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 丹尼爾的故事—惡魔的寵兒,或是《夜訪吸血鬼》出身的男孩
我們深信不疑,守候許久
在某個黃昏時刻,那些從天堂駕車而來的暗影是何許人物?
雖然玫瑰知曉這些,
它並沒有喉嚨,
無從訴說起一切。
我那必死的半身笑了,
符碼與訊息並不全然等同,
什麼是個天使呢?
不過是扮裝的鬼魂罷了!—史丹.萊絲, <關於天堂>
他是個高?的年輕男子,有著一頭灰金色的頭髮與藍紫眼眸,穿著一件骯臟的灰色T恤與牛仔褲!刺骨的寒風橫掃著清晨五點鐘的密西根大道。他感到很冷。
他的名字是丹尼爾.莫利,三十二歲。不過他看上去顯得年輕許多,是那種學生樣的青春面孔。當他行走在路上時,一邊還喃喃自語著:『阿曼德,我需要你。阿曼德,明天晚上就是演唱會了。某些恐怖無匹的事情將會發生,無比的恐怖……』
他餓得不得了。已經有三十六個小時沒有進食,在他落腳的那個髒污小旅館房間,冰箱裡空空如也,何況一大清早他就被踢出門外,因為沒錢付房租。一時間,他無法記起所有的事情。
然後,他記起那個不斷侵擾他的夢境。只要他閉上眼睛,夢境便會周而復始地上演。如此一來,他一點食慾也沒有。
他不時看到夢境裏的雙胞胎,那個被烤熟的女人軀體就在他的眼前,頭髮焦黑、皮膚如同脆皮烤鴨。她的心臟如同一顆腫脹的水果,另一個盤子上的腦活像被煮熟似的。
阿曼德一定知道那是什麼意思。
這不是一個普通的夢境,而是某個攸關黎斯特的重大訊息。阿曼德很快就會前來,告訴他這些謎底。
天哪,他既虛弱又失神!至少需要一杯飲料。他的口袋裏沒有一個子兒,只有一張陳舊縐折的支票,那是《夜訪吸血鬼》那本書的版稅。早在十二年前,他以某個假名寫出這本書。
那真是恍若隔世。當時他是個年少氣盛的記者,帶著錄音機游走於各個酒館,試著要從夜晚的某些浪民身上榨出些真相。沒錯,在舊金山的某一夜,他剛好發現最棒的主角,從此以後,正常生活的光芒已經離他遠去。
如今的他是個走動的廢墟,在十月芝加哥的夜間天光下快速行走。上個星期日他人在巴黎,再上個星期五是在愛丁堡,在那之前是在斯德哥爾摩,至於更早先的時候,他就無從記憶了。在維也納的時候,他及時收到一張支票,不過那可不知道是多久以前的事。
在這些地方,他總會嚇到那些行經過的人們。在他的自傳當中,吸血鬼黎斯特描述得好:『曾經見過鬼魅的疲憊人類……』那就是我!
那本書,《吸血鬼黎斯特》跑哪裡去了?噢,昨天下午當他在公園長椅上睡覺時,有人把它偷走。無所謂,就讓人偷去吧,丹尼爾自己也是偷來的,而且他已經讀過不知道多少次了。
不過,如果現在書還在手邊,也許他可以賣掉它,換得一杯暖身的白蘭地。他的網絡在此刻又值多少錢?此刻的他是個飢寒交迫的流浪漢,踟局於密西根大道,憎恨著吹入他破舊衣服底下的寒風。他值得一千萬?或者一億萬?他不知道,不過阿曼德一定知道。
你想要錢,丹尼爾?我會給你的,那真是小事一樁。
就在一千哩遠處的南方,阿曼德正在他們專屬的島嶼等待著。事實上,那個島嶼只屬於丹尼爾一人。只要他有個二十五分的硬幣,就可以立刻打電話告訴阿曼德,他想要回去。他們會從天而降,迎接他回去。向來都是如此,不是那一架擁有以天鵝絨裝橫的房間的大型客機,不然就是比較小的那一架,天花板較為低垂,椅子是皮制的。在這條街道上,可有人願意給他一枚硬幣,好交換一趟飛到邁阿密的機程?恐怕沒有人肯相信。
阿曼德,現在就過來我這裡!當黎斯特在舞臺上表演的時候,我要安全地與你一起。
有誰肯匯兌這張支票?別想了!現在是早上七點,密西根大道上的絕大多數商店都關著門,他也沒有任何身分證明,因為他的皮夾在幾天前就掉了。這個灰色調的嚴寒冬天,天空沈積著金屬色的沈默雲層,真是令人厭惡。就連那些以大理石為主調的商店也顯得更加面目冷峻,富豪的光華活像是博物館玻璃映照下的考古遺跡。他把手插在口袋里取暖,當天氣更加嚴酷、天空開始落雨時,他低垂著頭。
其實他一點都不在乎那張支票,也無法想像按下電話鈕的滋味。在這裡的一切,即使是嚴寒的氣候,對他而言也是失真的。唯一的真實是那場夢境,不斷逼臨而來的災禍感。也就是說,吸血鬼黎斯特製造出一些連他都難以想的事端。
必要的話,就在垃圾桶搜刮食物,即使是公園也是可以用來入睡。那些都無所謂。但是,如果他橫躺於戶外,一定會凍死的。何況,那個夢境也會出現。
只要他閉上眼睛,它就會反覆出現。每一次的再現,都更加地逼真詳盡。那對紅髮的雙胞胎是如許美麗溫柔,他不想要聽到她們痛苦的尖叫聲。
第一次的夢境出現時,在旅館的他完全忽略不管,認為毫無意義可言。他繼續閱讀黎斯特的自傳,不時瀏覽著黑白電視螢幕上出現的黎斯特錄影帶。
他被黎斯特的外觀所眩惑。要扮演成一個人類的搖滾樂手,真是再簡單不過的事。犀利的眼神、強健而纖細的肢體,以及那淘氣的笑容。但是你無法確認他,可能嗎?他從未真正見過黎斯特。
不過,他卻是研究阿曼德的專家,研讀著阿曼德那具年幼身軀與面孔的每一道細節。噢,在黎斯特的自傳中看到關於阿曼德的情節,真是令人暈迷的愉悅哪!他一邊遐想著,是否黎斯特的惡毒口舌與贊頌般的分析讓阿曼德震怒不已?
