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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力的魅力與被犧牲的憲政改革

作者:迫水未來│2016-01-09 00:50:37│巴幣:10│人氣:744
首先麻煩請看一下顏教授的文章,這篇文章可是在傳出馬英九打算讓新國會多數黨組閣之前就刊登出來的。



(引文)

基於以下的理由,我認為民進黨應該積極要求在二月就取得組閣權。第一,避免政府繼續空轉。前年地方大選後,國民黨政府已經實質空轉,難有作為。本次大選後,馬政權將徹底喪失民主正當性,勉強組閣,其「施政報告」有何意義?第二,避免馬暴衝。從亞投行、馬習會、貨貿談判、開放白領等許多作為,可以看出馬總統相當堅定地在推動其兩岸議程,但是一旦失去了行政院的支持,這些企圖都只是空話而無從實現。第三,避免行政權大挪移。在已經通過的預算基礎上,行政權本就有許多操作空間,更不用說人事、計畫、提出法案(兩岸監督條例要重送)、訂定命令等行政權固有領域。早有傳言與各種跡證顯示行政體系已經開始乾坤行動,一時擋不了黨產脫產,難道還要放任行政資源流失?最後,相當重要的是,剛贏得過半席次的民進黨,不但獲得組閣的正當性與機會,更意味著憲法與人民對其積極執政的「責任付託」。要是依照憲政體制「可組閣」而放棄,民進黨又有何立場可抱怨馬總統繼續暴衝,行政權繼續擺爛?蔡主席也宣稱早準備好,可立刻著手改革,那為何又要讓人民頭家多苦等快四個月?

當然現實上,民進黨相當可能繼續拖延,不過二月一日新國會一定要開議,馬上要選舉立法院正副院長,因此「議長中立化」原則與國會改革,無可迴避。最起碼要做到的是,立法院正副院長產生之後,都應該退出政黨運作,且不得擔任黨職,致力做到完全的政黨中立。廢除現行的黨團協商制度,改採委員會中心主義,也是各界期待的改革方向。

筆者則關心另外一個高度相關的「間接」問題:總統是否不應該兼任黨主席?是否也應該「政黨中立」?筆者一向主張,總統應退出政黨運作,當然也不應兼任黨主席。馬王政爭,經驗慘痛。且身為三軍統帥的總統應超越黨派,也有憲法規範依據。因此如果要改革國會、議長中立,也應該要改革總統,讓總統中立。最好是能制定「總統職權行使法」。
這又涉及另外一項總統職權之行使:到國會進行國情報告(包括報告國家安全大政方針)。這是依照現行制度本來就「可行」的制度行為選項,問題僅在於,民進黨過半的立法院,是否願意做出如此決議。雖然可能性不高,但我個人的建議是,如果高度恐懼任何內閣制操作的民進黨,想讓總統成為實質上的「最高行政機關」(即使牴觸憲法明文),就該積極邀請總統來報告,並且使其建立為某種憲政慣例。總統制,是總統與國會「對峙」的制度,總統要運用卡理斯馬魅力來贏得國會支持或壓抑國會的反抗,信念模糊的念稿總統,運作不了這種體制。用黨紀約束,司法暗槓,利益輸送,要無民意基礎的閣揆或部長扛起改革大旗,頻頻開國是會議,或想用媒體造神,都將治絲益棼,難以成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們系上的劉宏恩教授曾經說過,比起去擁護特定人擔任政府要職,法律人應該對於建立好的制度更加關心。

為了權力,人的無恥真的可以沒有極限。

原本蔡英文也是支持憲改內閣制方向的,結果2014年年底的縣市長選舉之後蔡英文發現自己穩贏2016總統大選之後就絕口再也不提憲改議題。
原本2014年太陽花之後本來有一次憲法修正的機會,結果在國民兩黨的不在乎之下白白溜走。不只朝內閣制改革的憲政改造落空,連18歲投票權都沒有。那一次我也有提案(全國憲改聯盟048號提案,當然如同我一開始預期的連第一階段門檻都沒過(不過這仿九條案其實是非真正的第九條,相較起日本憲法第九條我的提案是保守的;另外我下面的解釋中關於學界通說部份的說明其實沒有很正確),不過至少是有人贊同,這點倒是讓我有些欣慰),即使沒有提原本好好的憲改機會就這樣被浪費掉身為法律人當然會很不高興。



然後現在呢?好好一個建立更好的憲政體制的可能性就這樣被蔡英文否定了,原因是什麼?再明顯不過了,就是蔡英文絲毫不想放棄半點自己即將入手的權力!

