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六點十五,我的手機鬧鐘響了,躺在床上慵懶地睜開眼睛,想伸展四肢,卻發現胸口如同被石頭壓迫一般難受,往胸口一瞧才發現是貓還正在熟睡,我不敢亂動深怕打擾了她。鬆了一口氣,窗外微弱的陽光伴隨著一陣涼風走進我的房間,這才發現今天沒有下雨,一切正要晴朗。為什麼會說一切正要晴朗呢?冬天的臺北總是雨下個不停,在今天之前的好幾天也是潮濕不堪的日子,但其實不止如此,對於已經離開護理工作的我來說,日子好像真的越過越晴朗了。
二零二零年八月,我前腳剛從大學畢業,後腳就踏入了醫學中心的病房護理工作之中,好不容易撐過了新人期的痛苦磨練,接踵而來的是參與COVID-19專責病房的照顧;外科跨到內科的跨科支援;以為自己是因為搭飛機環遊世界一圈,而不停在調整時差的花花班等挑戰(註一),整整兩年半的時間,好不容易正要成為能獨當一面的護理師時,我提出了辭呈。
「怎麼會?」——正式離職的那一天,掉著眼淚走出醫院門口的時候,我這樣問自己。
我其實並不討厭護理工作,認真說起來,我對護理工作一直以來都抱有相當高的熱忱,我喜歡幫助病人,不論大事或小事,也喜歡醫療團隊間的互動;從事護理並不是因為想獲得稱讚或獎賞,而是不論性別、年齡、疾病、社經地位等因素,我在那一刻、就在那裡,誠摯地參與某人生命中最需要幫助的時刻。
每年離開護理工作的護理師有一千人左右,離職的理由卻不約而同地相近。辛苦、待遇與薪資不成正比、無法兼顧家庭、生活品質低下等這些顯而易見的因素,從臺灣護理師吊點滴上班,躍上國際新聞版面的那一刻起,已經過了十年仍未見改善,今年更是爆出了護理師離職人數創五年新高。我到不是因為覺得護理工作辛苦而離職,真正吹熄我心中燭光的原因是不能好好生病(註二)。
二零二二年年底,隨著政策使專責病房降載,我回到原本的病房繼續工作,竟確診了COVID-19。當時的政策是居家隔離七天,接下的每一天如果快篩陽性,就多隔離一天,直到十四天期滿。當時,許多確診的同事第在八天時即快篩陰性,返回臨床照顧病人,然而我到第八天還在發燒,快篩仍是陽性,代表勢必有同事要犧牲自己的假期,幫我代班。那時候我是早班,每天凌晨四點頂著身體不適為自己快篩,再將陽性的結果,告訴護理長安排好要幫我代班的同事。每次打電話過去,我能感受到同事失落,伴隨而來的是自責與愧疚感,一次又一次。說來諷刺,做為守護健康的護理人員,竟在臺灣的醫療體制下無法放心的生病。
貓醒來了,在我身上深了懶腰,然後就飛奔出房間坐在碗前等待吃早飯。我看了一眼時間,是六點四十五。做為護理師,以前這個時間我已經在護理站忙碌,一刻也不能閒著,就是在那白色巨塔裡,不著天日;做為出版社的編輯,才意識到這三十分鐘的時間,足以讓冬日臺北的黎明轉為白日,才恍然大悟原來我的世界可以不再是為了病人、醫院而運轉,我原來也是需要被好好對待的人。
我們必須先是「人」,接著才能是「護理師」。直到現在我仍然會想念護理臨床工作,也許在不遠的將來,等到這份工作是可以好好地生病、吃飯、喝水及上廁所;等到身為人最基本的需求都能被滿足的時候,我也才會再是一位「護理師」吧。
註一:花花班是指短時間內夾雜白班、小夜、大夜班不斷輪替。
註二:護理師的祖師婆婆——佛羅倫斯.南丁格爾在克里米亞戰爭的時候手持蠟燭在夜間巡視病人的形象為世人所歌頌,因此蠟燭的燭光又象徵護理信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