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我犯傻所說出的字句,不斷在耳畔旁圍繞。
『………………』
「………」
……
…
完了,傻了,蠢了!
這是什麼鬼話??!這種等同變態的發言是怎麼回事??!而且過膝襪這話題剛剛不是已經討論過了?現在再說一次半點意義也沒有啊!
這種無聲與等待,彷彿朋友宣判了我的死刑。
就在靜默的這當頭,「老毛病」卻出現相同的一句話,也是回答「感覺過膝襪跟她是一體的」?搞什麼啊……這句話真的可行?
當我想猛敲自己思慮不清的腦袋時,手機另頭傳來一陣低沉的思索聲,稍過數秒,朋友大大拍了下拍手。
『我知道是誰了?!?/div>
光是這些情報就能夠知道是誰,朋友實在太強了!
『那個人就是──』
「就是?」
『就是──』
「就是──?」
『那個人就是莉立笠莉莉!』
………
…
我錯了,真的錯了!我不該對朋友抱持期待的,期待越大,失落越大!
這種回答有說等於沒說嘛!
『哈哈,開玩笑、開玩笑的。』
經過一陣沒禮貌的大笑,朋友這才定了下來。
竟在對我來說極為重要的時刻開玩笑,朋友,你難道不知道這樣多傷我的心?
『好啦,不笑了,認真談談吧?!?/div>
意思是說先前講的都是在整我???
『還有沒有其他情報?』
其他情報?剛剛都已經說得差不多了,要再繼續恐怕也沒……
等等,好像還差一個?可是……不。
雖不能當成什麼決定性的關鍵,姑且還是試試看吧。
「……好像有種餅乾的香味?」
『早說嘛!』
朋友的聲音突然高了八度。
『這樣搜尋範圍就能大幅度縮小了,沒其他特徵了吧?』
「沒了,只剩這個……眼睛是青瓷綠,這個算嗎?」
『這樣就更能確定了,收個信吧!』
「收信?」
我不太懂這句話的意思,不過還是頷首照做。
我依朋友指示,連上網路,打開電子郵件。
頁面頭一個訊息就是朋友寄來的,信內沒主旨,有個夾帶檔案,副檔名是「jpg」。
然而思緒還未定下來,手指就先撥下確認收取鍵。動作之流暢連我自己都嚇了一大跳。
「……」
……
…
可是當圖檔完全讀取出來,我又傻在原地。
夾帶檔案,確實是一張圖檔沒錯,其他的就都什麼都沒有了。
『怎麼樣,是不是她???』
朋友的語調中,帶有輕浮嘲謔的味道。
過膝襪、公主頭、可愛自信的笑靨……特徵完全一致。
『她是混血兒,所以眼睛顏色跟常人不太一樣?!?/div>
朋友補了這句話,可是我已經無心再去揣測這句話又暗藏什麼訊息。
這外貌的主人,絕對是莉立笠莉莉沒錯,可是照片下頭的名字卻不是那五個同音字。
莉立笠莉莉,果然是個「假的名字」。
她的真名……
『能夠完全符合那些特徵的,你這屆完全沒有?!?/div>
照片下方的名字,是「苓羽」。
朋友給我的照片,是畢業紀念冊上的某一頁。
一本兩年前的畢業紀念冊。
換句話來說──莉立笠莉莉早就畢業了,且比我整整大了兩歲。
那樣身形嬌小的她,竟……
更讓人無法理解的,既然已經畢業了,那又為何還穿著制服,在公車站前……
「這是……兩年前的畢業紀念冊,對吧?」
我重複了這個「事實」,與朋友確認。當這句話一脫出口,不知為何,手機變得好重,身體變得好沉。這個事實比想像中還更無法堪負。
『對呀,如假包換?!?/div>
兩年前的模樣──就算過了兩年,還是跟我所看見的一模一樣?
不對,不是,問題不是這個,問題是……
「苓羽……」
我喃喃念著這麼名字。
當口中唸出那個名字,不知為何舌尖有點麻麻的。
「她是……苓羽?」
苓羽。
她的名字。
可是怎麼會覺得怪怪的?感覺上這樣的真實並不是真實,這種怪異──
「──!」
當我還在思索這之間的矛盾時,眼前愕然染過一道模糊的霧,是「老毛病」。我無法操控與改變的「老毛病」。
在那道迷幻朦朧間,我隱約「知道」……「莉立笠莉莉」才是最正確的名字?
