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我只有三歲,還很年輕,並未見過太多人類,不過我敢打包票,翠鈴是全世界最笨的主人。
我們身為別人家的貓,其實是很可憐的,因為我們沒辦法自己挑選主人,只能被主人挑選。可是人類明明能夠投票選出最漂亮的模特兒,我們貓卻不能按照同樣的方式選出最適合的主人。我認為這樣不民主。即使是貓,也應該受到公平對待。
然而翠鈴把我撿回家的時候,我才八週大,還只是個孩子,並沒有想這麼多。所以沒辦法,只好順應命運的安排,繼續讓翠鈴當我的主人。
本來是高中生,後來變成大學生。翠鈴決定搬到北部定居,而我,也隨著行李一起被帶過來。這是一間很簡單的套房。起初我很討厭這裡的氣味,不過等到翠鈴和我的氣味蓋過原本的氣味之後,就沒那麼討厭了。
回到開頭的話題——翠鈴是個笨主人。
當然,她相當盡責地供應三餐,替我刷毛,偶爾拿出逗貓棒陪我玩樂,在人類的眼中,翠鈴算是很不錯的主人。然而,對於我們貓來說,並非如此。
飼料。那一顆顆的可惡東西。
為什麼要餵我吃那種食物?又乾又硬,很不好咬,而且明明包裝袋標榜「鮪魚口味」,實際上吃起來卻像是鞋帶的味道。過分的是,她明明知道我最喜歡新鮮的秋刀魚,卻只有在她心情好的時候,才願意讓我吃。
翠鈴替我刷毛雖然是一件很舒服的好事,但是她一點也不懂禮貌。她總是在刷毛的時候,用一種噁心的口氣說著「舒不舒服呀?」之類的空話。正常來說,她應該畢恭畢敬地詢問:「貓大人,這樣的力道可否舒適?」才算是應有的尊重。
至於逗貓棒……開什麼玩笑!
小時候也就算了,可是我都已經三歲了!三歲了耶!居然還拿逗貓棒跟我玩!根本是瞧不起貓!每次翠鈴拿出逗貓棒,一邊「來唷來唷」,一邊耍著那根毛茸茸的東西,我老是很抗拒,但是卻無法壓抑我們的本能,最終還是不由自主玩了起來。結束之後,我總是感到很懊悔。明明都已經是三歲的貓,竟然還要陪妳玩什麼逗貓棒!這個大笨蛋!
所以我說嘛,翠鈴是全世界最笨的主人。
不過她也有可愛的一面。比方說,她會用臉摩擦我的毛皮,盡情對我撒嬌。或者躺在地板上,伸手擺出貓掌的樣子,學我們喵喵叫。偶爾也會盤腿坐著,邀請我鑽進她的胯下睡覺。
如果她丟掉飼料、丟掉逗貓棒、很有禮貌地幫我刷毛,那真是太完美了。
總而言之,這樣的生活,大致上我還算滿意。而且這個主人笨歸笨,我還是很喜歡她。
一個女孩子與一隻貓,共同生活在同一個小房間裡,也算是一種幸福。
但是,那一天,門鈴響了。
翠鈴從椅子上站起來,走去開門。我繼續用舌頭整理肚子上的毛。喀嚓。門外走進來一個男人。長得比翠鈴還高。他跟翠鈴講了幾句話之後,就這麼踏進房間。
「哦,這就是妳養的貓啊。」
「牠叫酷比。」
男人伸手想要摸我。我立刻豎起全身的毛,伸出爪子,發出嚇嚇聲。那個膽小鬼立刻退縮。可是翠鈴卻把我教訓了一頓。搞什麼嘛。我又不認識這個男人,憑什麼讓他觸碰我尊貴的毛。
我很不開心,於是跳上書櫃的最頂層,展示我的權威。哈哈,現在我最高!你們都要聽我的!但是他們兩個好笨,根本沒有意會到我的意思,還很驚奇地稱讚我:「唔哇,酷比跳得好高哦!」我是貓,當然跳得高啊。
結果,翠鈴和那個人就坐在房間裡聊天,一邊吃吃喝喝,到了很晚的時候,男人才離開。早就錯過平時的晚餐時間了。我餓得要死。翠鈴才趕緊替我把飼料準備好……嘖,又是飼料。我真想打電話給動物保護中心,舉發這裡有人虐貓。可惜我沒辦法講人話。