丹尼爾目瞪口呆地看著電視上的錄影帶,它將阿曼德塑造成一個古老世代的吸血鬼聚會所主人。就在巴黎墳場的附近,他帶領著旗下的吸血鬼實踐惡魔崇拜的儀式,直到黎斯特那個不信奉偶像的異端出現,摧毀古老的信念。
阿曼德一定恨死這些,他私人的歷史一舉變身為螢幕上張牙舞爪的意象,比起黎斯特悉心書寫的自傳更加粗陋。阿曼德的雙眼永遠會射穿周遭的活人,拒絕談及不朽者的種種。他不可能不知道那些事跡。
這些都是為了大賣特賣。就像是某個人類學者出賣他做田野的部落,將論文變成一本平裝暢銷書,銷售部落的祕密,只為了要爬上暢銷書排行榜。
就讓這些惡神彼此征戰吧!他這個人類曾經攀上山頂,目睹他們舉劍相向。如今他已經被諸神蹢貶回來。
第二夜的夢境變成一場清晰無比的幻異迷境。他知道,這不可能是自己的想像創造。他從未看過這樣的人們,也未曾見識過以骨頭與木材製作的飾品。
第三夜,當夢境前來時,他正在看第十五次的黎斯特錄影帶---這一卷是關於古老無倫的、埃及產的吸血鬼父王與母后,稱之為「必須被守護者」。
阿奇可與恩基爾
我們是你們的子民
然而你們賜予我們的是何物?
你們的沉默?
比真相更美好的禮物?
然後,丹尼爾開始做夢。雙胞胎即將展開那場饗宴,她們行將分享土製盤子上的器官。其中之一會食用心臟,另一個會吞嚥腦髓。
他被某種厭惡驚懼的感覺弄醒。某種無比的恐怖將會發生,發生在我們身上......當時他首度將這個夢境與黎斯特連接起來。當時他想要立刻撥電話,那是邁阿密的清晨四點。為何他當時沒有這樣做?阿曼德應該會坐在別墅前的臺階,看著夜之島的船隻來回擺盪航曳?!傅つ釥枂幔俊鼓莻€感性、富有催眠力量的聲音會說:「平靜下來,告訴我你在哪裏?丹尼爾?!?/font>
不過,丹尼爾沒有打電話。自從他離開夜之島已經有六個月,而這一回應該是一去不返。他已經發誓要拋捨那個地毯皮裘、高級房車與私人飛機的世界,不管那些典藏各種美酒與華貴衣物的房間,離開那個能夠給予他一切世間奢華的不朽情人。
然而,現在的他既冷又餓,沒有房間沒有錢。而且他很害怕。
你知道我在何處,你這個惡魔。你也知道黎斯特幹了什麼好事,而你更知道我想要回去。
阿曼德會怎麼回答?
不過我並不真的知道,丹尼爾。我傾聽一切,嘗試要知道所有的事。我並非上帝,丹尼爾。
別在意這些,只要過來找我就是了。阿曼德,快過來吧,芝加哥既冷又暗,明天晚上黎斯特就要在舊金山的舞臺登臺獻唱。很糟糕的事情即將發生,我這個人類就是知道這些。
丹尼爾保持相同的行走速度,一邊從破爛上衣的領口掏出那個沈重的黃金項鍊----他的銘記標誌,阿曼得以他一慣難以抗拒的戲劇性身段如此宣稱----懸掛於項鍊上的護身符承裝著阿曼德的少許血液。
假若他從未品嚐過阿曼德的血,還會遇到這樣的夢境、異象、以及破滅的預感?
行人紛紛回頭看他。他又開始對著自己說話,不是嗎?風勢讓他大聲嘆息,他在這幾年來從未像現在一樣,只想打破那個護身符,讓其中的不朽之血流通體腔。阿曼德,快來吧!