因為要選到總統了,所以當然支持現在名為雙首長制實為大總統制的憲政體制,然後,蔡英文為了要維護自己的權力,不惜胡亂解釋憲法(如果不是她不懂憲法,那就是她明明懂卻故意作錯誤解釋),而一堆人還隨之起舞。

讓我們來看看這邊有關的條文,憲法增修第3條吧。

①行政院院長由總統任命之。行政院院長辭職或出缺時,在總統未任命行政院院長前,由行政院副院長暫行代理。憲法第五十五條之規定,停止適用。

②行政院依左列規定,對立法院負責,憲法第五十七條之規定,停止適用:
一、行政院有向立法院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之責。立法委員在開會時
    ,有向行政院院長及行政院各部會首長質詢之權。
二、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
    行時,得經總統之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十日內,移請立法院
    覆議。立法院對於行政院移請覆議案,應於送達十五日內作成決議。
    如為休會期間,立法院應於七日內自行集會,並於開議十五日內作成
    決議。覆議案逾期未議決者,原決議失效。覆議時,如經全體立法委
    員二分之一以上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
三、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一以上連署,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
    任案。不信任案提出七十二小時後,應於四十八小時內以記名投票表
    決之。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贊成,行政院院長應於十日內
    提出辭職,並得同時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不信任案如未獲通過,一
    年內不得對同一行政院院長再提不信任案。

③國家機關之職權、設立程序及總員額,得以法律為準則性之規定。各機關之組織、編制及員額,應依前項法律,基於政策或業務需要決定之。


這條在釋義學上應該沒有什麼第二說的可能性,文字已經寫的很清楚了。

第1項「行政院院長由總統任命之」的意思我想應該每個會讀中文的人都看得懂吧?意思就是「總統喜歡任命誰都行政院長是總統的權力」,也就是說總統今天要任命國會多數黨領袖或是紹數黨領袖擔任行政院長,或是任命超然內閣總理都不違憲!

沒錯,這條問題很大。這正是造成現行憲政中「有權者(總統)無責,有責者(行政院長)無權」問題的根源之一,而當初把閣揆立法院同意權拿掉的正是李登輝(李登輝或許在臺灣民主化中有重要的地位,但是李「誰擋我我就用憲改炸掉誰」的做法造成了憲政體制的殘破與混亂)。我也認為這一條應該改(個人見解是憲改應該朝內閣制方向修改,或至少要建立真正的雙首長制,也就是移植法蘭西第五共和時請條文抄完整,憲政慣例也學一下),但是既然還沒改,那這條就是這樣解釋。
所以總統任命非自己黨的國會多數黨領袖本來就一點(法律上的)問題都沒有,何來私相授受?
如果今天條文規定總統必須任命多數黨領袖認行政院長,此時總統才沒有裁量空間。
為什麼可以從「條文沒有規定強制任命多數黨領袖組閣」推出「任命和自己黨不同黨籍的多數黨違憲」?真是神邏輯!