原本我以為,那個男人從此不會在我眼前出現第二次。但是我錯了。他又來了好幾次。後來我才知道,原來翠鈴和那個男人成為了所謂的男女朋友。他們究竟是怎麼變成這種關係的,我不知道,反正讓我很討厭就對了。
翠鈴是我的。那個男人憑什麼搶走她。
接著,那個男人居然決定住下來。我更生氣了。明明就是我和翠鈴的房間,他怎麼可以加進來?簡直不把我放在眼裡。
我決定挑戰他。
當那個男人又打算摸我的時候,我立刻伸出爪子,不由分說抓了他的手背。他痛得叫出聲音。我覺得很痛快。雖然又被翠鈴罵,可是讓那個男人住進來的她,根本沒有資格教訓我。我故意無視翠鈴,繼續對男人惡作劇。比方說,從他面前迅速經過,害他失去重心而跌倒。或者在他的便當裡加入我的貓毛。不然就是尿在他的牙刷上面。
於是我發現,其實這樣蠻好玩的。所以隨著次數增加,我越做越過分。那個男人完全不敢對我發脾氣。倒是翠鈴總是責罵我。
「哼,誰叫那個傢伙要住進我的房間。活該。」我甩甩尾巴。
「酷比啊,」老白說:「老是惹主人生氣,不太好喔。」
老白就住在隔壁的房間,已經是十三歲的老貓了。雖然牠的主人叫牠小白,不過因為我比較年輕,就叫牠老白。
「老白,你根本不懂,那傢伙本來就是外人,是他介入我和翠鈴之間的生活。就算我給它一點懲罰,也是應該的。」
「但是你的主人為此非常生氣哦。我們貓啊,就應該安份地待在主人身邊,靜靜守護他們。我們不是野貓,是家的一份子。身為家人,容忍新的家人,不是合乎常理嗎?」
「我才不承認他是我的家人!」
「酷比啊,」他緩緩地說:「你還年輕。我已經老了,所以我知道,我們身為貓的義務,就是靜悄悄地生活在房子裡,受到主人的照料。你曉得嗎?我們不可能活得比人類還要久。當死亡的那一天來臨,悲傷的永遠是主人。所以說,我們不是應該盡量讓主人感到快樂嗎?」
我沒有說話。
「八歲以前,我還是野貓。被現在的主人收養之後,我才發現被人照顧是多麼幸福的事。你應該好好珍惜你的主人。」
「總之,除了翠鈴之外,我不會去喜歡其他人。」
「酷比啊……」
「我要回去了。」說完,我轉頭離開。
隔天,老白就死掉了。隔著一面水泥牆,我還是能聽見牠的主人悲傷地哭泣。沒想到老白說的最後一句貓話,竟然是「酷比啊……」。害我老是想起牠。
那天和老白的對話,我依然記得很清楚。
我承認,牠說的沒錯。翠鈴是我的主人。我必須當一隻能夠帶給她快樂的貓。起碼安份一點,別再惡作劇。然而,我仍舊不願意接受那個男人的存在。這對我太困難了。翠鈴本來應該只屬於我的才對,現在卻必須分一半給他。我覺得很不公平。
或許我太年輕了。
我還只是三歲的貓。
或許我應該成長。
於是,趁翠鈴和那個男人都不在家的時候,我辛苦地打開冰箱,叼起放在裡頭的一尾秋刀魚,然後跳到窗臺上,撥開紗窗,跳到外面的冷氣機,再沿著屋簷、水管之類的東西一路向下跳。
或許我必須學會珍惜。
我決定離開,暫時當一隻野貓。
我不知道什麼時候回來。
或者,當我回來的時候,翠鈴是不是還住在這間房間。
或者,我是不是能夠活著回來。
但是為了變成一隻讓主人開心的貓,我必須流浪,鍛鍊自己的心靈。
我知道翠鈴會難過。
不過,這並不是永別。我只是去旅行了。
沿著陌生的道路,我踏出第一步。一邊吸吮美味的秋刀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