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新聞令人鼻酸,
位在桃園,兩位孩子的爸,為了搶救喝醉想臥軌自殺的女子
自己也不幸遭火車撞擊死亡.
見義勇為的義行當然是很好,
但真的太過危險就要衡量一下.
p.s.當然啦,當時很緊急,很難說怎"衡量"
我也有類似的經驗.
本人高中畢旅至草嶺,我們遇到溪流暴漲,
我們搶渡河水時,有一男生失足跌入水流中.
也來不及找什麼樹幹,我噗通一聲就跳下水,還好有拉到對方的手,
不然水勢一帶,他應該就被沖走了.
後來我們怎上岸,其實當時發生的很快,你真要問我,我也不知怎回答.
反正就拉回那被沖走的男同學.
事後老師當然是讚賞我一番,感謝我的勇氣.
(我笑稱,誰背後推我一把呀!!!)
但老師也提到,如果你沒救到那人,自己也被沖走了,怎辦...本來是一人,變兩人@_@
夏天要到了,我想再次提醒,
見人掉下水喊救命,你絕對不是第一時間也跳下去救人
岸旁有樹幹,可漂浮的物品先丟給對方
再打手機或叫路人幫call11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