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登輝死了。
或許有人會說,對於一個曾經當過國家元首的人,說他「死了」或許太不禮貌。但是,正是因為掌握過國家的最高權力以及曾經成為元首這個國家作為一個人的具現化化身,所以我才故意不想用敬語。有人認為,李登輝死後不分黨派的「緬懷」是臺灣民主高素質的象徵。但如果沒有權力的人也能夠真正被當作一個個人而被尊重時,再說這句話吧。不覺得這個社會如何決定一個人應受到的尊敬程度,仍然和他的權力成正比嗎?在沒有權力的人的尊嚴也能被尊重之日來臨前,面對自國的「國家元首」,不如故意不要用敬語。至少在語言上不要輕易臣服。
雖然現在言論空間上都滿溢著對於李登輝的讚美之詞(當然也有一些因為其臺獨傾向而恨之入骨的人),但是我對於李登輝沒有什麼好感可言。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當然是李登輝和日本保守派與右翼(而且還不是一般的右)之間的親密關係;另外一個重要的原因,則是因為他改變了憲法原本偏向內閣制的統治機構,使其成為大總統制。
今天對於李登輝的評價,總是認為他是「臺灣之父」、「民主之父」、「民主化的英雄」之類的。好像沒有李登輝臺灣就沒有施行自由民主體制的可能性一樣,濃濃的「恩賜民主主義」論味道(不過看看今天一堆人所實踐的「民主」仍然只是「擁護領袖」而已,會接受這種「恩賜民主主義」論也沒有什麼好奇怪的)。可是,如同大家所知道的,打從戒嚴還沒開始時,臺灣就有追求民主化的聲音。在蔣經國時代追求民主化的團體與個人,當然也不是在李登輝一成為總統就解散「大家可以回家了!」。野百合學運當初抗議的對象之一,就是時任總統的李登輝。鄭南榕自焚和520農運當時的總統,也是李登輝。真正促成萬年國會解體的是大法官的第261號解釋,並不是如同現在說的似的「李登輝回應民意大手一揮解散萬年國會」。用一個「民主之父李登輝」來總括臺灣的民主化,好像臺灣的民主是當時擔任總統的李登輝「賞」的一樣,根本抹消了當時民間追求自由民主之努力的存在與貢獻。而且,如果李登輝是「民主之父」,那蔣經國大概是「民主的阿公」了吧。戒嚴的解除、報禁與黨禁的開放,都是在蔣經國任內發生的事情。
當時,追求民主化的時代潮流已經無法阻止了。雖然說李登輝是獨裁者蔣經國的繼承者,但是面對當時的社會壓力,是沒有辦法再繼續施行動員戡亂獨裁體制了。當然或許李登輝選擇改變黨國支配體制,避免了可能發生的暴力革命(但是如果真的發生暴力革命,李登輝也一定會下臺吧。差別只在被黨內其他勢力或革命者打倒而已),但李登輝本人何嘗又不是利用了要求民主化的時代潮流,穩固與擴充自己的權力呢?
我說的,就是總統改為全民直選以及統治機構改為總統制,而且還是不用向國會負責的總統制。憲法本文其實是偏向內閣制的。換言之,在終止凌駕憲法的動員戡亂條款後,在法制上總統不再是行政權的核心(其實這才是我國憲政的常軌),身為總統的李登輝等於失去了他的權力。本來當時該有的政治運作應該要好好施行偏向內閣制的憲法本文所規定的政府體制才對。然而,李登輝利用要求民主化的潮流推動修憲,讓總統再次成為權力的核心,並且這次藉由「全民直選」正當化了總統的權力。於是乎總統繼續是權力核心,而且還有了「全國人民的總意」這件「民主正當性」的黃袍加身。在王權的時代,血統是權力正當性的基礎。在中國,權力藉由繼承道統而得到正當化。在民主的時代,什麼是「最神聖」的東西呢?沒錯,就是所謂的「民主正當性」。
長久以來,在臺灣,「總統直選」被視為民主化的象徵,好像有「總統直選」了臺灣才真正地邁入民主體制一樣。我以前一直也對於「總統直選=民主化的指標」論沒有什麼意見,直到我接觸了日本憲法學。
