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4歲生日,老樣子的無感。
以下正題:
昨天公司又貼了張新公告,簡單說,就是又再出新招。
大概是廠長看某幾個請假特別勤的非常不順眼,加上之前改動之後的新招這幾個沒再怕,所以今天又換一個新口味來搞。
這次的新招是整年度請假超過200小時的人,公司不發年終,請假超過300小時的人,請你自己走人。
自己走人?不想給遣散費,要人自己拿離職單寫,賴著不走你奈我何,是吧?
嘛,看似合理沒錯,畢竟某位資深相當囂張的請假時數破600小時,連外勞都能時數到250小時左右,但旁邊張貼的103年請假時數表看了之後真有點來火。
去年老弟有收到教召,所以請了一天公假去嘉義,而公司把那一天公假也給算進去了,旁邊還有附註說產假和喪假的也要算。
簡言之,除了公司給的特休和給放的國定假以外,通通要算放假時數。
給放的國定假也根本沒幾天,年節、清明、端午、中秋、外加勞動節,其餘228之類的國定假日照常上班,薪水也照平日計算。
雖說公司福利不錯,但這招真他媽的好棒棒,就是在逼人別請假就對了。
反正我沒再請假,對我影響不大就是了。
現在公休金有調整過,每週工作6天都不加班,只要不請假的話每個月照樣爽領22K。
明天星期一開始要連續八天都上班比較操,原因是年假前還要打掃,其中還有卡到週日,公司就把下下禮拜二(年假當週)和下星期日對調,從星期六開始要用來做打掃。
嘛,就這樣吧。
現在就期待這家公司待一年的年終有多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