一般人不懂憲法就算了,一個法律系出身、曾在法學院任教,然後即將要擔任總統的人,跟我說不懂增修條文第3條?!如果妳真的不懂,那我為臺灣的未來感到更加擔憂了。


當然這時候會被問到「內閣可不只行政院長呢!」,好,白天的時候看到有人說閣員的任命需要立法院同意,然而這和我記憶以及上述的閣揆產生方式會產生矛盾(身為上司的閣揆不須立法院同意而身為部下的閣員卻需要)。我剛剛特別確認一下,憲法本文第56條(「行政院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及不管部會之政務委員,由行政院院長提請總 統任命之」)沒有被凍結還繼續有效,所以提出上面那一說的人大概是和大法官或是考試委員或是監察委員的產生方式搞混了。

就算今天假設閣員之任命真的是要立法院同意好了,新國會2月1日就要開始行使職權,而不是5月20日。所以有些人擔心的「新民意的多數黨內閣被舊民意的國會多數黨否決」的情況是不會發生的。

所以再清楚不過了,假使今天馬英九真的在選後由新國會多數黨來組閣,在憲法上一點問題都沒有。

而且,由國會多數黨組成內閣應該是好的方向,這才是真正符合政黨政治的精神,請各位不要把臺灣的異常當成正常。
上面那一篇蘋果的部落主投書「多數黨組閣 馬總統有事嗎?」一文中對於「政黨政治」的理解似乎有些根本的問題......總之如果因此產生國民黨的內鬥也是國民黨內部自己的問題,和政黨政治一點關係都沒有。
還有總統和行政院長(總理)不同黨也不是什麼那麼值得大驚小怪的事情,自己Google「左右共治」吧,雖然國民兩黨都是右相信會比較合作愉快?

當然或許有人會認為為何要弄個從選出總統到正式就職有四個月空窗期的奇怪選舉日程,我這裡要提醒大家,這個選舉日程表不只國民黨同意,小英的民進黨自己也是同意的。從這個日程表確定的第一天開始就好幾位學者一直指出會產生過權力交接長空窗期的問題,蔡英文與民進黨自己也早有預見這個問題,給我好好面對。


沒錯,修憲才是根本之道。不過呢,既然修憲不可能在四個月內成形、兩大黨也絲毫沒有想要憲改的意思,那麼在這四個月的期間中由新國會多數黨組成內閣、而馬英九自己去當虛位元首亦或是更貼近雙首長制之下的總統(還要順帶提醒各位,我國憲法可不像法國憲法明確地劃分國防外交屬總統職權、內政屬總理職權,所以個人還是偏向馬英九去當虛位元首這樣事情會簡單一點,不過當然是要公開討論來商量;在我國憲法的操作之下就是所有權力都是總統的,然後總統的國情報告根本沒有發生過)正是最好的方法。
既然無法修憲,那我們就退而求其次已建立憲政慣例的方式來打造更好的憲政環境,而且這麼做根本就不會產生違憲問題,而以沒有法律層次的職權劃分法之類的東西為原因而斷然拒絕我也認為不構成理由。
如果擔心總統總理權力劃分問題,那大可以聲請釋憲。而且總統總理權力該怎麼劃不就是這次的課題嗎?如果沒有這四個月的實踐與嘗試,要怎麼建立更好的憲政制度呢?各國的憲政制度也是在一步步嘗試錯誤中走出來的。民進黨幹嘛那麼怕說「好,我來組閣!」啊?我國憲政體制有問題根本可以說是是共識了,小英卻想繼承這過大的總統權力而連那嘗試性的一步或是宣示都不願意踏出去?

而且既然大家都那麼擔心馬英九會在那四個月裡面亂搞,那不是更應該由新國會多數黨(民進黨單獨過半的可能性並不低,就算無法單獨過半,聯合時代力量或臺聯組成聯合政權也可預見)來得到行政權嗎?如此一來這四個月不但不會空轉,還可以好好盯緊馬英九讓他無法讓行政權大暴走恣意妄為,不管是大家擔心的向致力於讓臺灣成為中國政府所轄還是準備消滅他自己八年間不法證據的可能性都可以大幅降低,而且還可以建立更加良好的憲政制度,何樂而不為?

今天是傳出說這不是馬英九說的之說法,不過蔡英文可是在昨天還是認為是馬英九釋出的消息時就馬上一口回絕了。當然應該答應,管他是誰說的既然現在承諾有意願要在選後馬上由自己領軍的新國會多數黨組閣,那之後國民黨翻臉不認帳時國民黨就只會讓自己更難看而已。既然他敢說你為什麼不敢做?反正一旦現在受諾之後只會對自己有利而已。
政治算計?政治算計也不會選完就結束,這是構成應該拒絕的理由嗎?


