、命運、社會、宇宙等的奧秘,創建了一種重人生、樂人世的積極生命觀。
與道教相反,佛教主張出世。它以現世生活為虛幻和暫時,而以彼岸世界之生活為幸福和永恆。其理論處處顯露出一種脫離現世之心,把希望寄托於來世即彼岸世界。這突出表現在其四諦說和三法印說之中。
「四諦」是佛教關於人生的顛撲不破之四條真理,集中了佛教對人生的基本看法。它包括苦、集、滅、道四個方面。其中的「苦」諦是佛教對人生所做的價值判斷,指出人的本質是痛苦的,「苦」伴隨並主宰人生。若無所不在,無時不有,具體而言有生、老、病、死、愛別離、怨憎會、求不得、五取蘊等八苦(這僅僅是一種概括,佛教還有二苦、三苦、四苦、五苦乃至一百一十種苦等無量諸苦之說)。縱向來說,人生之過去、現在、未來三世皆如現世之苦,人生的過程就是連續產生和忍受痛苦的過程;橫向來說,「三界無安,猶如火宅」,現世生活如苦海、火宅,漫無邊際,將眾生無情淹沒。
作為佛教基本綱領和理論樞紐的「三法印」包括「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般寂靜三」個命題。而前兩法印則是「苦」諦的強化和展開。
在佛教看來,世間一切事物皆因緣和合而生,即世間一切造作而生的現象,包括各種物質現象、心理活動、形式概念,無一不是遷轉流變,不遑安住的,沒有湛然常住,永恆不滅之事物,正如《金剛經》偈云:「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人生亦如是虛幻不實的。
同時佛教又提出,一切存在都沒有獨立不變的實體或主宰者,一切事物都沒有起著主宰作用的「我」,一切事物都不是單一、獨立的、自我存的、自我決定的永恆的。這又給人生蒙上一層厚厚的陰雲,人是身心之假合,五蘊之緣合,如水涓涓、燈焰焰,念念生滅,相續無窮。人的存在狀態是無常的,不能自我主宰的。生為五蘊之和合,死為五蘊之解散,這就把人置於無窮的恐懼中,猶如把一利劍,懸掛在每個人的頭頂,它隨時都可能落下,死神也就可隨時降臨。
因此可見,佛教對現世生活充滿無奈與失望。其出世態度是其「人生皆苦」的價值判斷的必然結果。總的看來,佛教出世從根本上追求的是一種精神上的超越和升華。雖然它不主張入世,但也未絕對排斥它,尤其中國的大乘佛教,援引儒道,對印度佛教中之對人和人生的關注進一步發掘,立足於眾生、有情之解脫和永超苦海,提出「生死與涅槃不二」、「世間與出世間不二」等思想,進一步溝通了現世與理想之聯繫。如中國禪宗,在充分肯定每個人起初生命所透露出的生命底蘊與意義的基礎上,融解脫於當下的現實人生之中,化修道求佛於平常穿衣吃飯之間,強調隨緣任運,即心即佛,認為「佛法在世間,不離世間覺,離世覓菩提,恰如求兔角」、「一念悟,眾生即佛;一念迷,佛即眾生」[4]。
二、生死異途與三世輪迴
靈魂、靈魂與肉體的關係、神與形的關係問題是宗教的基本命題之一,也是宗教生死觀的基本內容之一。它涉及到對死的理解、生與死的關係問題。在這一點上,佛教與道教存在一定差異。道教從樂生出發,以生為死的絕對否定,生死異途;神與形二元依存,相互肯定。佛教以出世為本,講「無我」、輪迴,生生不滅;形神緣合生人,神常變異,形神相互否定,重神而抑形。
道教從其氣化宇宙論出發,對上述問題作了解答。《道德經》第十三章說:「吾所以有大患,為吾有身,及吾無身,吾有何患?」我患之有無決定於我身之有無,我即我身,我身即我,不存在身外之靈魂,即身與形應是一體的。《太平經》亦云:「夫人生本混沌之氣,氣生精,精生神,神生明。本於陰陽之氣,氣轉為精,精轉為神,神轉為明。」[5]精神由氣而生,所以「神精有氣,如魚有水,氣絕精神散,水絕魚亡。」[6]人生存時,「神者形之主,形者神之舍」[7],人死之後,神形既散,不再轉世或再生。「凡天下人死亡非小事也,壹死,終古不見天地日月也,脈骨成塗土,死命,重事也。人居天地間,人人得一生,不得重生也。」[8]「夫人死乃盡滅,盡成灰土,將不復見。今人居天地之間,從天地開闢以來,人人各一生,不得再生也,……今一死,乃終古窮天畢地,不得復見,自名為人也,不復起行也。」[9]生命對於一個特定的個體只有一次,不存在再生重生的可能,再無享受自然景致與人生之樂的可能。神和形是生命存在的兩方面依據,形神不能離異,誠如《西升經》所言:「形神合同,乃能長久。」
