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是頭一遭在自己的日記(儘管從未寫日期
做自我介紹
不過還是進正題:
我是瑞克.亞瑟
美籍華僑
雖說是"美籍華僑"......但在2~30幾年前
是位為臺灣政府與國防部服務的秘密幹員
十幾年的諜報生活
替我換來不少榮譽及......算是對這領域的熱愛吧~
然而直到我在平壤出勤時遇上了生平的頭號麻煩
和無可奈何的合作關係
依照陪審團與中華民國憲法和臺灣軍法審判:決議依叛國罪處以死刑
那頭法官袍豬公的這段審判是我一輩子無法忘懷的話
後來蹲不到二年
被全球最大的製藥公司-同時也是造成平壤慘劇的元兇
保護傘公司創辦人史賓賽成了我的救命恩人
然而好景不常
替史賓賽出差那幾年
又遇上跟在平壤時一模一樣的拉昆市慘劇
同時也發生了些改變........那些"改變"讓我做出重大的決定:退休
好吧~
我得承認這段"退休"並沒有單純遞辭呈那樣的簡單
在我跟其他8~9位市民逃離後
絕對少不了我的當然是法院審判(畢竟是在"元兇"旗下工作嘛....)
但慶幸有這群患難戰友的力挺
最後用600萬換來我下半輩子的退休生活~
直到現在.......
我呢~嗯.......
我是瑞克.亞瑟
美籍華僑
現年........過五十大關了
住在一處清靜且和諧的小型社區
靠自己的創作稿費過日子......包括偶爾技癢去搶劫地方流氓
(算多虧警局的默許吧.....他們幾乎是遇弱則強-遇強則怯的兩光警察)
及臨時的社區徵信社
(上門的幾乎都是媽媽級的女性......內容全都是抓姦)
唯一較熟識的鄰居呢
則是當初在拉昆市將我"巧妙"扣留進警局的前中情局探員凱爾
還有兩個.....這部份改天再提出來聊聊好了
關於我這戶鄰居的事可不是一篇A4紙能寫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