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看小說,有時候看到一些寫作手法時,我們會覺得一陣驚奇,覺得作者的寫法非常奇妙,感覺就像電影一樣,行文如鏡頭跳來跳去。我們也因此折服作者駕馭文字的功力。
但事實上,到底是那些要素可以讓小說跟電影一樣魔幻?可以跳鏡頭、可以插畫面、可以用特效?洛克在這裡就要分享四個讓畫面有電影效果的寫作手法。
將想像的內容、過去、未來、另一個空間的事,猶如具體般描寫呈現,即時、短暫的插入文中。例如:
走在這條熟悉的小巷,就會想起我們小時候,妳把頭髮梳得老高、吹得整整齊齊,我最愛故意把它弄亂,在手上抹點水,這樣妳的頭上就會亂得不像話,然後你會氣呼呼的追著我追到巷尾,巷尾的那個轉角,我現在都還想躲進去。
她等會兒的樣子我可清楚了,一定是一邊摔著桌上的杯子一邊大叫,整張桌子最後也會被她翻倒,椅子也被踹倒一地,更別提那些被她嚇壞的來賓了,哈哈,我還是快點回去幫她善後吧。
你別擔心了,我是要上天堂了,那裡有永恆的藍天,無盡的花香,一堆小天使圍繞著我唱歌,我也開心的跟他們一起歡唱。孩子,你就別擔心我了。
示現的奧妙就是將一件不在眼前的事,講得就像在你面前發生一樣,如同鏡頭隨著口述而切換畫面一樣。示現就是有這種讓敘事栩栩如生的魔力。
小說跟電影一樣,事件展現在讀者眼前的順序不一定要照著事件發生的順序。像是:
小說《控制》便是以「女主角失縱日」為時間基準點,從男主角的角度是從「事發之日」開始正敘,女主角的角度是以日記手法從好幾年前初相識開始寫起。男女的觀點與「一前一後的時空」輪流交替出現。
男女主角相識→結婚與生活情形→女主角失蹤→事發之後的情形。
《控制》故意將「事發之後」調到開頭,與「相識」交錯,這類時間序不斷跳躍的技法(或說非傳統正敘),就是我說的「插敘/倒敘」。
當然,《控制》是極端的例子,大多的書可能精準地插入個一兩次就夠炫目了。
在一些寫作書中,會把玩弄這種技法列為禁忌(稱為回顧或回溯),而希望作者改為在正常敘述中透露出那些過去的信息。
原因不外乎是倒敘/插敘會中斷讀者當下的閱讀感受,會讓讀者迷惘、無聊,會讓讀者直接跳過回顧段落。
但事實上,就像我老說的一句話:「小說的任何規則都可以被打破。」
有太多名著都是漂亮的使用了倒敘、回顧,讓讀者在故事時空內跳躍,結果卻是叫好又叫座。(《控制》便是了)
不良的效果就像:讀者吵著要看下去,你卻突兀地說:我要先講別的事/過去的事給你聽。當然!讀者會馬上走人。
正確的效果是:讀者吵著要看下去,你先安撫讀者:我先講別的事給你聽,但我保證這很重要,聽完後你對接下來的事將會有全新的感受!這樣讀者才會耐著飢餓的安分聽你說完。
當然!解禁之後,他們會享用得更加愉快。
所以洛克的意見是,不要低估讀者的理解力,但也不要高估讀者的注意力。
讀者看得懂不等於有興趣,寫故事的重點還是要緊扣主題,避免無關故事,如果事件高潮前又必須跳躍(期待越強、抗拒越大),那你必須保證跳躍透露的資訊將直接影響高潮結果,而且在進入回顧之前,讀者也確知它的重要,讓他願意看下去。
如果沒有這麼急迫,或是沒有那麼重要,其實你也可以考慮用「示現」簡潔明瞭的帶過就好,別寫太長。
凡事都是一體兩面的,當我們擔心插敘/倒敘讓讀者失去耐心時,我們該做的其實是確保插敘/倒敘的必要性以及品質,當你了解使用要領後,一個漂亮的插入反而會點亮整篇故事。
我們把「後來的事」移到「開頭」告訴讀者,是製造一種「懸疑」;但如果是把「早發生的事」移到「結尾」告訴讀者,則是製造一種「驚奇」。端看作者怎麼安排。
(還有下篇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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