不過蔡英文當然不會接受,因為小英馬上就要當總統了。如果她今天接受了在這四個月內由她領軍的國會多數黨組成內閣的提案而由她本人或她推薦的人選擔任內閣,那這個憲政慣例就會開始被建立,所以她520真正成為總統後自然會有很多人要求她和今天的馬英九一樣將權力分割給行政院長。這一屆的多數黨會是民進黨,或至少是民進黨主導應該是可以確定的。所以蔡英文連讓自己的心腹或是親信分享自己的權力(即使只是表面上)都不想要,蔡英文的權力慾到底要多大?而如果四年後(或倒楣一點本屆仍是)民進黨失去國會多數黨的地位,蔡英文肯釋出自己的行政權給非自己黨的人士嗎?(恐怕會跟當年的陳水扁一樣堅持行政院長用自己黨的人)
說到底蔡英文就是想大權在握、權力一把抓不是嗎?

於是我們又失去了一次憲政改革的機會。蔡英文,妳到底要破壞幾次建立更良好憲政體制的機會才高興?!
確實這一次就算新國會多數黨真正接到了組閣權也不一定能夠建立憲政慣例,但是現在蔡英文與民進黨的意思可是連那一絲的可能性都否決了。

而長達四個月的看守內閣有比較好嗎?如果我是馬英九我狠一點就用緊急命令來替我自己留後路或是爭取他最愛的歷史地位,反正事到如今520就要被抓去土城,毀憲保自己又算什麼?




既然都發表相關文章了,有些事不吐不快。

先說清楚,我政黨票會投綠黨社會黨聯盟(13號,不過最近綠社盟某幾位候選人向權力者示好的樣子實在令人不敢恭維),區域立委會投邱顯智,總統投廢票(三組小丑,你說該投誰好?)。

前幾天民進黨的社運部門(事實上應該是「對付社運部」)的負責人發了一篇氣焰囂張的催票文,那文好像被他自己刪掉了。總之就是一副「我民進黨穩到」的樣子,說什麼要支持小英欽點的名單(到底是在選小英的立法局還是制衡行政權的立法院?),還叫大家不要「浪費選票投小黨」,文末還大言不慚地又光明正大地警告了這次不分區名單上社運立委(前五名)不要違背黨中央的意思,否則黨隨時可以開除你的黨籍讓你失去立委資格。
還真是「民主」又「進步」。這篇發文隨即引來眾多批判。

首先,那5%的門檻就是民進黨和國民黨聯手做出來坑殺小黨的。然後,根據估算綠社盟和時代力量都很有可能破5%,所以何來浪費選票之說?(倒不如說就是怕照些小黨進立法院後來對抗英派所以要讓他們過不了5%)而且,達2%下次選就不用付保證金、達3.5%就可以投補助金,所以你投小黨的票絕對不是像某些人說的一樣是白廢的、是等於票投國民黨,他們只是害怕自己的不分區上不了那麼多位而已(我也覺得像是尤美女委員是很好的人才,最近有個政務官說還滿有意思的,簡單說就是那些在危險名單中的民進黨不分區名單中相對好者,與其讓他們當立委倒不如讓他們當政務官,而且小英是穩到總統的)。因此,請投你自己喜歡的黨吧!在這邊誠摯邀請大家投十三號綠黨社會民主黨聯盟,臺灣的國會需要廣義左派的力量,不能再讓那些謊稱自己是進步力量的保守派勢力獨大了。(這裡是拉票文無誤)
請投小黨,投誰都好,國民兩大黨實在不用再給他們這些權力者錦上添花。

而且呢,國會裡面都是執政者的附庸與手下比較好,還是讓國會有更多元的聲音比較好?哪個才是比較好的民主相信不用我多說。

關於票投小黨,這篇可以參考一下:

再來呢,民進黨全力支持要進TPP,可是民進黨不分區前五名中的蔡培慧教授是很反對TPP的,將來民進黨全力推行TPP時,那時的蔡委員會怎麼樣?如果不聽話就會被開除黨籍做掉,民進黨可是選前就明說了。

還有,民進黨這次真的是「超級棒的名單」嗎?民進黨裡面有些人似乎搞不太清楚,這次民進黨的勝利不是因為民進黨有多好,而是因為國民黨實在是太爛了。
結果有些人還真的自認為是天命所歸,還沒選上保守派權力者的噁心嘴臉就顯露無遺。
還有臉自稱「和人民站在一起是我黨的DNA」,別笑死人了!