中午的時候,那個夢境帶來最劇烈的警示。
他坐在靠近水塔的某個小公園。某一份報紙被遺留在長椅上,當他打開時,看到那個廣告:「明天晚上,吸血鬼黎斯特將於舊金山活生生地演唱!」在芝加哥的十點鐘開始,有線電視將會開始現場轉播。對於那些舒適地活在屋內、付得起房租,還有電力的人們而言,真是太棒了。他想要大笑出聲,揭示這件事情,為此感到狂喜,但是黎斯特將這些都壓制下來。那份寒顫通過他的身子,化為深沈的驚嚇。
如果阿曼德什麼都不知道呢?但是,夜之島的音樂店一定在櫥窗擺設出吸血鬼黎斯特的作品。在那些優雅的餐館裡,也一定隨時播放著那些毛髮竪立、深具感染力的歌曲。
丹尼爾也考慮過一個人出發,前往加州。當然,他可以施展一些奇跡:從旅館那裡取回護照、帶著身分證明進去任何一家銀行……這個可憐的人類男孩相當富有,非常地富有……
但是,他怎能想像如此過分的事情?當他躺在長椅上,太陽溫暖地曬著他的面孔與肩膀。他把報紙捲起來,做成一個克難枕頭。
然後,就是那個一直伺機以待的夢境……
在雙胞胎的世界,日正當中。陽光洗清了一切,四周鴉雀無聲,只除卻小鳥的鳴叫。
雙胞胎安靜地跪在塵埃,真是一對白皙的女子。她們的眼睛翠綠、頭髮長而髻曲,色澤宛如紅銅。她們的衣服質料很好,是村民們從尼涅文的市場中買來,用以禮贊這對法力高明、就連精靈也屈膝服從的女巫。
葬儀的盛宴已經準備妥當。土制的鍋爐已經破損、清理乾淨,屍體躺在滾燙的石制臥鋪上,黃色的汁液從焦脆的皮膚上流淌而下。那具屍體是一個只覆蓋著樹葉的黑色物體,丹尼爾感到恐怖異常。
但是,這樣的奇觀並沒有嚇到那些在場的人們,無論是女巫,或者是期待饗宴開始的村民。
這樣的饗宴是女巫的權利與責任。那具躺在石床上的焦黑屍體是她們的母親,凡是人類就必須與人類同在。饗宴的時間長達一天一夜,不過每個人都會目不轉睛地守候著一切,直到結束為止。
一陣亢奮的情念流過圍觀的人群。雙胞胎的其中之一舉起盤子,上面裝著連帶眼珠的腦髓,另一個舉起裝著心臟的盤子。
如此,分割已經完成。鼓聲揚起,不過丹尼爾看不見鼓手。緩慢、饒富韻律,粗暴殘忍。
『且讓盛宴開始!』
但是,猙獰的呼喊聲出現,正如同丹尼爾知道它將會出現。阻止那些士兵!不過他知道自己沒有辦法。他並不確定這一切發生於何處,這並非一場夢境,而是異象,但他自己並不在場。士兵進駐聖地,村民四處逃逸,雙胞胎放下盤子、將自己投身於冒煙的祭典。這真是無比的瘋狂。
士兵毫不費力地扯碎一切。屍體從石床上掉落,撞成無數的碎塊,心臟與腦髓摔入灰燼之中。雙胞胎不住地慘叫。
村民們也在哀嚎,因為士兵對他們舉刀相向。死者與垂死者散落於山丘小徑,母親的眼珠從盤子掉落到泥土地,而這些器官包括腦髓與心臟都橫遭踐踏。
雙胞胎的其中之一呼喚著精靈乞求報復,她的手臂被拉到身後。精靈前來助陣,但似乎不夠有力。那是一陣暴風,但還是不夠。
真希望夢境就此結束,但是丹尼爾無法醒來。
一片寂靜,空氣中布滿煙霧。在這塊人們生活過好幾世紀的土地上,沒有任何東西留下來。土制的磚塊被粉碎,鍋具也被摔破,可以被焚燒的都被燒毀。嬰兒的咽喉被割開,躺在地上等待蒼蠅的侵略。不再有人能夠燒烤這些屍體,也不會有人來享用這些血肉。連同所有的力量與神秘,他們就這樣地從人類歷史上銷亡。豺狼在一旁躍躍欲試,士兵也已然離開。雙胞胎在哪裡?!他聽得見她們的哭喊,但卻看不見人影。就在那個靠近沙漠的谷地,有一條小路正被強烈的暴風侵襲。精靈們將暴風雨召喚而來。
他的眼睛張開來,看到芝加哥、中午時分的密西根大道。如同燈光熄滅,夢境也消逝不見。他坐在那裡發抖出汗。
有架收音機在離他不遠處播放音樂,黎斯特的迷魅傷逝嗓音正在唱著『必須被守護者』:
母后與父王
繼櫝緘默下去吧
守住你們的秘密
但是,擁有舌頭的那些人啊
唱出我的歌曲吧
兒子與女兒
黑暗的孩子們
運用你們的聲音
唱出一道合聲
讓天堂也聽得見我們
兄弟姊妹們
一起過來吧
來到我的身邊
他站起身來開始走動。最好可以走到水塔廣場,那裡就像是夜之島,充滿各種目眩神迷的商店,永無止境的音樂與燈光。
現在已經將近八點,他不斷地到處行走,企圖避開睡眠與惡夢。下一回的夢境又會是如何?他是否即將發現她們的生死?我的美人兒,可憐的美人兒……
他停下來一會兒,背對著風,傾聽著某處的鐘聲,然後盯住某家骯臟餐館收銀機上的時鐘。沒錯,此時的黎斯特應該已經從西海岸醒過來。有誰和他在一起呢?路易斯也在嗎?演唱會只剩下大約二十四小時左右,災難迫切地逼近。阿曼德,請你快點過來!
