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制定
民權派動向
國會開設發令後 ,交詢社參考英國內閣制而設計私擬獻法案 ,立志社則以主權在民為主張設計日本憲法參考案 ,1881年出現許多版本 ,如人民可以革命與抵抗政府的東洋大日本國國憲按 ,千葉卓三郎以農民學習為基盤的五日市憲法草案
政府的憲法制定過程
由元老院做成的憲法草案 ,伊藤博文以過於民主為由廢案 ,明治14年政變後 ,伊藤博文西行歐洲 ,學習強化君主權力的德國憲法 ,並與諸位德國教授交流 ,歸國後設置制度取調局 ,並重新擬定新的憲法草案 ,1888年設置樞密院 ,在天皇本人臨席下 ,開啟了憲法與皇室典範的草案審議 ,而伊藤博文便為初代樞密院議長
大日本帝國憲法
1889年2月11日 ,由黑田清隆內閣正式發布大日本帝國憲法 ,屬天皇對於國民的欽定憲法 ,明定天皇為唯一的國家主權者 ,國家統治權的總攬者 ,神聖不可侵犯 ,陸海軍統帥 ,有權發佈宣戰.談和.與緊急命令
對於內閣而言 ,天皇有權個別質問每一位內閣成員 ,議會不是對人民負責 ,而是對天皇負責 ,帝國議會分為眾議院與貴族院的二院制 ,比起人民選舉的眾議院 ,由貴族組成的貴族院 ,有權先行審查預算 ,以及否決眾議院的決策
對國民而言 ,全日本所有國民皆為天皇的臣民 ,有納稅與服兵役的義務 ,在法律範圍內保有權利 (言論著作.集會結社.宗教信仰自由)
諸制度的整備
行政機關的整備
為了與人民選舉的眾議院對抗 ,貴族院頒布華族令 ,將有功於明治維新的世家大族們設立爵位 (公.侯.伯.子.男) ,1885年廢止太政官二院制 ,創設首相制度 ,以伊藤博文任初代日本首相
然而 ,為了將天皇.皇族與議會勢力做區分 ,採宮府有別的設計 ,宮中設內大臣.宮內省 ,而宮內事項國會無力干涉
1885年內閣制確立時 ,國務大臣薩摩四人.長州四人.土佐與舊幕府各一人
法典的編篡
以成為歐美型國民國家為目標 ,以及改正過去所簽的不平等條約 ,急於設立各項近代化法典制度 ,1890年 ,由法國法律顧問起草初代民法 ,由於該法可能將日本傳統的父長制度造成崩壞而有批判 ,兩派出現了 "民法典論爭" 事件 ,1898年以德國民法為參考 ,通過了強化戶長權限的民法
刑法方面 ,1870年 ,以明清兩代律例為參考 ,制定新律綱領 ,1880年以波蘭刑法為參考重新修正 ,設力無法律無犯罪的罪刑法定主義機制 ,1890年發佈修正自波蘭與德國的刑事訴訟法 ,新刑法則於1907年公佈
地方制度
近代的地方制度
廢藩置縣後 ,1871年發佈戶籍法 ,縣以下分為大區與小區 ,由於此法無視人民傳統生活方式而有抗議聲浪 ,1878年政府因與自由民權運動妥協而發表三新法 ,廢止受爭議的大區小區 ,原本的村鎮形式生活圈再次復活
1888年市制.町村制設定 ,增設市町村議會 ,繳稅超過兩元以上的國民才有參政權 ,由於受內務大臣語府縣知事的強力監督而使地方自治權弱體化 ,1890年府縣制.郡制設定 ,府縣議會與郡議會開設 ,主要由當地地主與地方望族參加 ,府縣知事與議會議長則由中央官派 ,由望族與中央把持 ,完全無法反映人民心聲
北海道與沖繩
北海道原本有開拓使的設置 ,在明治14年後廢止 ,1886年設北海道聽 ,政商與政府官營工廠大舉進入北海道開發 ,結果壓迫到愛奴族的生存 ,1899年以保護愛奴族名義設置北海道舊土人保護法 ,但實際卻是強迫愛奴族遷出居息地.並且強制同化等 ,讓愛奴族生活更加困苦 ,該法於1997年廢除
至於沖繩地區 ,由於琉球處分而遭到滅國的前琉球皇族強力不滿 ,政府為了妥協而制定舊慣溫存策 ,暫時保留以前琉球國的地方制度 ,但仍強徵人頭稅 ,引發沖繩農民的反抗 ,出現了沖繩自由民權運動 ,由中江兆民的弟子謝花昇所帶領 ,強力追求縣政刷新與參政權的獲得 ,1909年實施府縣制 ,1912年眾議院議員選舉法施行
日本在沖繩的差別待遇被戲稱為 "內地殖民地" 長期以來沖繩民眾視日本為外來殖民政權 ,直至今日仍有要求高度自治甚至獨立建國的聲浪
日本發展到這程度 ,基本上已經回不去了 (苦笑) 不過值得慶幸的是 ,在皇親國戚與顯貴人士獨斷的制度之下 ,卻仍然能保有一定程度的人民自由權限 ,雖然歷史後來告訴我們這東西隨時可以消失 ...嚴格來說 ,日本必須直到吃了兩顆香菇後才有了真正的民主
沖繩跟北海道的問題 ,直到現在還常出現在日本新聞 ,尤其沖繩 ,從琉球滅國後 ,當地人就認為自己空有日本人之名而無日本人之實 ,就連戰後還因美軍基地問題爆發衝突 ,地方屢屢槓上中央
伊藤博文開啟了日本的地獄之門 ,併吞琉球的下一個目標就是併吞臺灣 ,砲擊朝鮮的下一個目標就是占領朝鮮 ,自以為受到素盞嗚的祝福 ,卻殊不知迎接他們的將是大禍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