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我叫做「里昂」,全名是「里昂˙德蒙」(後頭好像還有一堆冗長的姓氏,像是什麼卡奧斯、阿爾卡德、路西法、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世……之類的,但是我這輩子從來沒機會、更不大好意思用,所以如今也已記不得了)。
當然,自從我被那該死的老爸用一封主旨「我快病危了」的信騙回了老家──也就是地下城──之後的不久,別人對我的稱呼似乎就只剩下了「魔王」兩字……偶爾也會有人說我是「年輕魔王」或者什麼「新魔王」。
老實說,雖然我從出生並且有記憶之後的不久就被告知了自己父親是魔王的這件事情,而且也從各種正負面資訊中知道魔王到底是什麼。但是說起自己當魔王──坦白說,不只想都沒想過了,而是根本不敢這麼想。
因為只要被人知道我有一絲半點的這種想法,那我就可能捲入我那些哥哥跟弟弟及他們的母親們所製造的爭鬥漩渦中。而我得說,身為一個只有一半魔族血統的我,可是一點該死的優勢都沒有。
為了活下去,我以讀書為名義跑進了人類的世界居住(還記得我要離開的那天,幾乎所有還存活的兄弟姐妹都跑來──那大概是我這輩子唯一一次看到他們聚在一起卻擺出笑臉而且沒人準備施放魔法的)。
那之後的數年,我跟老家的聯繫,就只剩下每個月寄來一次的生活費。雖然這裡有些報紙雜誌總是會有關於「魔王家族秘辛」的報導──有部分的人類似乎把魔王家族當成了某種偶像來關注──但是一來錯誤實在很多(我甚至看到有個記者宣稱,魔王其實根本是個人類,還附上了一張號稱是證據,但卻比較像是濃霧中的隱形人的照片),二來我也沒有打算去了解。
我想,想盡可能跟家裡的一切斷絕,是我那時主要的想法吧。
當然,說歸說,我還是靠著家裡給的生活費過著還算愜意的生活。而這大概也是我在知道父親病危的消息時,會決定回去一趟的原因。
現在想想……
我其實應該等真有他的訃聞放在各大媒體之後再回去的。
03
什麼也不剩了。
──這是我回到老家後的第一個感想。
我猜有人會喜歡把魔王跟其眷屬住的地方想像成某個非常幽暗封閉的堡壘,或許還會想像成有著螺旋形石梯、不知用途的地下石室、每幾步都有致命的陷阱、需要先打破好幾個封印才能進入魔王所在的王座之間的那種地方。
但我得說,不好意思,如果有人是這麼想的話,真的讓你們失望了。魔王居住的地方可沒這麼特別,甚至,我得說,幾乎並不像是個堡壘,事實上,比較像是人類的貴族或者有錢人的宅邸──內部比外觀看起來大得多,而且還會隨著需要繼續用空間魔法來擴充。
若根據我小時的印象,裡面可是一點都不幽暗──燈火通明,每條走廊上都佈滿著會自發出光芒的各色水晶燈,每個轉角處都有守衛跟僕役在一旁待命。每間廁所都裝潢的像是三星級旅館的小房間,門口還有魔族女僕拿著用過就要丟的毛巾替你擦手。幾乎每個晚上都有宴會,各式各樣主題,理由也各式各樣,從每個孩子、后妃的生日、紀念日(為了多開幾場宴會,身為魔族的他們甚至連耶穌復活、聖誕節、佛誕日跟神變月都會慶祝),又或者純粹只是魔王高興也無所謂。
總之,對於當時身為小孩子的我而言,魔王城本身就是一場最棒的生日派對、或者一包最大包且什麼都有的生日禮物(後來我才知道,宴會的來賓多半都希望你吹熄的是這輩子最後的一根蠟燭)。
但當我再度推開那扇睽違已久的大門的那瞬間,彷彿童年的某個美夢的魔力終於被消耗殆盡般,放眼所見,卻盡是無數的死寂與蕭條。
大廳空蕩蕩的,沒有應該站成兩排迎接所有人到來的女僕們。走廊上的僅剩下從殘破的窗簾中透露出的微光。臥房、客室也全都空蕩蕩的──甚至連那幾間因為死過人而被封起來的房間也都空了(就連總是會出來作祟的鬼魂也跑了)。
直到我幾乎把所有主要的單位都走上了一遍,最後才在王座上頭,發現了那張由老爸留下來的信紙,裡頭內容簡而言之就是──
老爸為了躲債,帶著妻小捲款潛逃了。
04
有時我也曾想,其實我當時大可以一走了之的。雖然我不敢保證自己對魔王這個身份毫無憧憬,但也僅止於小時候對父親職業的小小嚮往罷了。
而且管理一座已經被掏空了的地下城?