風勢狂暴地吹拂著他,將他從人行道吹離數步,任他發抖不止。他的雙手已經凍得麻木,在他的生命中可曾感到這等寒冷?他遲鈍地跟著人群穿過密西根大道的馬路,看到對街的一家書店櫥窗,在那裡陳列著《吸血鬼黎斯特》這本書。
阿曼德一定看過這本書,以他那種古怪而恐怖的閱讀方式,不假停頓地翻頁、眼光掃描著一字一句,直到看完全書,將書本扔到一旁去。像他這樣的生物,為何同時閃耀著這等美色以及散逸出這等……令人排斥的特質?不,他必須承認,自己從未討厭過阿曼德,他所感受到的只是不斷增強而且愈發絕望的欲念。
書店裡的某個女孩拿起黎斯特那本書,透過櫥窗看著他。他的呼吸造成玻璃上的一片水蒸氣。甭擔心,我親愛的。我可是個大富豪,可以買下這整家書店給你當作禮物。我是某個島嶼的擁有者,也是惡魔的寵兒,他會應允我的每個願望。想要輓起我的手臂嗎?
佛羅里達的海岸昏暗了好幾個小時,可是夜之島早就閃閃發光。
打從日落開始,商店、餐廳、酒吧都開始營業,打開它們毫無瑕疵的巨幅玻璃就在那棟奢華的五層大樓。銀色的電梯也開始低吟啓動。丹尼爾閉上眼睛,設想著玻璃牆垣在碼頭上翩然升起的光景。他幾乎可以聽到噴泉舞動的聲響,看到永遠脫離時節的水仙花與鬱金香花床,並且聽見那飽富催眠力的音樂,如同一顆在底處震動的心臟。
阿曼德現在八成在別墅的一些燈光昏暗的房間漫遊,讓鐵門與石牆為他隔開觀光客與商店。他們的別墅是一棟有著一整層樓玻璃與廣闊陽臺的宮殿,被白色的沙灘拱立著。它既孤絕於外界,但也貼近那振動不休的驛動,巨大的客廳面對著邁阿密海灘的閃亮燈光。
又或許他從某一扇隱蔽的門跑出去,進入公共的廊道。他稱之為『在人類之中生活與呼吸』,這就是他與丹尼爾所建造起來的私密宇宙:安全、自給自足。阿曼德愛透了海灣吹來的溫暖微風,夜之島永續不絕的春天。
一直到黎明破曉,燈光才會熄滅。
『派一個人來接我吧,阿曼德,我需要你!你不也想要我回家去嘛。』
這種情況已經發生過無數次,不需要有奇異的夢境,或是黎斯特在錄音帶與錄影帶上展現他魔鬼的嘶吼。
本來一切都好,直到丹尼爾感到非得游走於各個不同的城市,行走於紐奧爾良、芝加哥,或是紐約的人行道上。接著是突如其來的斷裂感,他領悟到自己呆坐許久,或者他會從某張不乾淨的床上驚醒,害怕莫名,無法記得所居留的城市,以及之前待過的地方。然後車子會過來迎接他,自用飛機將他載回去。
這是不是阿曼德幹的好事,逼得丹尼爾間歇性發狂?他是否被某種陰毒的魔法所困,被榨乾每一滴樂趣的泉源、每一絲生命的實質,直到他眼巴巴地渴望那輛熟悉的轎車來帶他到機場?至於那個接送的男人,他從未被丹尼爾的襤褸模樣嚇到。
直到丹尼爾終於回到夜之島,阿曼德當然會矢口否認。
『因為你的慾望所致,你才會回到我這裡,丹尼爾?!话⒙驴偸抢潇o地這麼說,臉龐充滿光輝,眼眸裏愛意滿溢:『現在你所擁有的只剩下我,你自己也知道,瘋狂就在門外埋伏等候?!?/font>
『老調重彈。』丹尼爾總也這麼回答。那些要命奪魂的奢華。柔軟的床褥、音樂、遞到手心上的酒杯。房間里總是擺滿鮮花,他的飲食裝盛在銀制托盤。
阿曼德仰躺在一張黑色天鵝絨制的沙發椅上,目不轉睛地看著電視。穿著白色長褲與絲制襯衫,他像是希臘神話中的美少年甘尼梅德。他看遍新聞節目、電影、自錄的閱讀詩集影像、愚蠢的搞笑劇、劇情片、音樂劇、默劇等等。
『進來吧,丹尼爾,坐下來。我沒想到你這麼快就回巢。』
『你這個狗娘養的東西,』丹尼爾會這麼說:『你要我回到這裡,所以你召喚我。我無法吃睡,什麼都做不了,只是整天晃蕩,心裡想的都是你。這是你造成的?!?/font>
阿曼德會微笑,有時大笑。他的笑聲充滿感懷之意、也不乏幽默,聲音甜美可人。當他笑著的時候,就像是個人類。『冷靜下來,丹尼爾,你的心跳非常劇烈。我會感到害怕?!凰鉂嵉念~頭出現細小的紋路,聲音因為悲憫而低沈:『告訴我你想要些什麼,我會為你辦到。為何你總是不斷地逃跑?』
『一堆謊言,你這個雜種。說什麼你想要我,你只會永遠折磨我,看著我氣絕,而你會覺得很有趣,不是嗎?路易斯說的都是真的,你眼睜睜地看著你那些人類奴隸死去,他們對你根本沒有任何意義。當我死去時,你甚至會觀望我臉色的轉變?!?/font>
