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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人專欄] 《如日之升》第十七章&後記(全文完,謝謝觀賞!)

作者:海誠の日常│2013-05-19 07:52:50│巴幣:10│人氣:538

第十七章


  經過一整夜的偵訊後,遭到逮捕的陳啟銘總算承認了自己犯下的一切罪行,而這齣悲劇也圓滿落幕。


  張海誠站在窗戶前,伸了個大懶腰,欣賞一場大風雨過後的好天氣,金黃色的陽光溫和的點綴了每一棵樹,就像身上掛滿金飾一樣,鳥兒依舊在上頭唱著悅耳的歌聲,一切如此平靜,就像什麼事都沒發生過一樣。


  他閉著雙眼,享受著破案後的美妙時刻,門鈴響了,不疾不徐的開了門,迎接他的朋友──劉銘栩。


  兩人走向客廳,在椅子上坐了下來,警官帶著興奮的神情,說:「昨天接到你打來的電話,還真的讓我驚訝到了,因為那天跟你談過話之後,還以為你真的死了這顆心呢!話說,你到底是怎麼爬起來的?」


  「我是怎麼爬起來的不是重點,重點是,」張海誠搓著雙手,「我已經迫不及待的想跟你分享我的推理過程了。」


  「我也很想知道你是如何破案的,說實話,我今天特地抽空來就是為了這件事情,那我就洗耳恭聽了。」


  「該從哪裡開始說呢?就按部就班吧!首先,你知道林彥平年輕時的故事嗎?」


  「嗯!」警官點頭,「陳啟銘在自白的時候說了,在自己三歲的時候被父親拋棄,然後母親帶著他投靠在姊姊家,而林彥平跟他母親的情史則是後來從她阿姨的口中得知的。」


  「我順便補充一點,這也是我那天在陳啟銘的阿姨口中問出來的,他母親除了是未婚懷孕之外,在生產時還發生了難產以及血崩的情況,出了大量的血,在醫生跟護士的搶救下總算母子均安,但是母親卻在生產之後身體逐漸衰弱,在陳啟銘十歲時不幸過世,然而在他母親在與死神拔河的過程中,林彥平都只顧著與其他女人交往,沒有陪伴在未婚妻身邊。或許就是這點,讓陳啟銘展開了復仇計畫。經過這次的調查,我把案發當天,陳啟銘的痛苦表情跟他說的『一個簡單的小動作打散了一個家庭』這句話聯想在一起,就確定了他就是兇手沒錯。他有沒有說自己是如何認識李大七的?」


  「這點他沒有交代的很清楚,只有模糊的說無意間認識的。」


  「好!就當作他們認識是一種巧妙的緣分吧!先不管兩人是在他進入百貨公司之前還是之後認識的。根據我的推測,或許也只有這種可能性,他不斷收集了林彥平的資料,發現了他就是L百貨公司的總裁,於是到這個地方進行面試,很幸運的通過審核了,然後開始進行一連串的殺人計畫,並把念頭轉移到無意間認識的李大七身上。那就是──自己親手殺死林彥平,再把罪行嫁禍給李大七。」


  「首先,他知道對方是詐欺犯,所以向李大七提出了『假鈔作戰』,用假鈔到百貨公司購買相當昂貴的商品,之後再將商品進行轉賣,兩人協商好一陣子之後,李大七同意了這個想法,並開始暗中製作大量假鈔。」


  「做好了萬全的準備,他讓李大七實施一個月的計畫來測試,結果相當順利,而陳啟銘也開始策劃殺人事件。順帶一提,他為了讓李大七落入圈套,又提議了勒索總裁來獲取大量金錢這個計畫,毫無疑問的,李大七受不了誘惑而答應了,所以陳啟銘讓他開始撰寫那封恐嚇信。」


