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微軟表明Xbox LIVE遵守7日猶豫期
發稿單位:消費者保護官室
聯絡人:黃馥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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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蘋果、Groupon修改服務條款之後,臺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針對網路消費秩序的導正又有成果—臺灣微軟股份有限公司表明Xbox LIVE遵循我國消費者保護法有關郵購買賣在購買後7日內無條件退貨相關規定。
葉慶元主委指出,有民眾反映微軟公司Xbox線上服務無退費機制,市府為保障消費者權益,即要求微軟公司提出說明及改善,微軟公司在100年8月15日來函表明於中華民國境內提供之Xbox live線上服務,皆遵循我國之相關規定,包括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1項關於7日猶豫期之規定,如有消費者於7日內提出退貨要求時,該公司會依消保法辦理相關退貨及退費服務,消費者無須負擔額外費用,明確保障消費者得在7日內退費的權利。
臺北市政府主任消保官陳碧珠指出,經由網際網路交易數位化商品依消保法第19條第1項規定及行政院消保會函釋,應有7日猶豫期,市府會持續輔導網路業者遵循消保法的規定,以保障消費者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