『那是路易斯的版本,』阿曼德耐心地說:『不要再引用那本書的字句好嗎?我寧願自己死去,也不要你死?!?/font>
『天殺的,那就給我吧!不朽就在眼前,近在咫尺?!?/font>
『不,丹尼爾。我寧願死去也不會這麼做。』
即使不是阿曼德造成丹尼爾的瘋狂,至少他總是知道他的行蹤。血液彼此牽系對方,他聽得見丹尼爾的呼喚。寶貴的超自然之血在他體內焚燒著,只足以發動那些夢境,以及對於永生的渴念,讓壁紙上的花朵唱歌起舞。他絕不懷疑,阿曼德總是找得到他。
就在早期,尚未交換過血液之前,阿曼德能夠以狡獪的精確度追蹤丹尼爾。世間之大,竟沒有他藏身之所。
就在十二年前的紐奧爾良,震顫而挑動心弦的首次會面:丹尼爾進入花園區一棟搖搖欲墜的老房子,立刻就知道那地方是吸血鬼黎斯特的密窖。
十天前的晚上,就在訪問過路易斯、因為最後的對質場面而魂飛喪膽,他離開舊金山。路易斯最後的擁抱是發揮他的超自然能力,將丹尼爾吸乾到瀕死的地步。圓孔般的傷口已經愈合,但是這段回憶卻讓丹尼爾幾欲瘋狂。由於高燒與不時的暈迷失神,他一天只能旅行幾百哩路。就在路邊的汽車旅館,他強迫自己補充體力,同時把那一堆錄音帶備份,將筆錄的完稿寄給紐約的某家出版社。就在他踏入黎斯特的地盤之前,那本書已經在製作中。
然而,和那個黯淡幽冥的遙遠世界相較,出版這檔子事不過位居其次。
他非得找到吸血鬼黎斯特不可,那個造就路易斯的邪魔,他還深藏於這個潮濕、頹廉而美麗的古老城市,等待著丹尼爾這樣的人來喚醒他,將他帶入這個曾經驚嚇他、使得他人士深眠的世紀。
那是路易斯的願望,千真萬確。不然他乾嘛給一個人類這麼多線索,好讓他挖掘到黎斯特的藏身之處?不過有些細節卻是不正確的,這可能是路易斯內心的天人交戰嗎?那終究是不重要的,就在公共記錄的資料,丹尼爾找到不動產的所在地,以及詳細的地址,那都是登錄於黎斯特·狄·賴柯特的名下。
鐵制的大門甚至沒有上鎖。一旦他闖過雜草叢生的花園,他輕而易舉地拆除前門那道生鏽的鎖。
當他進門時,手上只拿著一把小巧的手電筒。月光高懸,透過橡木樹的葉梢四處。他清楚地看到成疊的書本堆到天花板上,每一間房間的四西牆壁都是如此。沒有人類能夠做到這種瘋狂又有效率的事情。就在樓上的臥房,他跪下來,在灰塵布滿的地毯上發現一把金懷錶,鑲刻著黎斯特的名字。
那個令他悸動發寒的時刻!就在那一刻,鐘擺從所知的向度擺蕩開來,滑向嶄新的激情。從此以往,他將不惜追獵這些蒼白致命的生物,直到世界的死角。
在早期的時候他最想要些什麼?他可是想要擁有生命的終極秘密嗎?當然,他無法從這等知識獲取到任何事物,也不想從那個洞察一切的存在體身上得到什麼。不,他只想要脫離所愛的一切,他渴望路易斯那個狂暴而官能的世界。
這就是邪惡。而他再也無所畏懼。
或許他就是那個失落自我的探險家,穿越遍野叢林,突然看到神殿的門扉在眼前浮起,連同浮雕上的蛛網與藤蔓。無論他能否生還歸去、敘述這個故事,真相已然彰顯於他的眼底。
但是,他多麼盼望那扇門能夠更加開啓,讓他看到更多的美景。只要他們能夠讓他進門!也許他只是想要長生不死,但可有任何人能夠責怪他?
站在黎斯特屋子的廢墟,他感到安全且美好,雖然野玫瑰的枝蔓爬滿窗戶,四柱的床鋪化為一尊骨架,帷幕與布料早已腐化。
逼近這些幽冥族裔,以及他們美妙的黑陷,那攝人心魂的陰鬱。他愛死那絕望的模樣,破敗的椅子上殘存些許雕飾、天鵝絨的碎片、爬行的蟲只蝕去地毯的餘留部分。
但是,光是那個神聖的遺留物就是一切。那只金表刻鏤著不朽者的名號。
過一會兒,他打開了衣櫥,裡面的黑色外套一經碰觸便碎成無數塊。老舊蜷曲的靴子躺在地板瓷磚上。
然而,黎斯特,你就正在此地:他把錄音帶拿出來,從第一卷開始播放,路易斯的聲音在陰影幢幢的房間柔和地響起。不知道多少小時經過,錄音帶一逕播放著。
接著,就在日出之前,他看到一個形體出現於門廊,知曉那個人刻意要自己看到他。他看到月光墜落在那個男孩般的面容與褐色的頭髮。剎那間,大地搖撼、黑暗君臨一切。他口中念著的最後名字是阿曼德。
當時他早就該死去。難道是一時的惡戲讓他活命?