怎麼會有這種奇怪的想法、這種莫名的情緒,說真的我自己也搞不清楚,或許是這幾天太晚睡所導致的吧?
我甩甩頭,告訴朋友我想先休息一下,就先掛了。而後重新趴回自己的位子上。
放學前的所有時間,我都用來想有關苓羽的事。
……難怪沒任何記憶。
怪不得會對她沒任何印象。
學校的學生確實很多,名字就先不論了,幾百個臉孔要全部記起來確實相當困難,其中又有些人刻意隱藏,要能注意到也不是件容易的事。
可是像莉立笠莉莉那樣合我胃口的美少女、外加上那種毫不羞澀的個性,即使我沒發現,其他人也會口耳相傳吧?
這個問題,就這樣被我帶回家中,直至深夜。
她是個「消失」的人。
兩年前,她確實是這間學校的人,但現在並不是了。
難怪她不用趕課。雖然這樣想很不正確,不過我還是這麼想了。
她為什麼會在那裡?為什麼穿著制服?還出現後來的「事件」──
以及那個……「不可思議的力量」。
不,更讓我無所適從的……我是不是被現代太多那種科幻故事所荼毒了。
看到一個女生可以輕易擋住卡車的衝擊,我竟不會覺得太訝異?好像本該如此?從她突如出現到清爽離開,流暢到不覺得有任何意外與詭譎?
那樣的自信,那樣的微笑,那樣的她……
莉立笠莉莉到底是怎樣的人,我完全不知道。
只是……
很可惜,要再遇到她恐怕是不可能了。畢竟當時的相遇只是意外,未來全是未知數。
既然是未知,那我又為何一直想呢?
想著,想著,一口氣就捱到隔日清晨。
當慈藹的陽光刺進室內,整夜都沒闔眼的身體頓時感到無比倦怠。
或許正因這樣渙散的精神,死腦筋的我沒特別繞路,下意識之間還是往「同條路」徐徐挪近。
早晨六點半,同樣的路,同樣毫無人煙,沒車的高速公路、空蕩的學生街、火車站、公車站……
當我的視線一掠過公車站,我將車停了下來,並在原地停滯了幾分鐘。
可惜除了等待上車的通勤一族,根本沒看再見到那個「熟悉的面孔」。
解開扣住岔車的手,伴隨無奈地嘆氣,我又繼續往前騎。
接著穿過十字路口、陸橋、鬧街,離車站越來越遠。稍稍抬頭,市中心那棟A字型的跨橋大樓看起來將竣工了,鷹架與垂吊器都已經拆除,穿過大樓的公路也已經疏通,再過不久就會進行落成典禮吧?
再稍微前面一點,就是撞車的事發地點。
那個與莉立笠莉莉迎面撞上卡車的事發地點。
然而難以想像的是,現場什麼痕跡都沒有……就連卡車衝擊而造成的胎痕也沒有,好像當天的事件不曾發生。在這種毫無線索的情況下,我要如何找到她呢?
不,不對,不是這樣。根本不需要想這些問題。
我的行動目的,純純粹粹只要用一句話就夠了。
……「想再見到她」。
我想見到她。
我想見到莉立笠莉莉。
我想再次見到莉立笠莉莉!
一想到這裡,突然有種衝動的想法充塞住了大腦中的每一個神經突觸。
「……冷靜一點?!?/div>
……冷靜下來,有幸。這樣胡亂行事根本不是我的風格。
為一個少女,我竟花了好幾天去想她、甚至做了奇怪的舉動……為什麼我要這麼做?搞不懂啊……
如果真硬要找個能搪塞的理由──實際上也不需要想得太複雜。
──我想再見到她。
理由這樣就夠充分了,真就這麼簡單。
既然有明確的選擇,那麼縱使再怎麼愚蠢的行為,也就都不用太過計較。
在前往最後戰場前,我宛如架起槍托般舉起手機,打給朋友。
那個,比我自己更了解我自己的朋友。
「喂,我要去做傻事?!?/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