由此可見,形神同體相保成為道教之基本觀點,形神相依謂之生,相離謂之死。死是生命之終結,是人生之斷滅,不存在再生之可能。生與死是對彼此的絕對否定。
佛教把十二因緣說、輪迴說、業力說有機統一,提出了業報輪迴說。它既否定了靈魂不滅、輪迴不斷之主張,又否定了不承認靈魂和輪迴的觀點。
佛教認為,世界是一個流轉循環的過程,人生在世只是其中的一個環節。現世是前世的結果,後世是前世的延續,一世轉一世,沒有窮盡。一個人只要未得究竟解脫,則他必將在六道中輪迴不息,即在地獄、餓鬼、畜生、阿修羅、人間、天上的流轉發中進入下輪的生命歷程。正如《心地觀經》所說:「有情輪迴六道生,猶如車輪無始終。」[10]至於人死後究竟入哪一道,要看他今世修行、積德如何。前世決定今世,今世決定來世,三世因果環環相連。
講輪迴,必然要涉及輪迴主體。對此,佛教內部則有不同說法。一些部派承認有實在之主體存在,如犢子部之「非即蘊非離蘊補特伽羅」、化地部之「窮生死蘊」、經量部之「根邊蘊」等。而作為佛教主流的大乘佛教和小乘佛教的多數部派則堅持「無我說」,不建立輪迴的主體。
在輪迴中,「業」是輪迴之貫穿始終者。業果業報決非以一期生命之死亡而終了,死亡不過是『色身』――物質所構成的身體循環的物理法則由聚而散。生命並不是純物質的,所以各人所造的業並不因物質身體之死亡而消滅。死亡之後,業力會自己驅引自己按一個新的方向、以種新的形式,又形成了一個新生命。[11]按照釋迦牟尼的說法,眾生的生命並不與死亡同時絕滅,雖然一般的精神活動由於形體的破壞而休止,但生存的盲目意志、觀念(「無明」)以生時的活經驗(「業」)為其性格,留下深刻印象而繼續不停。這種盲目的生存意志、觀念發生作用,就具備了形成人生的可能性,並產生與以往業力相應的色身。[12]
此外,中國還有一批佛教學者和信仰者曾撰文闡述形盡神有之觀點,如東晉南北朝時代的慧遠、鄭鮮子、蕭衍、曹思文、沈約等。慧遠在其《沙門不敬王者論?形盡神不滅》中說:「化(形、生命)以情(情欲)感,神以化傳,情為化之母,神為情之根;情有會物之道,神有冥移之功。」他們這一觀點繼承發展了犢子部之「人我」思想。但這已不是主流。
由此可以看出,佛教主張形神可分。盡管他們有的不建立輪迴主體,但總有一個東西貫穿其中,雖然「它」或實在或虛幻無常、念念生滅。生是五蘊之和合,死是五蘊之緣散,死意味著另一個生存樣態的形如。當「神」(暫且以此代稱所謂之輪迴主體)與另外五蘊和合,再加上業力之作用,新的生又存在了。因此,肉體僅僅是五蘊的緣合,是無自性的,不能自我主宰的,因而也是不值得留戀的,相反,要求提解脫還須對之進一步否定。
與道教之以生死大限不可逾越相反,佛教尤其是大乘佛教認為生死本無差別,皆如鏡花水月。如《放光般若經》卷一《無見品》說,五蘊是空,空是五蘊,「其實亦不生不滅」。《維摩詰經?弟子品第三》云:「諸法畢竟不生不滅。」有人說「寂滅」,其實本來無生,今則無滅,生滅都只是「相」。人以生死大限之存在,是為感覺和知覺所惑,理智相信了語言,如《金剛經》說:「凡所有相,皆是虛妄。」當能悟「空」,則無生死。
三、長生不死與涅般寂靜
佛道兩家對生與死的體認,對現世之態度決定了二者對未來理想之設計。道教以「生為天地之大德」,以生為樂,故而追求長生久視,以升清虛仙境。佛教則認為「諸行無常、諸法無我」,生滅皆緣,因此追求涅般解脫,以達「常、樂、我、淨」之境界。