就在陰暗潮濕的地下室,他輾轉醒來,水積從牆壁間滲出來。獨自存留於黑暗,他發琨一扇磚砌的窗戶,以及加上鐵條的上鎖大門。
足堪告慰的是,在這個隱密的神殿里,他發現了另一個黑暗神只。阿曼德,路易斯所能找到的最古老不朽者,十九世紀的巴黎『吸血鬼劇場』的魔殿主人。他把自身的恐怖秘密告知路易斯:關於吾等的起源,一切皆是混沌無明。
日以繼夜,丹尼爾只能躺在這間囚房,無法分辨一切。他已經瀕臨死亡,自己的尿液氣味讓他作嘔,蟲子讓他發狂。他的狂熱是如此的宗教性,逼臨著路易斯所告知他的真相。徘徊於夢境與現實之間,他夢見路易斯就在舊金山的那個小房間與他談話。像我們這樣的物種,自始至終都存在著。路易斯抱著他,當他讓丹尼爾看見嘴裡的療牙時,綠色的眼眸乍然變暗。
第四夜,丹尼爾醒過來的時候,知道有個東西就在這裡。門被打開,水流從不知名的地底冒出來。慢慢地,他的眼睛適應了門口的臟污綠色光澤,然後他看到那個蒼白膚色的形體就倚牆而立。
黑色西裝與硬挺的白襯衫毫無瑕疵,宛如完美擬仿的二十世紀紳士,褐色的頭髮剪短了,即使在黯淡的光色下,玻璃般的指甲閃爍發光。如同棺柩里的屍身:如此地荒蕪,但也裝置完美。
他的聲音帶著某種柔和的尾音,不是歐洲語系,某種同時更尖銳也更柔和的語音,或許是阿拉伯語或希臘語一般的音樂。他的話語毫無火氣。
『滾出去吧,把那些錄音帶也拿走,都在你的身邊。我知道你那本書,不會有人相信的?,F在你可以走了,把東西也都帶走?!?/font>
所以你不殺我?也不打算迎我入吸血一族?這真是窮途末路的愚蠢想法,但他就是無法克制。他見識過此等力量,既不是謊言、也不是狡詐。他察覺到自己在哭泣,被恐懼與飢渴弄得軟弱不堪,簡直是個孩子。
『將你變成同族?』口音變得更深,為那些話語帶來力量。『我乾嘛要這樣做?!』他的眼睛瞇起:『我不會對那些我所鄙棄的人施加這等法術,他們轉眼間就會搞砸一切。我又何必對你這個純真的傻瓜這麼做?』
我想要,我要永遠活著。丹尼爾坐起來,慢慢地站起身子,掙扎著想看清楚阿曼德,在遠方的大廳有個微弱的燈泡發亮著。我想要和路易斯與你在一起。
輕柔但意味輕蔑的笑聲:『我明白他為何挑選你擔任他的告解者。你既天真又可愛,但也許美貌是唯一的理由,你知道?!?/font>
他沈默不語。
『你的眼色相當特殊,幾乎是紫羅蘭的顏色。而且,你既充滿頑抗之色、也柔順得很?!?/font>
讓我不朽,賜予我這份贈禮!
又是笑聲,不過有些哀傷,在同樣的遠處水流不斷響起。房間變得可見,是一間污穢的地下室。眼前的形體愈發類似人類,皮膚上甚至現出粉紅光暈。
『他告訴你的皆屬實情,但不會有人相信你。沒多久你就會因為這等知識而發瘋,向來都是如此。但是,現在你還沒有失去神智。』
不,這都是真實發生的事情。你是阿曼德,我們正在交談,而且我沒有發瘋。
『沒錯,我覺得很有趣。最有趣的是你竟然知道我的名字,而且還活著。我從未將名字透露給任何活人?!话⒙陋q疑了一下:『我不想殺你,現在還不想?!?/font>
丹尼爾首度有些害怕。如果你仔細觀察這些物種,你會知道他們究竟為何物,就像是與路易斯交手的那一次。他們不是活人,而是擬仿活人的猙獰怪物。眼前的這一位則是徬效年輕男孩的發亮樣本。
趕快,開始跑吧!
首先是里斯本的早班飛機,手中緊握著黎斯特的表。過了兩夜他就到馬德里,赫然發現阿曼德就在他搭乘的巴士上,坐在他的旁邊不遠處。一個星期後在維也納,他從咖啡店的窗戶往外看去,阿曼德剛好在對街口盯著他看。就在柏林,阿曼德溜進他乘坐的計程車,坐在那裡瞪著他瞧,直到丹尼爾跳出車外,趁著人車雜沓的當口溜走。
幾個月後,這些沈默的面面相齟轉變為更激烈的攻勢。
半夜時分,他在布拉格的某間旅館醒來,發現阿曼德就在他的床邊,瘋狂而暴躁。『和我談話!我命令你這麼做。醒來,為我介紹這個城市。為何你要到這個地方來?』
在行經瑞士的一班火車上,他突然看到阿曼德就在對面看著他,毛皮大衣的領口高高翻起。阿曼德將他手中的書本搶過去,堅持要他解釋何以閱讀這本書,封面的圖畫又做何解釋?
在巴黎的夜晚,無論是大街或暗巷,阿曼德都不放過他,不時停下來質問他為何要去某個特定的地方,要做些什麼。他從威尼斯的旅社窗日望出去,看到阿曼德就在對街。
有好幾個星期過去,不再有阿曼德的造訪。丹尼爾擺蕩於恐怖與詭異的期待,不經旋踵,阿曼德就在紐約的機場守候他。接下來在波士頓,當丹尼爾進去餐館用晚餐,阿曼德也在裡面。請坐下,丹尼爾的晚餐已經點了,可知道《夜訪吸血鬼》已經擺在書店的架上?
