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拜一跑去聽104人資長的分享會,心得下收。
勞動基準法修正條文逐條解析分享會
分享人:鐘文雄(104副總經理暨人資長)
分享會大綱
勞動基準法修正條文說明
勞動基準法修正條文逐條解析
勞資會議的重要性
修法後HR的因應措施
勞基法修正條文說明
正式實施日期2018/03/01
主旨:維持周休二日的原則下,給予特殊需求產業與勞資雙方,在每月加班時數上限、排班與輪班休息時間、未修特休天數遞延、例假日在州間調整上,給予較大的彈性。
四不變:正常工時不變、周休二日不變、加班總工時不變、加班費計算費率不變
四彈性:加班彈性、排班彈性、輪班間隔彈性、特休運用彈性
七休一調整:如因時間、地點、性質、狀況特殊等情形,可經勞動部指定行業,得將例假於每七日之週期內調整。(最長可連上12天,不適用四周變形工時),勞工團體抗議最兇。
休息日加班時數認定:依照出勤時間核實計算
加班時數換補休:加班依勞工意願選擇補休,以1:1換算,補休時間由勞雇雙方協商。期間屆滿或契約終止未休時數,依工作當日之工資計算標準發給工資。勞團認為這是責任無限制。
每月加班時間上限:單月上限54HR,惟3個月加班上限138HR,採總量管制。
輪班/排班制休息間隔:休息時間11HR,需因工作特性或特殊原因,用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商請勞動部公告,經勞雇雙方協商可縮至8HR。勞工團體認為會過勞。
特休得遞延:年度結算未修畢者,經勞資雙方協商,可遞延1年,於次一年度終結或終止未休畢者,折發工資。
小補充:
1.勞資會議通過的決策是永久有效的。
2.如果請特休,當天來上班,特休照扣,按國定假日算法給工資(1.0)
3.教育訓練如為公司強制要求參加,需計算工資工時,如果是自願則無需給錢,就算勞工不來也不能記曠職。
4.年輕人要假日,老人要錢
5.香港商表示搞不定臺灣勞基法>>工作機會!?
6.平日加班不需要勞工同意,休息日上班算加班。
7.未滿30MIN不算加班,超過30MIN以1HR為單位
8.如何確認補修時數是應稅加班或是免稅加班?
9.據勞基法第61條修正條文,職災勞工或其遺屬得於金融機構開立補償金專戶,專戶內存款不得作為抵銷、扣押、供擔保或強制執行的標的。包含醫療費用、工資、殘廢、死亡補償與喪葬費。
10.就算不休假加班費也要納入投保薪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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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按:
總體來說,我還是覺得這次的勞基法修正是對資方比較有利的。
對於需要輪班/排班的工作而言,這賦予了【即使連上12天班且每天只休息8hr也合法】的方便。雖然這種極端的班表可能很少見,但重點是這是合法的!這真的很讓人心寒。
雖說導遊、工程師或警察、消防員等可能真的需要這樣的彈性調整,但這範圍會不會太大了?各位如果有空也可以去聽聽看類似的演講,畢竟這是跟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的事情。
題外話:找到一個三個月的產代業助工作,總算能稍微鬆一口氣了。另外今天陪妹妹一起看Fate/stay night [Heaven's Feel] 預示之花。雖偶有面部表情崩壞,但整體而言作畫非常精細,不愧是ufotable。對於櫻和士郎的關係發展也交代得很詳細,完全可以理解櫻為何會認為士郎是她的英雄。不過在劇情編排方面對於新入坑者有點不友善,沒有明確解釋聖杯戰爭的規則(包含職階、寶具、真名等),沒看過fate系列的人可能會搞不清楚狀況。音樂一樣是梶浦由紀,一言以蔽之就是【史詩般的哀桑】w 接下來還有兩章,期待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