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CECA,讀音Se Ka(羅馬拼音)
CECA是兩岸簽署「綜合性經濟合作協議」(Comprehensive Economic Cooperation Agreement)的簡稱。
兩岸簽署「綜合性經濟合作協議」(Comprehensive Economic Cooperation Agreement,簡稱CECA)的政策逐漸定調,而且是總統馬英九當時競選時的政見。
CECA詳細內涵尚未定案,但主要可分為三大議題,必須與對岸進行協商。包括:「關稅減讓」、「投資保障門檻降低」與「雙重課稅」的避免等。讓兩岸的交流更密切。
CECA的主要爭議是:兩岸經貿交流互相開放,被人質疑變相開臺灣勞工就業市場,會造成失業問題。兩岸經濟更加整合,也被《華盛頓郵報》認為,這是邁向兩岸統一的重要一步,因此在臺灣引發更多的論辯。
二、與CECA相關之東協10+1
東協10+1與CECA有關。2004年底,「10」指東協十國,「1」指中國,「東協10+1」即是中國與東南亞國協簽訂成立自由貿易區,2005年會員國部分商品免除關稅,2010年則開始全面免稅。因此將重創沒有在10+1裡、卻又與東協、中國經貿互動極密切的臺灣,尤其以出口為主的塑化業與紡織業衝擊最深。
例如:臺灣石化出口至中國,課稅約9%。而東協零關稅,產品大舉銷往中國,臺灣出口產品將喪失競爭力。
資料來源:
天下雜誌書單介紹
(請點我看原文)
個人感想:
增長見聞。
以前看新聞一直播CECA,不曉得它是啥。
現在知道了,是減低關稅的政策。
但,它只適用於臺灣與大陸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