『我必須招認,這種小小的惡名還真是有趣得緊?!话⒙聨е鴥灻赖亩Y儀與邪門的微笑說:『令我困惑的是你竟然不要這等名聲!你並未把自己放在「作者」的頭銜,這代表著你可能相當有教養、或者是個懦夫。任何一種情況都不怎麼好玩。』
『我並不餓,我們還是走吧?!坏つ釥栁⑷醯貞???墒菦]多久,一道道的菜餚就被安放在桌上,每個人都瞪著他們瞧。
『我不知道你的喜好,』阿曼德招認,笑意撩人:『所以我把菜單上的每一項都點了?!?/font>
『你以為這樣就可以讓我抓狂,是吧?』丹尼爾大吼:『你辦不到的,告訴你吧,每一回我看到你,我可以肯定你並非我的幻想,而且我神智清明?!凰_始惱怒而貪婪地吃起來:一點點魚、一點點牛肉、一點點蔬菜、一點點甜豆、一點點起司,每一種食物都混合著吃,他才不在乎呢!阿曼德開心極了,笑得像個學童,交叉著雙手看著他吃。那是丹尼爾第一次聽到那柔軟如絲網的笑聲,如此地惑人。他立刻就陶醉其中。
他們的會面變得愈來愈漫長。交談、較勁,以致於當場的爭執,成為他們的遊戲守則。有一回在紐奧爾良,阿曼德將丹尼爾拖下床去,對他大吼著:『我要你打電話到巴黎去,我要看看是否真的能夠辦得到?!?/font>
『老天爺,你自己撥電話!』丹尼爾回擊他:『你活了五百年還不會打電話?看看說明書不就得了?你這樣算什麼?一個永生不死的白癡?』
阿曼德看上去是多麼地震驚呀。
『好吧,我會幫你打電話到巴黎,但你要付費?!?/font>
『那當然。』阿曼德無邪地說著,從口袋里掏出一疊百元大鈔,散落在丹尼爾的床上。
在這些會面當中,他們開始爭議著哲學命題。他想知道丹尼爾對於死亡的看法,還活著的人能夠知道這些事情嗎?丹尼爾可想要知道阿曼德真正害怕的是什麼?
當時是午夜,丹尼爾喝醉酒而且筋疲力竭,早在阿曼德找到他之前,他就在劇場睡著了。他才不管這些話題呢!
『我會告訴你我所恐懼的事物,』阿曼德如同一個緊張的年輕學生:『就在你死了以後,那無可捉摸的混亂,那場永遠醒不過來的夢境。設想看看,就在意識的汪洋載浮載沈,用盡全力想要記起你是誰,你曾經是什麼。試想看看,不斷地努力回想活著的光景……』
這讓丹尼爾害怕起來,其中的滋味皆為真實。不是有一些傑出的靈媒能夠和有力的靈體交談嗎?他怎麼曉得這些呢?也許當你死去,就是一片空無荒渺。阿曼德被這一點嚇壞了,無法掩藏其中的悲痛。
『你不覺得我才是被嚇壞了?』丹尼爾問眼前那個白皙的人影:『我還有多少時日?你可以觀察得出來嗎?告訴我吧。』
當阿曼德把他從王子港口叫醒,這回他想討論的是戰爭。這個世紀的人是如何看待戰爭的?丹尼爾可知道,阿曼德變成吸血鬼的時候,不過是個孩子?就當時的標準,十七歲相當年幼。二十世紀的十七歲青少年簡直是活脫脫的妖獸,他們長出鬍鬚、胸口長毛,不過還是小鬼。在古老的時代,孩子必須像大人一樣地工作。
不過先別離題,重點是,阿曼德並不曉得成人的想法。當然他明白魚水之歡的滋味,當時的孩子都熟諳感官的享樂。但是,他不理解的是真正的巧取豪奪。他之所以殺人,是由於遵循著吸血鬼的自然之道,血液是無法抗拒的。但是,人類為何無法抗拒戰爭?想要以武器重擊他人的慾望到底是什麼?破壞的生理衝動又從何而來?
在這等節骨眼,丹尼爾總是盡力回答。有些時候,人們必須透過銷毀另一個個體的存在,從而印證自身。阿曼德一定知道這些吧。
『知道?如果你不瞭解這些,光是知道又有什麼用?』阿曼德反問著,他的口音因為亢奮而更形尖銳。『如果你無法從一個階段進行到下一個階段,那又有何用?你可知道,那就是我無法辦到的。』
當他在法蘭克福找到丹尼爾,這回的話題是歷史的本色。要對於各種事件提出言之有理的解釋,本身即是不可能的,雖然那也不是謊言。真相不可能被普及化,但是,沒有這些解釋而從事一切,也是不可能的。
到後來,這些會因也不完全是一面倒。就在新英格蘭的一家小旅館,丹尼爾因為阿曼德的呼喚醒來,要他盡速離開旅社。不到一小時之後,火災就吞噬整個旅館。
另外一次是在紐約,他因為酒後鬧事被捕,阿曼德將他保釋出獄。一旦飽飲鮮血,他看上去活脫脫就是人類,像個身穿叄件式西裝與筆挺長褲的年輕律師。他將丹尼爾護送到卡萊爾大飯店的一間套房,趁他睡覺時留下換洗的新衣服,並在口袋裏放著一個裝滿現金的皮夾。
最後,歷經一年半的狂亂生涯,丹尼爾開始反過來質問阿曼德,那些古老的歲月究竟是何等風采?那時候的威尼斯是什麼模樣?如果給他看一部以十八世紀為背景的電影,阿曼德挑得出其中的毛病嗎?
