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街滑手機罰300有點舊的新聞了,不過之前有在其他地方回應過這個,所以在這邊做備份。 因為在這篇新聞更早出來前,我就有講過一次關於過馬路滑手機跟喝酒開車的問題了。 所以我開頭的第一句是:
怎麼不是切手指!(誤)
說實在的我覺得想解決過馬路滑手機問題,這樣的立意是好的,畢竟法律是必須隨著時代的改變而更新的。
過去不會有的狀況,因為科技而改變了人們的行為,那就必須也要準備好相應的交通安全預防措施。
但是大家都知道只是用罰錢的方式效果向來實在是不怎麼樣,去看看那些喝酒開車的就知道了。
而且這種法,警察會累死吧。 光是跟對方爭執有無違法,應該就會花上很多時間。
所以果然還是過馬路時若滑手機就切手指,若喝酒開車就打斷兩雙腿吧!(大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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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有些事也不一定是要立法才能夠解決問題。
比方說以現在的科技,如果能夠做到要過馬路時滑手機就會跳出小萌物給你來個貼心的小提醒,效果不知道會如何?
搞不好還能夠發展其他功能,比方說更多的角色替換、紙娃娃系統等等。
當然我那時候就被小吐槽了。 畢竟如果萌物太可愛,反而會讓路人顧著看銀幕,更容易造成車禍也說不一定。 lol
而且還有人開玩笑說,不如改成花媽,蹦一下跳出來,嚇到後就會趕快把畫面關掉了。
不過在要過馬路時單純跳出簡單貼心的小提醒,阻止你過馬路時滑手機,這方法也不是說不可行的。
如果真要立法,那就要想出除了罰錢外,更有效的方法。 但這方面目前可以說是無解吧?
從最基本的做起,也只能家裡從小孩還小就要習慣去口頭勸告,『過馬路要小心,不要滑手機』,告知其危險性而已。 聽起來好像很簡單,但是過去從來都不會有的行為,反而更要先學會呼籲告知其他人過馬路滑手機的危險性。
之前在淡水也看到有小孩像中邪似的猛看著手機一直走路,連一臺公車都開到他旁邊,他都沒反應。 我都以為我去到了中國的汕頭了。 根本行屍走肉。 而且現在也都可以看到有些大人連自己過馬路時都會滑手機了。
我個人過馬路倒是從來不滑手機的,單純是因為我小時候過馬路不看路被機車撞過,之後就都覺得過馬路不注意交通,真的是太危險了。
學校在教導小孩們交通安全時,可以考慮採用因為滑手機而出車禍的影片。 多少應該還是有些作用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