艷陽高照的正午時刻,路上就鮮紅四溢,又有人被殺了……
行兇的少女萬分悠閒地,品嚐著手上的熱血,再緩緩追思受害者的點點滴滴,那些都是普通的女學生日常,沒有什麼特別不同,人際關係良好,並無任何仇家,兇嫌也和她無冤無仇,只是因為某個理由,所以把她宰了。
少女用著惹人憐愛的神情,陷入回憶漩渦,完全沒有逃跑、掩飾的意思,似乎殺人的不是她,就這樣乖乖的讓警方以“殺人現行犯”的罪名逮捕,如此奇怪的兇嫌,勾起知名女記者的好奇,所以她決定親自訪問那名少女,好寫出精彩的新聞報導。
*
「妳為什麼要殺那個女學生?她還有很多未來的說。」記者的提問,簡潔直白,專業又嚴肅地推推鏡框。
「她家世清白,個性溫柔、待人親切,深受老師、同學的喜愛,喜歡逛街、唱歌,每週至少會去兩次,擇偶條件是希望和可靠的男性結婚,未來期望自己能考上不錯得學校,最終找到穩定的工作……嗯,是個隨處可見的少女。」閒話家常地平淡語氣。
「既然你知道這麼清楚,那為什麼還要殺她?」記者得眉頭皺了一下。
「不是什麼了不起的理由,只是因為我想知道,殺人會有怎麼樣的感覺,所以就把她殺了。」少女的眼神清澈又專注,一點開玩笑的樣子都沒有。
「妳真的這麼想嗎?」記者不自覺得提高音量,怒視的刺眼程度連鏡片都擋不住,「妳憑什麼有資格決定別人的生死?」
「記者大人,您還真有趣,您的午餐食材都是自願給您吃得嗎?」嘴角掛著優雅地微笑。
記者不悅地撇嘴反問,「妳指得是什麼意思?」
「既然人類可以因為自己的需求,而殺死其他生靈,那為什麼我不可以因為自己的需求,而殺死某人?」少女理所當然的解釋著,宛如是無須質疑的常識。
「因為那樣不合社會正義!」記者毫不猶豫地回答。
「你說得正義,到底是誰的正義?社會所認知的正義,是人類的正義,對非人的生命來說,那種正義完全無意義……」少女的微笑還是一樣從容大方。
「所以說你完全不認同現今的正義?」記者對少女冷淡的態度有些惱怒。
「當然,我詳細解釋給妳聽,▲◎國的憲法第七條,▲◎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乍聽之下好像符合正義原則,是吧?」法條被嘲諷地口吻背誦出來,似乎有著難以忘懷的憎恨。
記者雖然厭惡對方的態度,但還是點頭承認,畢竟身為人民口舌,不可能否定社會所制定的法律條文。
「真是可笑,那個條文省略了主詞,人類,不是嗎?」見到記者再次點頭,少女愉快地說下去,「換句話說,▲◎國的憲法只保證人類,對於其它物種並沒有任何保證和意義,甚至有排擠、壓迫的現象。」
「我同意那個條文主要用在人類身上,但不代表它有壓迫其他物種。」記者反駁著。
「哼哼~~某人因為被害者的疏失而殺害對方,此案最嚴重會判什麼罪?」語調純真無邪,一定也不像殺人犯的口氣。
「如果此案真的是非蓄意、有過失的情況下,那麼最多判過失殺人,徒刑,但也不是沒有無罪的可能性。」記者相當專業的回答,畢竟想寫出好的報導,不能光靠聳動標題,還是要有相應的專業知識才行。
「某人無故地虐殺一隻動物,就像是坊間常見的虐貓、虐狗事件,最嚴重又會判什麼罪?」
「這個嘛……」記者習慣性地揉太陽穴,努力思考後,才決定用最謹慎的答案做回答,因為對方的論點似乎是,建立在自身的錯誤回答上,「要看案情的嚴重程度和具體狀況,才能有一個定論。」
「真是官腔的口吻……」少女的笑容比幸福還甜美,「就算那隻動物是保育類動物,加害者也不會被判死刑吧?」
「以本國刑法來看,確實如此。」
「那麼某動物因為被害者的疏失而殺害人類,通常會怎麼處理?」
「當然是……」記者理所當然的回答,但突然領悟到什麼,而保持沉默。
「呵呵~~看來妳也明白了……」就算嘲笑預料內的反應,少女仍然顯得惹人憐愛,「我替妳回答吧!那隻動物絕對會被殺掉,無論是被害者有什麼過失,正確的說,凡是有殺人的非人種,一律被判死刑。」