不過,阿曼德並沒有什麼反應。『我無法告知你這些事情,因為我壓根就沒有經歷過它們。你知道嗎,我沒有組織起零碎知識的能力,只能夠憑籍著冷淡的張力而及時處理一切。當時的巴黎是什麼樣子?與其這麼問,不如問我在一七九三年的六月五日是否下雨?;蛟S我還記得這一點?!?/font>
然而在其他的時光,他急促地講述著周遭發生的各色事物,談論到這個世代的怪誕潔淨,以及萬事萬物可怖的加速度。
『看哪,那些在一個世紀之內就被陸續發明出來的無用之物。無論是蒸氣船,或者是鐵路,都取代了六千年來持續不墜的抬腳奴隸與馬匹。如今,舞廳的女郎可以買得藥劑,殺死她恩客,在她體內的種子,還可以活到人老珠黃、安居於潔淨美觀的屋子。但是,不管那些時代劇電影、或是任何一間超級市場所販賣的平裝歷史小說,人們都不可能企及真正的歷史記憶。即使是社會問題,也都是相較於子虛烏有的「常態性」才得以成立。人們誤以為自己被剝奪了奢華的享受以及平靜的生活,可是這些東西從未平均普及地施加於大眾身上?!?/font>
『但是,告訴我你那個時代的威尼斯……』
『告訴你什麼?它很骯臟或是很美麗?大眾穿著破爛衣衫、牙齒腐壞而呼吸惡臭,在公共處刑的場所大笑?你想要知道關鍵性的差異點嗎?在目前的當代,我們活在驚人的孤寂當中。好好聽我說,當我還是活人時,我們六、七個人擠一間房,街道上總是集結著無數的生命?,F在的話,就在高樓大廈的頂端,不智的人們營造自己的隱私,透過電視螢幕來向遠方的世界進行接觸。如此的孤寂,必定造就出某種普遍性的人類共識,某種古怪的懷疑論?!?/font>
丹尼爾發覺自己被阿曼德的話所?;?,想要把這些記錄下來。不過,阿曼德一直在恐嚇丹尼爾,他必須不斷逃命。
他已經上心記自己在停止亡命之前,到底流逝了多少時光。然而,那一夜實在是永志難忘。
自從遊戲開始,四年的時間已經過去。那年夏天,丹尼爾在義大利的南部度過一個悠閒的假期,他的惡魔友人並未造訪過他。
就在一間距離龐貝遺址不遠處的廉價旅館,他寄宿其中,夜以繼日地閱讀、寫作,試著要找出那抹超自然的幽光施加在他身上的法力。而他必須再度學習欲求、前瞻,以及夢想。在這世上,不朽的生命確實可能到手。雖然他明知確鑿,但假若不朽並非他所能擁有?
白天的辰光,他行走於古羅馬世代的殘破遺骸。當夜晚的明月高懸,他獨自在那裡漫遊??礃幼?,他的神智已經恢復清明,而生命的種種感知也即將歸來。當他手捻綠葉,嗅到它們的新鮮氣味。當他仰頭看著星辰,感到哀傷大於憎怨。
然而,在某些時候,他渴欲著阿曼德,猶如某種不飲用就活不下去的靈藥。這些年來在他體內燃放的幽冥能量已經渺無蹤影,他時而夢見阿曼德就近在身側,但醒來時只好傻傻地哭泣。之後清晨來臨,雖然他還是哀傷,但也平靜下來。
後來,阿曼德的確回來了。
當時大概是晚上十點左右,義大利南部的天空是一片澄澈的藍光。丹尼爾行走於龐貝遺跡與『神秘別館』的小道上,暗自希望不會有警衛把他趕開。
一旦他進入那古老的屋子,某種沈靜的氛圍於是降臨。沒有警衛、沒有任何活人,只有突然出現於入口的阿曼德。又是阿曼德!
他安靜地從黑暗中潛入月光,看上去是個穿著骯臟牛仔褲與破爛T恤的男孩,伸出雙手抱住丹尼爾,親吻他的臉頰。如此溫暖的肌膚,充滿著殺戮之後的新鮮血液。丹尼爾依稀還可以嗅到,生命的香味還是環繞於阿曼德身上。
『想要進來屋內嗎?』阿曼德低語著,他能夠破解任何門鎖。丹尼爾顫抖著,幾欲掉淚。這又是為何而來?看到他、觸摸他的滋味太過於歡愉,要命,該死的他!
他們一起進去黑暗、天花板很低的房間。阿曼德的手臂環繞著丹尼爾的背部,帶來奇異的慰藉。這等親密,不就是這樣嗎,我的秘密……
秘密情人。
沒錯。
接著,站在餐廳前、儀式性的壁畫大約可見的黯淡光色下,丹尼爾感到突然的覺悟:他不會就這樣殺死我。他不會把我轉變為同類的一員,但也不會就這樣殺掉我。這段舞步不會就此結束。
『然而,你怎麼會不知道這一點?』阿曼德閱讀到他的心思,告訴他說:『我愛你。如果我沒有愛上你,早在許久之前就已經殺了你。』
月光滿木制的格子窗。壁畫上的人物就在乾涸血色的襯映下,變得栩栩如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