而至於所謂「覺醒公民」嘛,裝睡的人永遠叫不醒,而自己夢到自己是醒著的人大概就像喝醉酒的人都會覺得自己腦袋與判斷力都超清楚、開車騎車一點問題都沒有一樣。

尼采有言,當你凝視深淵時,深淵也凝視著你。對抗怪物的人,應該在過程中,小心自己不要變成怪物。
不過這兩句話都對於民進黨都太客氣了,民進黨根本就是不亞於國民黨的怪物。(要舉例?好,八仙時指揮警察用社維法壓制說你壞話的網友、對付社運部門每天忙於將抗議者抹黑抹藍抹紅抹右、不把勞動者當一回事而服從資本家的意旨、只要Z>B沒有人不能被犧牲一定要加TPP等等)

你們為了打倒國民黨而喜孜孜地將皇冠加冕於國民黨2.0的民進黨,也只是笑嘻嘻地讓自己陷入另一組人主政的水深火熱之中。不過勤奮的臺灣人對於榨乾自己所有的剩餘價值榮耀主子這件事頗為拿手,所以應該也沒關係吧!

在此還是推薦劉靜怡教授在FB的貼文?



最後稍微說一下新竹市的區域立委。

很多人老愛說這次要先消滅國民黨,之後再教訓民進黨。我要說,請神容易送神難,更何況一堆人還真的認為民進黨選上後臺灣就會自動成為美麗新世界。

好啦,現在新竹市可是要大好機會一次終結國民兩黨,結果呢?
一堆人還不是說什麼要集中選票投柯建銘!

如果今天民進黨派其他人出來選,我或許還會考慮。但是偏偏是那個柯建銘。
上一次選市長時本來蔡仁堅就要出來選了,結果柯建銘偏偏就是要他的手下建商林智堅來選,結果弄到最後蔡仁堅被開除黨籍,林智堅意料之外當選(滿嘴「市民老闆」的許明財做得有多爛可見一班),我看林他自己也很意外。
好啦,柯建銘當地下市長還不夠過癮,現在還要當立法院長。

選舉公報上柯建銘的經歷寫著「第二三四五六七八屆立法委員」,今年是選第九屆。也就是說他從1993年2月1日到今天為止他都是立法委員。我是1993年3月生的,柯建銘擔任立委的時間比我的歲數還多一個月!
拜託,光憑當太久這點就很有理由要他下來了,更何況他還與王金平共為立法院黑箱密室政黨協商的主控者。

現在的政黨協商已經幾乎可以說是架空委員會了。委員會的討論可以被政黨協商完全推翻,這這政黨協商只有少數幾個人參加與決定、又秘密主義,隨便怎麼改也不用附理由。之前大加撻伐的會計法第99-1條修正案事件就是個這種協商的產物,本來是要讓大學教授的發票可以解套,結果弄到最後教授不在適用範圍,反而像是立委喝花酒那種被除罪化。

確實沒有協商的時代連要審法案都會吵翻天,而協商確實對於少數黨.少數的聲音不全然是壞事。但是現在的政黨協商已經變成怪物了。
政黨協商要公開化、透明化相信大家都沒意見,而且也應該要設定政黨協商的界線,比如說不能推翻委員會的決定,以及要明訂小黨的參與權的保障。

承擔者還愛宣稱自己很認真審了一大多法案。我是沒有閒工夫一個個對,不過相信有上過法律系課的人都知道,我國現行的一大堆法律充滿了一堆問題,像是突然在立法院被加個例外條款而架空原則的比比皆是,也有像通監法(不稱通保法,因為該法真正的重點是監察而非保障)那種前後用語還不一致的低級立法瑕疵。
瑕疵法案的問題還沒跟他算帳,他還敢拿出來沾沾自喜。

