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汝翥,字大葳,福清人,舉於鄉,授沛縣知縣。天啟二年,妖賊徐鴻儒作亂分兵來寇,汝翥連戰卻之,城獲全。大同妖人王普光聚眾為龍華會,自稱混元教主,遣其黨分詣江南北散佈令旗,每旗約聚黨百人,期來春三月諸方並起。其至沛縣者為汝翥緝獲,凡一百八旗事聞,命四方大緝其黨。擢汝翥四川道御史。
四年六月巡視京城,火者曹進、傅國興,因曹大之妻與富人(家奴)如口角服毒死,即率眾掠奴主家,盡掠其財物而去,又用大錐錐其主數百,挾持刑官俾不敢問。汝翥聞遣使捕之,進先至,願受杖免劾,即杖之五十,及入城國興邀之,於道罵不已。汝翥收繫之,明日亦請受杖,亦杖之。
魏忠賢聞而大怒,立傳旨廷杖。先數日,萬燝杖訖,為群奄所毆死,汝翥慮蹈其禍,逸至遵化乞巡撫鄧羨溔代題,都御史孫瑋、御史潘雲翼等交章論救。不聽,卒杖之,削籍歸。
崇禎初,諸忤奄人者悉起,汝翥當還故官所司,以非甲榜但授右參議,分守溫處道,不赴。十四年,起故官分守瓊州道,坐奸民煽惑,貶秩歸。
南渡時,起雲南僉事分巡臨沅道,久之解職歸。魯王監國之二年,王至長垣,召拜兵部右侍郎。十月,與員外郎林垐率兵攻福寧,戰敗被執,諭之降,不從,係之獄,除夕吞金屑而死。
(林)垐,字子野,汝翥同縣人,為諸生見天下大亂,力講求濟世要務。舉崇禎十六年進士,授海寧知縣,有異改。邑有妖人能緣壁飛簷、浮水中一二日,以劍術惑眾,聚至千人,聞都城之變將舉事,垐報言行鄉約,驟至其地捕殺之,邑人大悅。
南都既覆,杭州亦不守,垐以孤城不能獨存欲引去。守城卒乘機乞餉一年,垐以非制持之不與,卒遂壞署而謁,垐出坐堂上諭之,卒益肆,垐不為動,厲報曰:「吾一日在官,守朝廷一日法,若等何為哉?」眾知不可挾,乃跪而哀懇,垐猶不可,則請給三月。垐曰:「固知若輩窮窘,然何可聚眾要挾,必得為首者罪之乃可。」眾不得已共舉三人,垐責之,而後如其請。及將行,民遮道泣送。
時隆武帝即位福州,召授戶部員外郎,即選改御史宣諭浙西未半道,又召為文選伴員外郎。即扈駕延平,明年駕將幸贛州,設御營十標,標千人而兵數不足,垐請赴福寧招募,未集,駕以幸汀州,垐不及扈,從俄聞帝已蒙難,大慟走匿山中,時歌時哭,意不欲生。
又明年七月,魯王航海至長垣郡邑,響應福清義軍,垐大喜,走告其父,父欲止。垐曰:「兒當死久矣,若再延殘喘,恐辱此身,為父母辱。」拜辭而去。
乃與汝翥共攻城,披甲荷戈、身先士卒、不避矢石,竟以強弱不敵,為敵騎所衝陣沒,年四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