20世紀所發生的行政首長、執行權之長與直接民主主義的連接,並不只是發生在臺灣的現象。起源於法國大革命的時代的近代立憲主義,原本是藉由擁有民主正當性的國會,來制衡與控制行政權(王權-內閣)。藉由直接選舉產生的國會(立法權)才有民主正當性(嚴格來說,在當時施行只有擁有定額財產的男子才有選舉權的制度之下,這個民主正當性當然是有問題的),行政權(內閣)的正當性是基於國會的授權。「國民→國會→行政權」,這是近代立憲主義在統治機構上的構圖。
「代議民主制的失靈」並不是最近才發生的事情。面對當時的近代立憲主義體制無法好好應付的社會上的諸問題,「強化行政權,並藉由行政權來解決問題」被視為一個解方。二次世界大戰之後,隨著福利國家的確立,行政權地位的提升成為了在民主國家普遍發生的現象(不過,行政權用來合理化自己權力提升的福利國家雖然已經在新自由主義體制下不斷瓦解,但行政權並沒有因此降低了自己的優勢地位,反而我們還可以看到民主國家的行政權首長破壞立憲體制的現象)。雖然西歐國家大多仍然在行政權地位提升中維持內閣制,但改行總統制或要求改為總統制的聲浪在民主國家(西方世界)也並不罕見。如果是對於日本的政治有興趣的人,應該多多少少有聽過最近幾年的「首相公選制」(內閣總理大臣改為由國民直接選舉產生)主張吧。但是,「首相公選制」其實並不是什麼新玩意兒,早在70年代時就出現過了。
「到行政權首長為止的民主主義」,這種行政權與直接民主主義的結合,確實看起來是「更加民主了」,但事實上真是如此嗎?如同我前文所言,在近代立憲主義中,國會才有直接民主正當性,透過國會取得正當性的行政權只有間接的民主正當性而已。然而,一旦行政權藉由行政權之長的直接選舉取得了「國民的授權」,就等於行政權也有自己的直接民主正當性了。行政權、執行權就此得到了對抗甚至凌駕於國會的力量。於是,行政權地位提升、立法權地位下降。
而且,行政權的首長的「民主正當性」,真的有「比較民主」嗎?在日本憲法學中,傳統認為國會是國民的社會學性代表(社會學的代表),也就是說,國會就好像是一個社會的縮影,將整個社會存在的各種民意凝縮在眾議院與參議院這兩院。當然,在小選舉區制與選區劃分之下,現在的日本國會是否真的是社會學性代表是有問題的(比如說,共產黨在眾議院選舉中全國的總得票雖有到10%,但是最後分到的席次只有3%,反之自民黨在眾議院的席次比例則是多於全國總得票率)。再者,如同憲法學者本秀紀所言,在這個民意變化迅速的時代,既有的政黨制度是否真的能夠適時反映民意,也是一個問題。
各個民主國家現存的國會制度固然有其各自的問題,但是直選的總統就有「比較民主」嗎?否也,因為從產生機制上來看就是不可能。如果要選舉出行政首長,必然最後會變成純粹多數決的比拚。行政首長雖然有「全國人民的總意」的假象,但事實上他真正得到的只有部分人民的支持而已。行政首長和有複數席次的國會議員不同,必然無法比國會更加體現出「全體的民意」。舉例而言,蔡英文雖然在2020年總統選舉中拿到破紀錄的817萬票,有57.13%的選民支持蔡成為總統。可是,這同時也代表了,有超過40%的選民不希望蔡成為總統、或認為有比蔡更適合當總統的人。然而,在純粹多數決競爭下這超過40%的民意就不見了,並沒有顯現在總統選舉的結果之上。「蔡英文成為總統」頂多只是「57.13%國民的意思」,而非「全體國民的總意」。而且,在2020年的1月投給蔡英文的人,並不表示他們未來四年都會一直支持蔡英文當總統(不然總統的民調怎麼會有起伏?),也不代表他們支持所有蔡英文的政策與施政。可是,這些事實在「蔡英文在總統直選中勝出」的結果之下全部都被埋進土裡了。於是乎,蔡英文成為了擁有「全國人民授權」的總統,他未來四年的所有政策也在這一刻得到了「全國人民的背書」,至少,這個機制是如此宣稱的。