道教樂生、重生,因此千方百計去求生。它認為「人之處世,一失不可復得,一死不可復生。」[13]而現世人生又是如此美好,這不免使他們深感悲哀。於是他們便盡力謀求長生之法。既然人之「身為神氣之窟穴,神氣若存,身康力健。」[14]由此認為人若能永存神氣,豈不就可長生不死?同時,道教以「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為原則和依據,積極向外觀察、體認。他們以人身比天地,以人為小而微之宇宙,認為「天人生體,上稟乎天,下象乎地。」[15]「人身法天象地,其血氣之盈虛消息,悉與天地造化同途。」[16]「天地運度,以道用言,則人身得天地正中之氣,頭象天,足象地,極曰:人生一小天地。」[17]「人生皆懷含天氣具乃出,頭圓象天;足方,地也;四肢,四時也;五臟,五行也;耳目口鼻,七政三光也。此不可勝紀,獨聖人知之耳。」[18]既然天地可長且久,且以生為大德,「今天乃貴重傳相生,故四時受天道教,傳相生成,無有窮也,以興長凡物類。」[19]「天地之大德曰生,生好物者也。」[20]「生為天地之大德,德莫過於長生。」(《太清真經》)自然,人之可長生久視順理成章,合乎天道。其長生不滅之理想自然樹立,「壽者長生,與天同精」。
與長生之追求相應,道教勾畫出長生者之生存樣態--神仙和一個神仙世界。得道成仙,飛升清虛三境,成為道教理想之終極。
道教認為人神在宇宙中為同一體係。在《太平經》裡,道教學者抑或信奉者把神人結合,構成一個如是之神人系統,即:無形委氣神人-神人-真人-仙人-道人-聖人-賢人-民者-奴婢。在這個系統中,神與仙被視為是有個性人格職司的人,是人的高級存在形態。此九者等級秩序恆常不變,但每一個體的人都有變遷的可能,即「下學可得上行」[21]。凡人皆可通過修煉、學習,成為「登高不栗、入水不濡、入火不熱」之「真人、神人」,入住不可言說之大妙神仙天國。
為了實現這一理想,道教提出了一整套的內修外養之法,包括:現世道德之修養,如尊孝父母君師,捨財利名位而求善舉等;應天道自然,調陰陽,節欲望,以求形共保;內修與方術,以求神寧、形全、精復,具體如存思、守一、導引、吐納、胎息、服食、金丹、房中等。
佛教之四諦說是一個完整終極理想的論證過程。在「苦」諦中,它教人們如實體認人生,即苦是生之實相;在「集」諦中,它分析了人生苦冤來源,即人的各種欲望,貪嗔癡三毒;而在「滅」諦中則指明了人生之最高理想境界――涅槃,滅諦之滅,意為終止受苦,脫離苦海,達到涅般寂靜。這正是佛教的終極關懷之體現,是人生之真正歸宿。佛教所講之涅般,亦是難以言說,概括說是這樣一種境界:常、樂、我、淨,即遠離煩惱,斷絕相宗,寂然常住,皆竟清淨,究竟清涼,實極安樂。
除此之外,佛教還描述了許多的極樂世界,如西方之彌陀淨土、東方之淨琉璃世界等,其福樂無比,皆敞其門於眾生。這也不失為佛教極理想之組成。
在「道」諦中,佛教提出了實現理想的途徑,如最初的八正道(正見、正思維、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及後來的七科三十七道品等。隨佛學的發展,各宗派又以此為核心和宗旨,發展了自家解脫之法門,各有側重,可謂百花齊放。但總的看來,他們都重在精神上的超越,心性上的解脫,而視肉體為「臭皮囊」,這一點與道教之重生、強調「肉體飛升」、自由來往仙俗兩界很是不同。因而,道教除了注重心性的改變方法外,還提出了一系列修形煉體之術,如行氣、服餌、煉丹等,即是講性命雙修。但佛道兩家都把人的現世道德修養提高到一個較高地位,強調了修行者的自我完善與心靈的淨化。
由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佛道二家不僅在生之追求目標上存在差異,在具體實現各自目標的
途徑和方法上亦有所不同,但二者在長期的共同發展中,相互影響,在上述兩方面又有了同一化之趨向。
四、蔭及子孫與自作自受