  「時間來到四天前,也就是總裁遭到殺害那天早上九點三十分,陳啟銘穿著大衣,戴著帽子、墨鏡、口罩以及手套,將自己動過手腳的巧克力交給警衛,要警衛拿給林彥平總裁。而這個時候,第一樣證物出現了。我要你帶來的那三樣證物應該有帶來吧,警官?」


  劉銘栩熟練的從外套內裡,掏出三樣用鑑識專用袋裝成的物品,分別是巧克力包裝紙、恐嚇信以及水晶珠。


  「現在,請你仔細觀察一下包裝紙上的唇印,是不是覺得塗抹的不均勻、很多地方深淺不一,右上角靠近邊緣的地方還有一個很像不小心突出範圍可是又很奇怪的痕跡?」


  「確實沒錯。」劉銘栩以極近的距離看著手中的證物,「而且那個痕跡還異常的整齊,相當奇怪。」


  「好的,那現在讓我們思考一下,不管這個唇印的主人是在酒店工作的女孩,還是在百貨公司工作的女職員,她們有什麼共通點呢?那就是,她們工作時都會把自己化妝得漂漂亮亮,想必化妝技術也相當純熟囉!她們一定相當的了解,要怎麼塗抹口紅,才能使顏色分佈均勻又顯得很自然。現在回到這個唇印上,這個口紅顏色分配不均,如果剛剛有仔細思考的話,你就會覺得這個唇印的主人化妝技術不純熟、缺乏練習。但是為什麼呢?為什麼這個主人化妝技術不熟練呢?當時,我得出一個結論──這個唇印的主人是個男人,普通的男人,除非是彩妝師,他們在接觸化妝這項技術的機會非常少,在缺乏練習的情況下,當然會印出顏色如此不均的唇印。而右上角靠近邊緣的部分,那個奇怪又整齊的痕跡,當然就是去除不了的鬍渣了。但這個推論過於薄弱,被採信的可能極低。而且我當時並沒有注意到鬍渣的事情。」


  「緊接著,第二三樣證物接連被警方發現了,就是距離死者不遠處的水晶珠以及在警衛室的恐嚇信。而關於恐嚇信,我的推論是──撰寫的人是個慣用左手的人。」


  「我記得你這麼說過,」劉銘栩把注意力轉向那樣證物,「你是怎麼看出來的?」


  「其實,原理很簡單,我為了解釋這個現象,特地跟我的兒子小全借了一本上學期的生字練習簿。」


  接著,張海誠拿出一本簿子並攤開,裡面密密麻麻的用鉛筆寫滿了,劉銘栩仔細與手中的那封信比對,兩者相比起來,字體的粗細差不多,不同的地方是,簿子上有許多明顯易見的地方暈開,而恐嚇信上的卻沒有。


  「看出端倪了嗎?小全是個右撇子,所以當他用鉛筆從右寫到左時,因為字體與手摩擦,所以多處都暈開了,但是恐嚇信上卻相當平整,沒有任何一點髒亂,這代表什麼呢?讓我們一一分析。其實,在容易漏水的水性原子筆上也難免發生這種情況,當我們在避免自己的手與寫好的字進行摩擦而暈開時,會怎麼做呢?最常用的方法就是從左寫到右。但是信紙並不像簿子一樣,幫你畫成一格一格的,要是你執行從左寫到右的方法時,也不能準確的預測到篇幅會在什麼位置做結束,如果執行這個方法,左半邊靠近結尾的地方寫滿了,而右邊開頭卻很空曠,這樣不是更奇怪嗎?還有可能性就是,先在白紙上擬一份草稿,之後在信紙上輕輕畫上小格子,等全部寫完之後再將格子擦掉,但是,就算擦的再乾淨,處理的再俐落,必定還會在紙上留下些許的橡皮擦屑或是擦拭過的痕跡,不可能像現在這麼乾淨。或者說,不在信紙上畫格子,直接照草稿上的位置一一把字寫上去,但是你也沒辦法保證你每個字都跟草稿上的一樣大小,萬一寫太大空間不夠就破功了。寫個信而已何不這麼大費周章呢?所以說,排除以上不可行的方法後,剩下的結論就是,撰寫這封信的是個慣用左手的人,用左手從右寫到左跟我們用右手從左寫到右一樣,都不會因手摩擦到字體而留下痕跡,但是偏偏我們直式信件的寫法是從右寫到左,因此只剩下這個可能性了。」


