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實說 今天實在是很懶得打這一篇
因為巴哈判決期限快過 所以就趕快趕出來
我累了 明天不論判決如何我都要休息
很煩 才剛從親戚家回來就要趕著用復原程式掃瞄電腦
還驚動到老家的人 媽媽還打電話來緊張了一下
結果救不回來= = 因為時間太久 電腦常用 檔案被IE覆寫 都可能被蓋過了
很好笑的是 我自己抓了FinalDataEnterprise20
結果大家都傳給我同樣的東西
然後我想說 既然對方都可以自己這樣玩出證據
雖然說我沒有對方這麼了解電繪 也不見得能真的証實
但我自己也來玩玩看
結果我發現
一個110的小勇造雖然縮小時像素都會被擠在一起
但是放大的時候不會失去原本的輪廓
像這樣
所以我把有爭議的2個圖檔都放大來看 結果......
的確5官是在相同的位置 但是鼻子的光影
還有眼睛跟嘴巴的形狀卻是不同的
眼睛的形狀明顯不同
尤其是右眼的弧度
然後我又用110仔細看2種眼睛的差別
仔細看裡面下筆的輕重也不一樣(尤其是圈起來的地方)
有幾個像素的透明度也不同 照理來說 如果我是挖他眼睛的話
是不是也該將膚色一起挖去?才能讓圖案顯示出同樣的半透明
有的地方我有透明度 會透出膚色
可是他有幾個像素卻是透明在不同的地方 有的還是完全蓋住膚色
不論是邊線或是眼珠 我的輕重程度都跟他不一樣
如果照他所說我把他的眼睛拿去自己亂點 但是有些在她眼睛邊線的深藍色像素應該是蓋不掉的
然後我又試著做幾次色相調整
結果呢?
不論是調整膚色或眼珠的顏色
我都無法調到同樣的色相(也許是我技巧爛)
這邊是我所說的半透明的部份
可以拿上邊的圖作為對照
然後一般來說 光都會點在這2個位置吧
100X160又這麼小= =
身體已經被搞得很不舒服了
又要勉強自己做這種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