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時候,看到一種呼籲,覺得很混亂,尤其是「別干涉別人的想法」。姑且理解成言論自由的範疇(嗎?)
粗略歸納「干涉想法」的光譜:
所以竊以為,許多人說的「某人干涉他人想法」,並非指僅「他不該說話」,而是「不說我想聽的話」、「說我不想聽的話」。
OK,僅認為「反對、或與我觀點不同的人,就是干涉想法」的想法,並散布,不也是「干涉他人想法」嗎?憑甚麼對方應有義務與自己觀點相同,而不同時,就該安靜閉嘴?
我不問你有多少「委屈」或「不好的感覺」,我僅問,這種自打巴掌,憑甚麼?
粗略歸納「干涉想法」的光譜:
※TYPEI:
支持----不表達意見----反對
但總覺得這樣不對勁,不干涉想法應該是指不表達意見,而不是表達後被認同便不算干涉想法。所以照另增一類
※TYPEII:
不表達意見----表達意見
這樣也不太對。若不表達意見等同不干涉他人想法,當啞巴就好了。
所以竊以為,許多人說的「某人干涉他人想法」,並非指僅「他不該說話」,而是「不說我想聽的話」、「說我不想聽的話」。
OK,僅認為「反對、或與我觀點不同的人,就是干涉想法」的想法,並散布,不也是「干涉他人想法」嗎?憑甚麼對方應有義務與自己觀點相同,而不同時,就該安靜閉嘴?
我不問你有多少「委屈」或「不好的感覺」,我僅問,這種自打巴掌,憑甚麼?