  「再來就是水晶珠了,在距離死者右方約三公尺的地上發現的,按照秘書的證詞來看,從早上十點最後一次看見總裁至十一點警方到達的這一個鐘頭的時間裡,只有她自己跟陳啟銘在發現屍體的時候,踏進了這間辦公室,並來到屍體旁邊,除了他們兩人之外,沒有任何人曾經踏進來過。那麼,這個水晶珠又是怎麼進入房間的呢?第一,這是死者持有物。第二,跟著致命巧克力帶進來的。第三,進入辦公室的其中一人留下來的。到底哪一個才是正確的呢?這點等一下就會呼之欲出了。」


  「我們把事情追溯到案發前一天,會計部職員向總裁會報假鈔的事情,然後總裁找了律師以及兩名驗鈔員來幫忙,而這兩名幫忙驗鈔的證人無意間聽到了總裁跟律師的對話,說某件事情會曝光,要支付大量金額買通陪審團。但是,如果總裁說的事情真的是假鈔事件,代表他自己是主使的,那他又為什麼要此地無銀三百兩的讓人來進行驗鈔呢?如果他沒採取任何行動,也沒有人知道啊!然而,這些出乎陳啟銘意料的證詞卻大大的發揮作用了,發揮了誤導警方的作用,因為總裁所說的可能會曝光的那件事情,根本不是指假鈔,而是指水晶珠。」


  「你是說,我手上這顆水晶珠?」劉銘栩問道。


  「沒錯,後來我想通了,你說過,總裁的弟弟是在做有關玻璃的商品,而根據我的推測,總裁每個月向弟弟進行一筆玻璃珠的交易,然後再請人進行加工,變成一顆顆幾可亂真的水晶珠,最後再以高價進行販賣,賺取黑心錢。昨天我跟水晶方面的專家確認過了,證實我的推論無誤,百貨公司三樓水晶專櫃販賣的商品,幾乎都是贗品,真正的用手都可以數得出來。最後再把推論跟恐嚇信聯想起來就呼之欲出了。」


  「陳啟銘打算用水晶珠這件事情來進行勒索!」劉銘栩興奮的大喊。


  「沒錯!然而這也是陳啟銘精心策劃好的,在現場留下這顆水晶珠,交代李大七在十點三十分把恐嚇信送來,讓警方以為殺害總裁的人跟恐嚇的是同一個人,順著這條線索走下去,假水晶事件隨之曝光,也順利把罪名嫁禍給李大七,如此一來,誰也不會懷疑到陳啟銘頭上,這也是為什麼三樓水晶專櫃會出現兩萬元假鈔的關係。」


  「最後,因為辦公室的地板上舖滿了地毯,摩擦力大,把別人從十幾公尺遠的門外將水晶珠丟到死者旁邊這個可能性去除,可以做到留下水晶珠這一舉動的人,就只有曾經來到屍體旁邊的秘書跟陳啟銘了。我當時也被這一點迷惑了,因為無法斷定這個證物到底是誰的所有物,所以遲遲下不了結論。」


  「順便補充一下,陳啟銘送毒巧克力的事情也是在李大七不知情的情況下,因為如果讓他知道,機伶的他當然就會識破陳啟銘的意圖而逃之夭夭,如此一來,計畫就會宣告失敗。因此,他連唇印都是自己用的,如果要李大七塗口紅並印在紙上也必定受到懷疑。到這裡都還了解嗎?」