對了,現在柯神醫還很愛承擔者,因為之前柯神醫當臺北市長前似乎得到承擔者柯老賊不少幫助。結果現在柯神醫竟然大言不慚地說什麼柯老賊一直被汙名化,呼籲「各位正義的新竹市民,請還柯建銘一個公道」,還有他們很愛說的太陽花學運欠柯老賊很多。笑死人,是柯老賊欠新竹市民和全體臺灣人一個公道吧!柯神醫你欠別人人情你自己還,不要別人幫你還。
要戰太陽花是嗎?立法委員為人民做事不是理所當然?還有如果不是你們民進黨在國會和國民黨一起耍寶服貿問題會惡化到群攻立法院的程度?
那大家在太陽花時是不是也欠沒有讓警察進立法院的公道伯王金平一個公道?莫名其妙!

而且選舉要「還公道」、「還人情」不就是鄉愿嗎!臺灣選舉中很令許多人討厭的一點,不就是還人情式的(被)投票嗎?因為人情債而不去選更好的人選,這樣真的好嗎?

小英力挺柯建銘,民進黨的那些徒子徒孫與五毛黨(哎呀,糟糕,用匪語我要被某些「真正愛臺灣」的人說是從屬於黨國體制而不自知了)為了挺柯建銘無所不用其極。
小英還說「柯建銘是小英在國會最堅強的後盾!」,所以我們現在是在選內閣法制局的文官還是國會議員?

所以現在是國民黨不賄選就不會選,民進黨不在立法院喬喬喬就就不會執政是嗎?

現在兩黨聯手維持王柯體制,你們兩黨還有臉說要國會改革!一個公道伯一個承擔者,臉皮還真不是普通的厚。

不要再信什麼「說兩黨一樣爛的最後都票投國民黨」的神邏輯了,這一次你有國民兩黨以外更多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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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共 3 篇留言

迫水未來
如果照憲法本文是偏向內閣制,總統在設計上是被放在「五院之上」的位置。(戒嚴時代加上動員戡亂條例之後變成的蔣總統制當然不是我這邊要說的)
這個「五院之上」的總統如果是虛位元首當然沒什麼問題,然而今天的問題是在改憲之後總統實質上握有行政權,然而「行政院對立法院負責」的規定依然沒變,加上雖然增修條文中說立法院可以要請總統來做國情報告,但事實上一次都沒做過。而且,我國又沒有「以國會多數黨領袖為行政院長」的憲政慣例。
於是在這個本來各國行政權就都獨大的今天,這個五院之上的總統不但實質支配行政權,而且又不用去立法院備詢(負責),又有任期保障(加上我國要罷免極其困難)。
是故才會許多學者都謔稱我國制度是大總統制或超級總統制。

01-10 12:25

迫水未來
最後說點有點不相關的。
大概是選舉馬上就要到了各陣營催票催到不擇手段之故,現在藍色鄉民說民進黨支持廢死,綠色鄉民說國民黨支持廢死。
如果真的是這樣就好了,真希望是這樣,因為如此一來臺灣就真的可以廢除死刑了。
可是如果真的是這樣,那為什麼廢死聯盟等反對死刑維持的人需要那麼辛苦呢?

01-10 12:46

迫水未來
當然,不是說採用內閣制或是雙首長制就天下太平、自由民主受到保障,看看最近的日本和法國就知道,他們的政權最近的作為稱得上民主嗎?
其實呢,只有代議制本來就沒辦法產生真正的民主,民主必須靠議會以外的東西才有辦法實現。
不過呢,是任期保障又很難罷免的總統+有任期保障又很難罷免的立法委員+總統和國會多數黨(而且可以預見過半)同一黨籍+剛性政黨+總統是黨主席,以上是根本是產生超級總統的完美組合,馬英九是如此,將來的蔡英文也會是如此。

01-12 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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