「就算妳說的沒錯……」記者揉揉太陽穴後,重新散發出正義之士的榮耀,「也不可否認,妳犯下殺人罪的錯誤。」
「基於▲◎國的刑法來看,殺人確實是一種罪……」少女淡定地笑著,「但我為何要遵守▲◎國的法律?」
「因為妳是本國國民,所以自然要遵守本國法律。」
「哦?為何我是▲◎國的國民?」滿臉的天真和好奇。
「首先妳在本國領土出生,其次妳持有本國的各種證照,尤其是身份證,最後妳享有本國人民的福利,所以妳是確確實實的本國人。」
「有這回事嗎?」少女困惑的歪著頭,「但我沒簽署任何加入▲◎國的文件啊?何況那些福利我都沒用到,還要我付一堆莫名其妙的稅……」
「因為本國法律將父母皆為本國人,而且出生在本國領土的孩童,默認為本國國民,至於其它狀況要另外申請。」
(註一)
「默認?憑什麼我要遵守這個不公平、不正義的國家法律?現在不是自由民主的時代嗎?那我為什麼不能遵守自己定的法律,或是選擇自己喜歡的法律遵守呢?」
「以現行的法律來看,除非妳擁有外國身份或治外法制權的身份,否則就要遵守本國法律。」
「切~~無論哪一個國家都只會把人權、利益擺在最重要事項,就算簽署什麼國際宣言,也不過是繞著人類轉的相關法規,人類就那麼偉大嗎?它的命就那麼珍貴嗎?」
對於少女憤怒的質問,記者保持冷眼旁觀的態度,而少女繼續失控的咆吼著。
「有本事說什麼公正、平等、自由的大話,就不要只保護少部份物種的權利,否定其它物種的權利,不然就給我老老實實掛上,偏頗、狹隘的人類旗幟……」憤怒、怨恨的情緒離開姣好臉蛋,留下徬徨和厭惡,「違背人類利益的就是邪惡,符合人類利益的就是正義,真是噁心到想吐……」
「既然妳這麼不齒人類的正義,請問要怎麼樣的正義,才會被妳認同呢?」記者的神情混合著好奇、納悶、嚴肅、認真……等元素。
少女俏皮地用掌心輕拍額頭,好像要把剛才的失態、怨恨給拍掉,她重新把臉蛋變成討喜的樣子,讓人完全無法聯想到殺人和少女的關係。
「連殺人魔、異形、怪物、魔王都能包容的正義,才值得我認同。」少女的笑靨格外燦爛,內心地喜悅像是水庫潰堤般的溢出。
「那種東西人類怎麼可能明白!」大聲呥嚷著,彷彿要把自身所有道德常規都吼出來。
「所以我才要殺人,以便獲得更多情報和情緒。」甜美聖潔的嗓音,配上扭曲偏頗的話語,產生出某種異常地莊嚴。
「如果只是想知道破解之道的存在與否,沒有一定要殺人的理由吧?」不到最後一刻,就拼命矯正錯誤思想的高尚信念。
「這樣說當然沒有問題……但是如果不殺人,真的能體會殺人魔的心情嗎?如果作品未曾染過血,真的能感動他們嗎?」少女困惑地低語,像是回答,也像是自問,「雖然我不能改變自身的人類軀體,但至少可以擁有非人的內心……」
「……」記者再度做出揉太陽穴的壞習慣,最終決定沉默地起身告別,此刻的話語己經成為無意義地雜音,「告辭了……」
「對了,有件事差點忘了說……」離去的腳步被中斷,少女唸著莫名其妙的臺詞,宛如咒語般地灌入耳中,「床單、餐刀、電線都可以成為殺人的好工具,可別掉以輕心了!」
記者用不解的表情和少女對視,一道詭異綠光從少女的眼中射出,快得連探監室警衛都沒發現,綠光很順利地穿過鏡片,射進瞳孔的深處,記者利落地用掌心輕拍額頭,好像要拍走突如其來的頭痛,語氣輕鬆地說,「看來我有點感冒……妳也要多保重,可不要被我感染了!」
見到記者這種前後態度不一的狀況,少女也沒有什麼特別的反應,就連隨時保持地微笑都消失了,接著在警衛的護送下回到牢房,她的神情和動作都比先前呆板很多,似乎只是個高擬真度的活體人偶。
*
在某間充滿歷史氣息的歐式書房裡,有個身穿歌德洋裝的美少女,一臉專注地盯著報紙看,不時用點頭、皺眉來做評論,好像上面在閱讀錯誤百出的偵探小說。
報紙上的鮮紅標題寫著,離奇案件,少女當街殺人案的相關者同天死亡,少女曾說出死亡預言!?