  「很清楚的推論!」


  「嗯!那我們繼續,前面已經得出,唇印的主人是個男人,而撰寫恐嚇信的人是個左撇子,然而在聽了陳啟銘、張美雯、林琪妮以及那位警衛的證詞,還看了監視器影像之後,我就毫不懷疑的認為,兇手是個慣用左手的男人。因為所有線索跟事情都指向他,簡直太正確了,正確到讓人難以動搖,也讓我疏忽了警衛的證詞,使我做出錯誤的推斷而葬送一條無辜的性命。然而在警衛的證詞中,隱藏了幾乎可以逆轉整個案情的訊息。」


  「警衛說,這個人當天前後出現兩次,一次九點三十分拿巧克力,第二次十點三十分則是拿恐嚇信,這前後順序在那天晚上說明過了,兇手的主要目的是殺死總裁,而如果先把恐嚇信交出去,則總裁肯定不會乖乖的把後來收到的巧克力吃下去。而警衛說的那個人在前後兩次出現時,發生了什麼事情,警官?」


  「讓我想想,第一次要離開的時候,被臺灣蟑螂嚇一跳,用右腳去踩死;然後第二次要離開時,也被臺灣蟑螂嚇到,然後用──。」


  「用哪一隻腳?」


  「用左腳把蟑螂踢開。」


  「沒錯!警衛先生說過,兩次出現時,都是用左手把東西交給他,但是看見蟑螂的時候,第一次是用右腳,第二次卻是用左腳,為什麼呢?這讓我想起之前曾經看過的一本書,裡面就有提到一個理論,是有醫學根據的!如果你慣用右手,那你就會習慣用右眼瞄準事物,當然也會習慣用右腳;相反的,如果你慣用的是左手,那你就會習慣用左眼瞄準事物,當然也會慣用左腳。而如果當你不幸的,失去了慣用的那一隻手,那長久下來之後,你就會不自覺變成慣用另外一隻手的人。可是在我意識到這點的時候,不幸的事情已經發生了。」


  「而這個理論又代表什麼呢?當你是慣用左手的人,你當然不會使用右腳去做一些反射性的動作,而慣用右手也是如此。但是,如果一個人他是慣用右手的人,他刻意去假裝成自己是慣用左手的人,然而這一舉動會在不知情的情況下使自己露出馬腳,特別是在──受驚嚇的時候。」


  「一個受驚嚇的人,他會反射性的用自己慣用的那隻手或是腳來做某個動作,把這個理論套這警衛的證詞上,這個人前後兩次都被蟑螂嚇到,第一次是用右腳踩死,第二次卻用左腳踢開,這代表什麼呢?警官。」


  劉銘栩大露恍然大悟的表情,興奮的回答:「第一次出現的人是慣用右手,所以前後兩次出現的是完全不同的兩個人!」


  張海誠興奮的彈了一下手指,並眨眨眼,說:「太帥了!警官,一點就通!在我自暴自棄的那一晚意識到這一點,發現自己跌入了盲點中,既然知道那天前後兩次出現的並非同一個人,那麼,殺死總裁與執行假鈔行騙的也並非同一個人,再深入思考一下,既然有手持假鈔的人出現,必定也有人要是接應他,且接應他的人就是負責精品區三名職員中,陳啟銘、林琪妮以及張美雯中的其中一人。」


  「於是,我向秘書借了三個人的資料,打算去他們的聯絡地址調查看看,很幸運的,在我訪問的第一站──陳啟銘的家就問到了我想要的東西,他現在仍跟阿姨住在一起。之後,我又帶水晶專家到三樓去逛逛,釐清最後一個疑問,完成我的推理。」


  「現在,我把過程整理一次,陳啟銘穿著大衣,戴著帽子、墨鏡、口罩跟手套,口罩裡藏了跟李大七借來的口袋型變聲器,所以警衛才會說聲音聽來很怪。他把巧克力拿給警衛,要警衛交給總裁,離開時被蟑螂嚇到,用右腳踩死後回到家換完衣服再來上班,準時到總裁辦公室赴約,把水晶珠丟到地上完成罪行,當天晚上再襲擊李大七並偽裝成自殺,把用剩的砒霜丟到垃圾桶製造假證據。」