因果報應問題是現世與來世、今生與來生的相關性問題,因果報應是聯今世與來世的紐帶,是人對此生的未來和死的歸宿的關懷。在此問題上,道教受佛教影響改變頗多,但二者仍有差別。
佛道兩家都承認因果報。佛教認為,人若「眾善奉行,諸惡莫作」,則可轉生三善道(天、人、阿修羅),若廣積善緣,勤修佛法則可脫離苦海、擺脫生死輪迴,進入佛國淨土。否則將墮入三惡道《地獄、餓鬼、畜生》,終生受苦不盡。在受報主體上,佛教否認有他人代為受報的可能性,強調自己作業自己受報即「自作自受」。
道教之因果報就要說由其早期的承負說發展而來,深受佛教之輪迴說、儒家之倫理觀的影向。《太上感應篇》云:「禍福無門,惟人自召,善惡之報,如影隨形。」「一日有三善,三年天必降三福;一日有三惡,三年天必降三禍。」《道藏》洞玄部本文類《洞天靈福諸天世界造化經》中《天尊說經開敘品第一》模仿佛教六道輪迴說提出五道輪迴說,人將在天道、人道、地獄道、餓鬼道、畜生蟲獸之道中輪迴不息,若「積德深厚」則生天道,「德在中福」則生人道,「有微罪」則生貧賤之門,「凡是下惡」則轉生「盲、聾、喑、啞六疾醜惡奴婢臭處穢臊之身。」……《太上洞淵神咒經》卷三曰:「惡人死者入三途惡道,道士死者生天上人間,……如此人等扣有重罪,罪入赤連地獄水火之中,三各億劫無有出期。」這些都充分體出了其因果報應思想。但在報應承受的主體上卻又與承負說相結合,以為自己所作之業不但本人會得到相應之報應,而且又將影響後代子孫之禍福榮昌,或蔭及子孫,或殃及子孫。這一點與佛教不同,大概是儒家宗族倫理觀影響之故。同時道教又極盡想像之能事,設置眾多專職神靈以司眾生之功過,專門將人所行之事分別善惡,逐一登記,藉以考查功過,以之為其人受善報或惡報的依據。如耳報神、三尸神、灶神等。而佛教對此持否定態度,不承認有賞善罰惡的主宰者或執行者這樣的實體,其業報規律之力量來源於人人之「自心」。
當然,佛教與道教生死觀之差異遠不止上述四點可以概括,本文僅是擇其大要,略陳管見而已。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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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妙真經》,引自《無上秘要》卷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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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六祖壇經》
[5]《太平經合校》佚文
[6]《太平經合校》卷一百五十四至七十《還神邪自消法》
[7]陶弘景《養生延命錄》卷上
[8]《太平經》卷七十二《不用大言無效訣》第一百一十
[9]《太平經》卷九十《冤流災求奇方訣》第一百三十一
[10]《大乘本生心地觀經》,《大正藏》第三卷第291-330頁
[11]梁啟超《飲冰室合集?專集》第十十四,第15頁
[12]方立天《佛教哲學》,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76頁
[13]《太平御覽》卷六六八道部十,中華書局影印本1983年版,第2983頁
[14]孫思邈《存神煉氣銘》
[15]《三天內解經》卷上
[16]俞琰《周易參同契發揮》卷二
[17]《元始無量度人上品妙經注解》卷下
[18]《太平經合校》卷三十五《分別貧富法》第四十一
[19]《太平經合校》卷一一七《無咎四人辱道誡》第二百八十
[20]《抱樸子?內篇》卷十四《勤求》
[21]《太平經合校》卷四十二《四行本末訣》第五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