原本行政權掌握國家機器,就有很多力量了。再藉由「全國人民授權」這個虛假的宣稱取得足以對抗甚至凌駕國會的「民主正當性」後,當然就擁有了更加強大的力量。人民繞過國會、不相信甚至否定國會的正當性,直接將民主正當性授予行政權,某方面而言,可謂過往王權披上民主的外衣後在今天的世界中復活。換言之,這種「到行政權首長為止的民主主義」,其實是為潛在的獨裁體制鋪路。今天日本的代表性憲法學者樋口陽一就曾經指出,這種「到行政權首長為止的民主主義」在制度論的層次上是機械性的多數決主義,在精神論的層次上又是反多數決浪漫主義,藉由這兩者奇妙的結合,為獨裁提供了基礎。這種直接民主主義論,就是一個「隱匿實際的樣貌」的意識形態(「意識形態」是一個多義的詞,我這裡是繼宮澤俊義以來日本憲法學常用的用法,也就是「隱蔽真相的虛假意識」),表面上說「更加民主」,但其實是「反民主」。納粹德國的時代,納粹黨就是藉由主張「行政權與直接民主主義的結合」,並且切斷國會與民主之間的關聯,讓「民主」只屬於行政權,建立起納粹體制的正當性。
話題回到臺灣。在動員戡亂條款存在的時代,我國施行的是總統獨裁制度(嚴格來說,是姓蔣的在哪裡權力就在哪裡的「蔣總統制」)。原本,動員戡亂條款廢除後,我國應該能夠回到憲政的正軌、回歸憲法本文,好好施行偏向近代立憲主義以來正統的內閣制的統治機構(雖然憲法本文有總統統帥權這個潛在的大問題)。但是李登輝並沒有那麼做,反而是讓本來應該被驅逐的總統制復活,而且這次還加上了「民主!」的黃袍。「總統直選」在臺灣被視為民主化的象徵,但是事實上,比起憲法本文的統治機構,現在的大總統制很難說是「更加民主」的。我們失去了實行內閣制的機會,反而是走向了執行權強化的直選總統制。更何況,我國還是總統不需要向國會負任何責任的總統制。包含與服貿有關的一連串事件在內,我們這二十多年來所面對的諸多政治問題,何嘗又不是和這個「偉大的總統直選」有所關聯?
總之,從立憲主義的角度來說,或至少從我這個以日本憲法學為基準法的人來說,「總統直選」非但不是民主化的象徵,而是在走民主的回頭路。
最後我想順便談一下法律白話文運動所談到的李登輝與文民統制的話題。在
法白今天的文章中,把李登輝吹的好像完成了對於軍隊的文民統制制度建立一樣。看看現在的國防部就知道了。我國國防部的文官比例和其他民主國家相較明顯篇低,連法定要求都只有要求到30%而已。我國雖然「文人領軍」說了好多年,但是真正的文民部長(非軍人出身的部長)根本就沒辦法坐國防部長的位置。我國的國防部長只是「表面上的文民」而已,事實上還是要軍人才有辦法擔任,整個國防部仍然是被軍人主導的。
另外,李登輝那時候的修憲並沒有修掉總統的統帥權,只是讓統帥權披上「民主正當性」的虛假外衣而已。統帥權規定於憲法本文第36條,其前身可以追溯到清朝末年宣統年間的《欽定憲法大綱》,而《欽定憲法大綱》又是學大日本帝國憲法(明治憲法)而來的。明治憲法存在的一個重要問題,便是天皇統帥權。在天皇統帥權之下軍令不歸內閣管,內閣的陸軍大臣與海軍大臣又是由現役軍人擔任(軍部大臣現役武官制)。軍部憑藉著統帥權不受控制,而且在對外戰爭勝利下也不斷膨脹。最後導致了十五年戰爭、軍國主義政權,以及毀滅性的結局。
我國在蔣中正、蔣經國時代,總統自己就是最大軍頭,所以對於軍隊的文民統制沒有成為問題。事實上,那時的臺灣根本就是軍國主義的軍事統治,文民統制當然也不會被當一回事。可是,即使後來有軍令軍政一元化的修法,但是明治憲法體制下的軍部的不受控制,事實上仍然有可能在今日的臺灣上演,或是說表面化。事實上,單純就現況來看,我國的軍隊確實是很自成一格的。行政院長不能指揮軍隊,隸屬於行政院的國防部事實上也是軍人自己控制的。立法院對於國軍的監督也極度有限。要說我國的軍隊事實上是「第六權」也並不為過。
-參考書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