  「但是,除了那個唇印之外,似乎沒有其他能在法庭上站的住腳的證據,於是我故意在他面前大聲說出了『監視器』三個字。我想,當時那個監視器沒被毀壞,一定是他沒注意到,而這回他一定會把握機會,於是我通知你們在那邊埋伏,錄下他的舉動,讓他百口莫辯。」


  「最後一點,我雖然說過唇印的推論接受度可能不高,但是我認為,每個人除了指紋會完全不一樣之外,唇印應該也會不完全一樣,即使形狀很相似,如果現在要他重新印一次,結果應該是,形狀會完全相同,當然,包括了嘴唇邊緣那個鬍渣在內。」


  「請容許我提出最後一個問題,」警官比出一個類似制止的手勢,「所以剛剛應該是倒數第二個問題才對,哈!我想問的是,在這麼多人都有犯案動機的情況下,你是靠什麼線索來鎖定兇手就是陳啟銘的呢?」


  「對喔!熊熊給他忘記,」搔搔頭,「那我們先來回顧一下,從案發那天的早上到當天下午這段期間,我們得到了哪些關於動機的情報?」


  接著,張海誠把小全的生字練習簿收起來,然後從口袋拿出一本筆記本,翻開其中一頁,並攤開在桌上。上面記載著一些資料。


  林琪妮,侵犯,有可能


  張美雯,騷擾,有可能


  郭利維,工作(假設),有可能


  劉秀美,工作或私事,有可能


  李彥超,?,不可能


  曾歷文,?,不可能


  「這是我整理出來的列表,包括了嫌疑犯、有可能的犯案動機以及有無可能犯案。首先是林琪妮跟張美雯,因為她們兩人的動機是一併出來的,遭到色狼侵犯之後想復仇是人之常情,經過交談後,發現她們其實都很老實,且有正義感,特別是張美雯,雖然她說話比較狠毒,也說兇手直接把林彥平毒死太便宜他了,要用針刺穿總裁的下體她才甘心。但是通常兇手並不會說出這些話來表達自己對死者的憎恨,所以我覺得她們犯案的可能性極低,不過人算不如天算,就算可能性很低,哪怕只有百分之零點一的機率,該發生的還是會發生,無可避免,所以我對這兩人的犯案可能性有所保留。」


  「再來是郭利維,是死者的律師,認識也相當久的時間了,個性狡猾,說辭也經常反覆,動機有可能是工作上的,也有可能是私人恩怨。至於兩名驗鈔員──李彥超跟曾歷文,他們跟死者是首度見面,照理說,初次見面的人實在不可能馬上就有犯案動機,除非是之前有碰面但是改變甚大而使兩人認不出來,當然這種情況就另當別論了,不過當矛頭都只向李大七、並意識到這是經過精心策劃的犯罪之後,我把這兩名驗鈔員排除在嫌疑犯的名單了。」


  「劉秀美是死者的秘書,就工作上而言,死者只不過是劉秀美的上司,但是我卻覺得兩人的關係並不單純,而在之後公佈遺囑時,確定她就是死者的養女,這麼一來,她也有了犯案動機,那就是遺產。」


  「在李大七遇害之後,我走進了死胡同,因為根據我的推論,李大七是散佈假鈔的人,所以在出現假鈔的三個專櫃中,一定有其中一個職員是共犯,可以降低被發現的機率。但是也有另外一種可能性,那就是這三個專櫃的職員都是無辜的,並沒有所謂的共犯可以接應他,如此一來,兇手就另有其人,郭利維、劉秀美或是其他人,如果真是這樣,就確實讓我陷入五里霧中。」