這聽起來恐怕比要比讓一個女夢魔盯著小黃瓜或者香蕉之類的東西卻不產生任何奇怪的念頭還要困難。
事實上,當時的我,確實是打算衝回下榻的旅館,打包那些本來就不多的行李,回到我那個位在阿斯嘉特城、不大但卻舒適的小房子裡。
但我終究沒有這麼做。
就像那些風景名勝附近總是會有商店林立一樣,吸引了世界各地的勇者們前來冒險的地下城周圍,也設立了許許多多的商店與各類建築。事實上,這兒熱鬧的程度,或許根本可以稱之為另一個城市也說不定。
因為從某個角度而言,勇者們就像是那些賭場的賭客──進入地下城前,需要各式各樣的裝備、消耗性道具、藥物、魔法捲軸、能量觸媒,當冒險告一段落,則是需要大口喝酒、大塊吃肉,甚至找幾個妓女來好好慶祝好不容易的等級提升,又或者是需要找人來解除自己在地城中受到的詛咒或中毒;如果在地下城中找到了被魔物守護的寶箱,裡頭裝的卻不是自己擅長用的裝備,還得賣給商人或者拿去拍賣……每一個環節都充滿了商業利益。
我在自己住的旅館酒吧裡,聽到了關於地下城以「進行大規模改版」的名義暫停營運一個月(正確說來,是還有二十七天)的事情。然後,或許出於某種好奇,我走出了酒吧,繞了這座「城外城」一圈。
到處都很熱鬧,每間店都有不少客人,那些沒法進入地下城冒險的勇者們都在這兒,有的悠閒的吃飯,有的坐在露天咖啡座上享用飲料,更有的則是在採買武器裝備,準備地下城再度開放。
開設商店的則多半都是魔物,那些不想要過打打殺殺的日子、只是想要在一個對自己友善且熟悉的環境下生活的魔物們。
我突然發現自己忽略了一件事情:地下城的存在不只是為了人類或勇者,更不只是為了我的老爸跟他妻妾兒女(當然也包括我)的夜夜笙歌、過好日子,而是為了這些子民。若這裡一旦消失,他們該去哪兒呢?阿斯嘉特城?或許吧,可是那裏會比這裡更適合魔物嗎?我不確定,但是可以保證的一點是:再好的地方,通常都沒有自己住慣了的老家好。
我可以棄他們於不顧──如果我沒欠他們的話。
但很可悲的是,我的確虧欠他們。我能在人類世界安安穩穩的過日子,是靠著老爸這邊提供的生活費,而那些錢,終究也有部份來自於這些魔物們繳交的稅金,當然,還有勇者們的貢獻……
所以我顯然不能就這麼一走了之。
我那一年可以開三次聖誕晚會的老爸可以(在他的「德政」下,我們除了「情人節」、「白色情人節」還有「黃色」、「黑色」、「紅色」跟「藍色」……簡直就像人類世界裡某種叫做「戰隊」的東西),我那些成天只想陷害對方的兄弟姐妹們可以,我那些不認識但卻得喊她們做「小媽」的女人們當然也可以──
但我卻不行。
因為我跟他們終究不大一樣,我知道自己若是離開,大概一被子都睡不安穩。很遺憾對吧?一個魔王的兒子卻有著良心?
但是看開點吧,因為──
因為接下來這個世界,就是得接受我這樣一個「魔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