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洛和Seven那兩個傢伙真的是急性子,就像上次一樣,下午才剛討論完,晚上就迫不及待地付諸行動。不是我愛唸,但是闖入血族根據地這種事理應挑個大白天,血族活動性最低的時候,為什麼盡是愛挑血族精神最好的黑夜?
其實……他們兩個根本都沒把這點放入考量吧?不知道該說他們太有自信,還是太過狂妄?然而親眼見識過Seven和奈洛兩個的厲害,我也只能承認他們確實有狂妄的資格。
所以,就獨留下我一個人坐在客廳裡,一臺一臺看著了無生趣的電視。
噢,不,應該是兩個人。
「你一定要站在那邊嗎?很礙眼耶!」
「請把我當成傢俱。」
「哪有傢俱會說話的呀?」
「……」
「算了算了,你給我站一邊,不要讓我看到。」
「那是去哪?」
「去門口當條看門狗不會嗎!」
此話一出,我心裡馬上後悔。雖然我不喜歡煙雨的個性,但是他好歹也是奉命保護我的……而從他當時對Seven的回應來看,不惜以性命來換取我的安全這點倒是無庸置疑。看著他真的往玄關走去的背影,好生為難的我只好一喚:
「喂……我開玩笑的啦。」
煙雨回過身,臉上仍舊沒有表情,「噢,只是玩笑嗎。奉大人的命,我必須聽令於您,還請您不要開這種玩笑,可以嗎?」
他這是……在說冷笑話嗎?
只是那個死人臉、加上沒有起伏的聲音,我完全猜測不出來。
「對了,你是中國人?」從他的名字,我推測。
「我不是人。」煙雨奇怪地看著我,理所當然地答。
這傢伙……想不到比Seven更令人火冒三丈啊!
熄怒、熄怒,淑女、淑女……
「你和Seven是怎麼認識的?」我深吸一口氣,又問。
「大人救了我。」
「怎麼救?你是棄嬰,他把你扶養長大?」
「不是。」
「那究竟是怎麼樣啊!」我由不得一拍桌。
不行不行,和這個人講話三句不到就讓我怒火攻心,得想應對的方法……
咦,對了!值得一試!
「欸,我突然好想吃葛蘭德大道上面那家的烤橘子塔啊!」我大聲說。
煙雨沒有動作。唔……只是「期望」的語氣果真不行嗎?
「可以幫我去買來嗎?」我又問,進行下一個階段的測試。
「不行。」煙雨又掛上那假到不行的假笑。
「限你一分鐘。」我聲音低沉地說,這次,應該有命令的口吻了吧?
煙雨終於有了反應,只見他畢恭畢敬地朝我一點頭,連那個「是」字的聲音都還沒消散,人影已經消失──然而突然間卻「碰」的一聲巨響!
就像是平地起荒雷,強大的衝擊波頓時將整個客廳全毀,我更是被吹得人仰馬翻……我的天,發生了甚麼事情?是我太過任性終於被雷劈了嗎!
不過比起那個……
完蛋了!我剛的話,他不會當真吧?
原本打算見好就收,可是誰會料到我居然連攔阻的機會都沒有──那家店至少有十幾二十公里,就算用上高速移動,也不可能在一分鐘內來回啊!這類人,要是無法完成命令,不會當場捨身取義吧!
要是Seven回來發現我把這個「玩具」玩壞了,不知道會不會生氣?
要是奈洛回來看到客廳一片狼藉,會不會生剝我的皮?
正當我咬著手帕不知道該如何是好的時候,熱騰騰的烤橘子塔竟像一陣風出現在我面前,才烤化的焦糖還冒著白煙,頓時甜美的橘香四溢。煙雨再次出現在我身邊同一個位置,彷彿從未移開半步,但是那假笑的死人臉上,依稀可見額上冒出汗滴。
「你……是怎樣做到的?」我不禁問。
「跑的。」
這算是甚麼答案?想起剛剛的飛沙走石,我突然靈光一閃,問:
「你的高速移動……最快能多快?」
「三倍音速吧。」
三倍音速!
一般環境中,音速約為每秒343公尺,也就是說,煙雨可以達到每秒接近一公里左右的速度!如果把加速和減速的時間都算進去,煙雨的確能在一分鐘內來回……不過那樣的速度也太恐怖一點了吧:剛剛那個,就是有質物體加速突破音速時產生的「音爆」嗎?
看著只剩斷垣殘瓦的客廳,我不禁懷疑我心愛的那家蛋糕店現在是甚麼樣子……
「我……命令你,以後沒在我的許可下不能使用這項能力……」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