下文詳細的描寫案情經過,林記者於18:23私下去採訪該案的兇嫌,19:03又以提供秘密情報的名義,邀約該案的負責刑警關刑警出外吃飯,但該餐廳的員工在餐廳快關門時(21:53),才發現兩人陳屍於包廂內,並立即通報警方。
該餐廳以隱私的神秘私人包廂為主題,在用餐期間店員和客人不會直接見面,而是隔著霧面玻璃交談,再加上包廂的門使用精密的電子鎖,安全性和保密性都很週到,因此深受演藝人士、政商名流的喜愛,所以警方只能憑門口的攝影機,和店員的上菜對話,及發現屍體的時間,做案發時間的推測。
警方勘查,現場無外力強行介入的跡象,也沒有財物損失與明顯打鬥痕跡,關刑警仰躺在地面,胸口被餐刀刺入,林記者倒在餐桌上,脖子上纏繞著電線,兩人皆無其他明顯外傷,初步研判餐刀為餐聽餐具,電線則為兇手自行攜帶的外物。
警察署署長發布記者會,敘說警方高層的震驚和震怒,並表示會全力偵緝兇手,早日把真相還給大眾。
據匿名人士表示,於記者在探監離開前,少女曾要她小心床單、餐刀、電線,而少女於該日稍晚的時間,算準警衛巡邏的時間差,利用牢房裡的床單上吊自殺,經獄方搶救後仍然宣告不治,警方對此表示會往是否有共犯的方向偵查。(註二)
「看來人類警察也只能調查到這種程度,畢竟魔術是被隱瞞的真相啊……」她的嘴角愉悅地上揚,隨後又皺起秀氣地眉頭,「但為什麼總覺得……自己好像犯了某個失誤?」
「啊~~那個記者的壞習慣是揉太陽穴才對,而不是拍額頭,應該不會被看出什麼問題吧?」歌德少女用掌心輕拍額頭,姿勢和力道都和某人一樣,隨後又用爽朗的態度安慰自己,「算了,人類那麼愚蠢遲鈍,不會注意到這種小細節的。」
「總之已經殺過人的我,一定能把殺人橋段描述的更好,更真實!百分之百能超過無知的以往!」她的神情相當興奮,連洋裝上的緞帶都沾光似地耀眼起來,「那新作就以“殺人感觸”為主軸,再加上少女的眼淚、苦悶的思念、隱晦的戀情,故事舞臺當然是在經典的校園生活中!不過荒涼孤島的選項也很棒的說……真難抉擇啊~~!」
「無論如何,這次絕對能寫出最棒的代表作!」歌德少女充滿鬥志地仰天握拳,彷彿已經見到燦爛未來,內心則悄聲低語地祈禱著,『希望能感動她,就算她不曾有過人類的任何情感……』
(註一)取得本國籍的條件:不同的國家有不同的規定,但大體上父母皆為該國民,並出生於該國土地的孩童,默認為該國國籍,這點不會因國家不同而有不同。
(註二)詳細案發的經過:如果有比較各國對兇殺案新聞的報導方式,會發現某些國家的報導方式相當像推理小說,案發時間、案發經過、證物、死者外觀、現場狀況、嫌疑人、犯案動機、被害者家屬和加害者的訪問……都有詳細的寫出來,只差沒用上譬喻和修辭去美化,以及寫出案情最關鍵的驗屍報告。(無言的遠目)
最近慣用手去動手術,因此打字有些不便,畢竟傷口還沒完全復原,雖然手術本身能學到很多有趣的事……
話說回來,有的時候會真的懷疑自己是不是已經瘋了,為什麼要維護“惡徒”的立場到這個地步?而且比起“正常”的觀念,還更認同他們某些的觀點……或許能理解他們思考模式的同時,就已經遠離人類的思考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