  「就在這個時候,」他舔舔因說話而乾燥的嘴唇,「我想起了一個一直被我們遺忘的人。現在我要反問你了,警官。如果你是兇手,你在殺了人之後被警方詢問,你會怎麼做?」


  劉銘栩望著對方,思考了一下,說:「當然是,越低調越好,才不會把矛頭指向自己。難道說──。」


  警官眼睛一亮,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


  「沒錯!」張海誠又彈了一下手指,「要是我是兇手,才不會笨到把自己的動機給抖出來,除非是被別人說出來,例如林琪妮跟張美雯;或是被調查出來,例如我昨天拜訪嫌疑犯的家屬。回顧一下,我們調查、猜測出六名嫌疑犯的動機,了解他們可能會為了什麼而犯下殺人罪,唯獨一人被我們遺忘,那就是陳啟銘。」


  「這樣一來,似乎所有環節都扣在一起了,他不僅是最低調的嫌疑犯,低調到讓我們忘了他,而且他還是抖出林琪妮跟張美雯的有可能的犯案動機的人。他的言行舉止都跟我分析的犯罪心裡一樣,讓我的偵查方向有所改變,讓我重見光明。除此之外,他是男性,有著不純熟的化妝技術,還有硬的除不掉的鬍渣;只有他有機會進入辦公室,然後留下那顆水晶珠。所有條件都一氣呵成的串聯起來了。於是,為了證明我的推論,我調查出充分的動機,然後故意露出破綻並將他繩之以法。」


  進入了一陣沉默,劉銘栩聽這番推理聽的入神,過了一會才醒過來,說:「不過,你最終還是順利破案了。」


  「沒錯!這證明了天底下沒有任何案件能難得倒我!」張海誠得意洋洋的說。


  「啊哈!又在搞臭屁了!不知道是誰那天晚上因為推理錯誤而吵著要退出偵探生涯。話說回來,究竟是什麼力量讓你從谷底爬出來的?」


  「那當然是──這世界上最美妙的時刻。」


  張海誠閉著雙眼,露出陶醉的表情,沉浸在這世界上最美妙的時刻中,拋下了一頭霧水的劉銘栩。


                                (完)


  後記:原本今年不打算寫新作品的,會出現這部作品完全出自於手癢,在朋友的提議下,決定以「詐騙」來作為這次的題材。一邊構思一邊修改不合理的橋段,立好的骨架之後開始撰寫,過程中遇到了一些小麻煩,那就是完全沒有線索以及證據來指出兇手的嫌疑,或許是天注定吧!湊巧在一部昆恩的作品中,得知了左腳右腳的理論,把這個理論用上來算是替自己解套了,然而在接近尾聲時,又臨時加入了張海誠陷入低潮的劇情,一度以為沒法在末日(2012年12月21日)完成,沒想到過了這一關之後異常的通順,暢通無阻,在花費十三天的時間總算完成了。正確的日期是2012年12月6日至2012年12月19日,希望這次的劇情大家會喜歡。


  


           張海誠 2012/12/19 15:05:28


  
引用網址:http://www.jamesdambrosio.com/TrackBack.php?sn=2014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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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共 5 篇留言

Sticky Fingers
明天我在一次看完0.0"

05-19 10:05

海誠の日常
感謝XD05-19 10:06
夕葉白石
不錯!

05-19 11:39

海誠の日常
[e12]05-19 14:05
零zero
恭喜完結![e1]

05-19 16:23

海誠の日常
感恩啊[e12]不過沒東西連載會覺得怪怪的XD應該會慢慢想辦法完成新作品05-19 16:30
謝洛克
「不過沒東西連載會覺得怪怪的XD」
對, 所以快寫新的吧!!
感覺可以加入更多疑點, 更多謎團. ^__^!!!
加油啊! 張海誠, 還有很多很多奇案等著你去破呢!

05-19 21:37

海誠の日常
現在大概只能邊想邊寫了,慢慢思考線索XD少了線索就不叫推理小說了05-20 07:34
LU+
雖然遲了很久,但我把這篇「如日之升」看完了,這標題還挺不賴的。
創作小說辛苦了,很感謝你留下了許多文章讓我緬懷,再來陸續把其他的小說看完。

06-19 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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